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__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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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二O二二年九月十二日目录声明1摘要3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5二、评估目的11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4五、评估基准日14六、评估依据14七、评估方法17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0九、评估假设32十、评估结论34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7十三、评估报告日40附件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 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

2、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 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 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

3、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 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 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 章或其他方式确认。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 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进 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 产

4、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限匕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 承担责任。涉及的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摘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接受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之经济行为,对上海红生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评估对象为上海红生系统工程

5、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上海 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及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纳入评估范围对象的实际 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上 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不同评估 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股东域四也辍懈闹舷国蹶;J港郴布统邸触照的后像侏獭近据胸帔闻财缭瞰蒯獭潮由陵旦 资艮霹M

6、悭翻权益账面值为14.522.45万元,评估值为53,42 (XOO万元,评 估增儒38,897.55万元,增值率267.84%。本次评估结论建立在评估对象产权持有者及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趋 势的准确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如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 差,且产权持有者及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 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对此予以关注。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 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 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 效期一

7、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使用有 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上海缸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之经济行为所 涉及的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

8、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上海红 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概况公司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法定代表人:李自强注册资本:85,286.975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输变电配套设 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及配套设备、环保及节能产品、高新技术产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高科技项目咨询及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建

9、 筑智能化工程、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电气自动化工 程、中央空调工程、环保及 节能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防盗报警、闭路电视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 输变配电等电力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城市管网开 发;计算机产品、空调产品、汽车(小轿车除外)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国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业务,以及上述 境外工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

10、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公司名称: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678室(上海横泰经济 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潘红生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697268436G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1、公司简介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初

11、始注册 资本500.00万元,系由潘红生和潘青松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股权结构 如下:序号投资者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金额出资比例1潘红生475.0095.002潘青松25.005.00合计500.00100.00上述出资经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中狮验字2009557号”验 资报告验证。2017年1月18日红生系统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潘红生将其持有的90% 股权(对应出资额450.00万元)转让给上海赫甄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潘青松将其持有的5%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转让给上海赫甄企业发展 中心(有限合伙)。2017年1月18 H,崇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营业执照,

12、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Y0XQ4E。第一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序号投资者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金额出资比例1潘红生25.005.002上海赫甄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475.0095.00合计500.00100.002017年1月22日,红生系统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赫甄企业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3.7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8.95万元)以8,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裕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日,上海赫甄企业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宁波裕辉股权投资中心(有2017年1月25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营业 执 照,社会统一信

13、用代码91319230697268436G。第二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序号投资者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金额出资比例%1潘红生25.005.002上海赫甄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406.0581.213宁波裕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8.9513.79合计5(X).(X)1(X).(X)2017年7月25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500.00100.00合计500.00100.002020年6月24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上海红生系统工程

14、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至5,000.00万元。此次变更完成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 日,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无变动。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所示: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 金额出资比 例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00.005,000100.00合计5,000.00100.005,000100.00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15、咨询、技术交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流、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信息安全设备、光学仪器、光通信设备、电源设备、电机及成套 设备、机 械电气设备、制冷设备、风机、导航仪器、测绘仪器、气象及 海洋专用仪器的 制造及销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3、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8,207.88万元,负债 总额3,685.43万元 净资产为14,522.4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44.28 万元,净利润4,903.11万元。公司近2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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