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98908785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tjs/zy-az-0)1总则 11为加强天津地铁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参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1.3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是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2地铁建设公司的质量责任 .1建设公司对工程项目质量负管理责任。 2.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3对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质量管理方面的履

2、约情况进行检查。 2.4依法将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及时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勘查、设计文件交底,勘察设计交底应重点说明涉及工程质量的内容。 6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定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状况,牵头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2.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2.8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 9负责组织地铁工程建设的商品混凝土、试验室等单位的质量抽查、考核、评比及准入工作。 .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

3、量监督备案手续。 2.1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单位质量责任书。 2.12在工程完工后组织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3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核,组织或参与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4监督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条例、规程、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3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3设计单位对本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质量负总责。项目设计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设 第1页计质量负责。 3.2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在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3.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4、。 34设计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完善设计文件。 .5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对于采用的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又没有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应当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用于设计。 3.6对于超限高层和超大跨度建筑、超深基坑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3.7在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部位应该明确提醒相关单位。 3.8设计单位应派驻设计配合人员

5、进驻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 3.9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4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 4.1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负责。 .2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严格履约。 4.3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配备监理工程师,专业和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4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5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包括质量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方案,并报建设公司审批。 4.6监理单位应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测方案、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7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质量生产措施。发现存在质量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8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市有关规定缴纳深基坑质量安全风险保证 第2页金。 4.监理单位应按照天津地铁建设公司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关键部位施工组织监理旁站。 4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

7、织工程质量的隐蔽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1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行见证试验和平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施工。 4.1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现场标准养护室,并不定期地对标准养护室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留置、养护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向建设公司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13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1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公司,组织工程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 4.15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和监理人员的岗前培训。 416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8、建设公司颁布的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 5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5.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5.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质量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5.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有关规定缴纳深基坑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 .施工单位收到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后,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进行

9、会审,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反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 .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 5.7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质量标准和要求交底,将有关的质量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 8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3页5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商品混凝土。 51施工单位必须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相关建筑材料

10、,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于未见证取样的试件、试块和相关建筑材料,工程监理单位不得验收。 5.1按照天津市建质安总【】 51号关于建立施工现场标养室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养护室,配备专业试验人员,建立健全标养室管理制度。 51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3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组织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巡查,特别是对质量隐患和质量通病的排查和治理,发

11、现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 5.14发生质量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5.15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5.1施工单位应积极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有针对性地制定创优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创优活动。 1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的教育培训。6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 6.1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承担检测责任,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62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检

12、测条件和能力,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方可承担地铁工程(含交通枢纽)建材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63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项目检测人员专业、数量应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 6.5对于未见证取样的试件、试块和相关建筑材料,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加盖见证取样标示的检测报告。 6.6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建立质量检测台账,出现的检测结构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如实计入不 第4页合格项目台账,并及时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建设公司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6.7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对检测人员

13、进行质量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质量责任 1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对生产的混凝土质量负全责。 7.2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并取得建设公司的认可,方可承担地铁工程(含交通枢纽)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工作。 7.3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数量应满足商品混凝土生产需要。 74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对进场原材料取样和检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 7.5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必须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供货合同等要求设计配合比,根据使用的原材料,通过系统试验确定配合比,并经监理工程

14、师批准后,方可生产混凝土,不得随意更换原材料。并定期验证或根据材料的变化及时修正,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7.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应按照关于建立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将相关生产数据和视频图像实时上传至“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控信息系统”。质量检查及记录 8建设公司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要建立质量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隐蔽工程检查、原材料(或半成品或构件)检验、测量控制、技术交底、质量隐患治理、质量事故处理、教育培训等。 8.2质量检查形式。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综合检查。日常巡查结合平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结合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建设公司牵头其他单位配合进行联合检查。 8.3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根据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约谈、经济处罚。优质工程申报评选 9建设公司要制定质量创优计划,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创优措施。 9施工单位要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和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 9各参建单位要积极申报天津“海河杯”和国家优质工程奖。10质量管理例会制度 .1建设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例会制度,质量管理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10质量管理例会由建设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