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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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新增)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1)熟悉污染气体的收集措施和要求以及污染气体排放的一般要求; 1.污染气体的收集 (1)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宜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2)污染气体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污染气体采用集气 (尘)罩收集。 (3)当不能或不便采用密闭罩时,可根据工艺操作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选择适宜的其他敞开式集气(尘)罩。集气(尘)罩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将污染物限制在较小空间内,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集气(尘)罩的吸气方向应尽可能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利用污染

2、气流的动能,避免或减弱集气(尘)罩周围紊流、横向气流等对抽吸气气流的干扰与影响。 (5)吸气点的排风量应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扩散到周围环境空间为原则确定。 2.污染气体的排放 (1)污染气体通过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入大气。 (2)排气筒的高度应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和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计算出的排放速率确定,排气筒的最低高度应同时符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要求。 (3)应根据使用条件、功能要求、排气筒高度、材料一供应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采用砖排气筒、钢筋混凝土排气筒或钢排气筒。 (4)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当采用钢管烟囱且高

3、度较高时或烟气量较大时,可适当提高出口流速至2025m/s。 (5)应当根据批准的EIA文件的要求在排气筒上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顶留连续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排气筒或烟道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永久性采样孔,必要时设置测试平台。 (6)排放有腐蚀性的气体时,排气筒应采用防腐设计。 (7)大型除尘系统排气筒底部应设置比烟道底部低0.51.0m的积灰坑,并应设置清灰孔,多雨地区大型除尘系统排气筒应考虑排水设施。(8) 非防雷保护范围的排气筒,应装设避雷设施。(9)对于可能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烟囱,应按相关要求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2)熟悉除尘、吸收、吸附、燃烧的典型处理工艺及其一般规定;1.

4、除尘处理工艺的一般规定(1)除尘工艺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配置,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设备或除尘.系统排放至大气的气体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 6297)和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限值。(2)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或排出的污水,根据生产条件、除尘器类型、粉尘的回收价值、粉尘的特性和便于维护管理等因素,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以及其它规范的要求,采取妥善的回收和处理措施。(3)除尘器宜布置在除尘工艺的负龙五段上。当布置在正压段时,电除尘器应采用热风清扫,袋式除尘器应保证清灰压力大于系统操作压力,配套风机应考虑防磨措施。(4)除尘工艺的场地标高、场地排水和防洪等均应符合GB 501

5、 87的规定。2.气态污染物吸收工艺的一般规定(1)吸收法净化气态污染物是利用气体混合物中各组分在一定液体中溶解度的不同而分离气体混合物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吸收效率和速率较高的有毒的有害气体的净化。(2)吸收系统应包括集气罩、废气预处理、吸收液(浆液)制备和供应系统、吸收装置、控制系统、副产物的处置与利用装置、风机、排气筒、管道等。(3)吸收工艺的选择应考虑:废气流量、浓度、温度、压力、组分、性质、吸收剂性质、再生、吸收装置特性以及经济性因素等。(4) 高温气体应采取降温措施;对一于含尘气体,需回收副产品时应进行顶除尘。(5) 吸收工艺的主体装置和管道系统,应根据处理介质的性质选择适宜的防腐材料

6、和防腐措施,必要时应采取防冻、防火和防爆措施。3气态污染物吸附工艺的一般规定(1)吸附法净化气态污染物是利用固体吸附剂对气体混合物中各组分吸附选择性的不同而分离气体混合物的方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净化。(2)吸附工艺分为变温吸附和变压吸附,本标准中的吸附指变温吸附。(3)吸附系统包括集气罩、废气预处理、吸附装置、脱附(回收)系统、控制系统、副产物的处置与利用装置、风机、排气筒和管道等。(3)了解除尘器、吸收处置装置、吸附装置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1.除尘器除尘器主要有机械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1)机械除尘器:包括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等。机械除尘器宜

7、用于处理密度较大、颗粒较粗的粉尘,在多级除尘工艺中作为高效除尘器的预除尘。(2)湿式除尘器:适用于捕集粒径1林m以上的尘粒;高湿烟气和亲水性粉尘的净化,可选择湿式除尘器,但应考虑冲洗和清理;湿式除尘器不适用于疏水性粉尘、遇水后产生可燃或有爆炸危险、易结垢粉尘。(3)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属高效除尘设备,宜用于处理风量大、浓度范围广和波动较大的含尘气体。(4)静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属高效除尘设备,宜用于处理大风量的高温烟气。2. 吸收处置装置(1)常用的吸收装置有填料塔、喷淋塔、板式塔、鼓泡塔、湍球塔和文丘里等。(2)吸收装置应具有较大的有效接触而积和处理效率,较高的界而更新强度,良好的传质条件

8、,较小的阻力和较高的推动力。3.吸附装置(l)常用的吸附设备有固定床、移动床和流化床。工业应用宜采用固定床。(2)常用吸附剂包括:活性炭(包括活性炭纤维)、分子筛、活性氧化铝和硅胶等。(3)吸附装置用于处理易燃、易爆气体时,应符合安全生产及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4)熟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工艺及选用原则;1.二氧化硫治理工艺及选用原则(1)二氧化硫治理工艺划分为湿法、干法和半干法,常用工艺包括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氨法、镁法、海水法、吸附法、炉内喷钙法、旋转喷雾法、有机胺法、氧化锌法和亚硫酸钠法等。(2)二氧化硫治理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技术政策和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的要

9、求。(3)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应符合以下规定:采用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工艺时应符合HJIT 179的规定;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工艺时应符合HJT 的规定;燃用高硫燃料的锅炉,当周围80 kr内有可靠的氨源时,经过技术经济和安全比较后,宜使用氨法工艺,并对副产物进行深加工利用;燃用低硫燃料的海边电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海洋环保论证,可使用海水法脱硫或以海水为工艺水的钙法脱硫。(4)工业锅炉l炉窑应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因炉制宜选择适宜的脱硫工艺,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应符合相关规定。(5)钢铁行业根据烟气流量和二氧化硫体积分数,结合吸收剂的供应情况,宜选用半干法、氨法、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工艺。(6)有色

10、冶金工业中硫化矿冶炼烟气中二氧化硫体积分数大于3.5%时,应以生产硫酸为主。烟气制造硫酸后,其尾气二氧化硫体积分数仍不能达标时,应经脱硫或其他方法处理达标后排放。2.氮氧化物控制措施及选用原则(1)控制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NOx)应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当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时,应增设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 N CR)等烟气脱硝装置。(2)燃煤电厂燃用烟煤、褐煤时,宜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用贫煤、无烟煤以及环境敏感地区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时,应增设烟气脱硝系统。(3)采用SCR脱硝装置时,应优先采用高尘布置方案。(4)选择烟气脱硝方式时,应考虑对锅炉的影响。(5)了解主要挥发性有

11、机化合物、恶臭、卤化物气体的基本处理技术及其选用原则;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废气主要包括低沸点的烃类、!钉代烃类、醇类、酮类、醛类、醚类、酸类和胺类等。(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基本处理技术回收类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分离法等。消除类方法:主要有燃烧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体法和催化氧化法等。(2)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的选用原则吸附法适用于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有效分离与去除,是一种广泛应用的化工工艺.单元,由于每一单元吸附容量有限,宜一与其他方法联合使用。吸收法宜用于废气流量较大、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处理

12、。工艺流程简单,可用于喷漆、绝缘材料、粘接、金属清洗和化工等行业应用。冷凝法宜用于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回收和处理属高效处理工艺,宜作为降低废气有机负荷的前处理方法,.与吸附法、燃烧法等其他方法联合使用,回收有价值的产品。膜分离法宜用于较高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分离与回收,属高效处理工艺,选择时,应考虑预处理成本、膜元件造价、寿命、堵塞等因索。2.恶臭(1)恶臭气体的种类:含硫的化合物:如硫化氢、二氧化硫等;含氮的化合物:如胺、氨等;卤素及衍生物:如卤代烃等;氧的有机物:如醇、酚、醛、酮、酸、酉旨等;烃类:如烷、烯、炔烃以及芳香烃等。(2)恶臭气体的基本处理技术物理学方法:主要有水洗

13、法,物理吸附法,稀释法和掩蔽法。化学方法:主要有药液吸收(氧化吸收、酸碱液吸收)法,化学吸附(离子交换树脂、碱性气体吸附剂和酸性气体吸附剂)法和燃烧(直接燃烧和催化氧化燃烧)法。生物学方法:主要有生物过滤法,生物吸收法和生物滴滤法。(3)恶臭气体处理技术的选用原则当难以用单一方法处理以达到恶臭气体排放标准时,宜采用联合脱臭法。物理类的处理方法宜作为化学或生物处理的预处理,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一也可作为唯一的处理工艺。化学吸收类处理方法宜用于处理大气量、高、中浓度的恶臭气体。化学吸附类的处理方法宜用于处理低浓度、.多组分的恶臭气体。化学燃烧类的处理方法宜用于处理连续排气、高浓度的可燃性恶臭

14、气体,净化效率高,处理费用高。化学氧化类的处理方法宜用于处理高、中浓度的恶臭气体,净化效率高,处理费用高。生物类处理方法宜用于气体浓度波动不大,浓度较低或复杂组分的恶臭气体处理,净化效率较高。3卤化物气体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卤化物主要包括无机卤化物气体和有机卤化物气体(氟化氢、四氟化硅、氯气、澳气、澳化氢和氯化氢(盐酸酸雾)等)。 (1)卤化物气体的基本处理技术物理化学类方法:固相(干法)吸附法、液相(湿法)吸收法和化学氧化脱卤法。生物学方法:生物过滤法,生物吸收法和生物滴滤法。(2)卤化物气体处理技术的选用原则在对无机卤化物废气处理时应首先考虑其回收利用价值。如氯化氢气体可回收制盐酸,含氟

15、废气能生产无机氟化物和白炭黑等。吸收和吸附等物理化学方法在资源回收利用和卤化物深度处理上上艺技术相对成熟,优先使用物理化学类方法处理卤化物气体。吸收法治理含氯或氯化氢(盐酸酸雾)废气时,宜采用碱液吸收法。垃圾焚烧尾气中的含氯废气宜采用碱液或碳酸钠溶液吸收处理。吸收法治理含氟废气,吸收剂宜采用水、碱液或硅酸钠。电解铝行业治理含氟废气宜采用氧化铝粉吸附法。 (6)了解主要重金属废气的基本处理技术。 大气中应重点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有:汞、铅、砷、.Art铬及其化合物。1. 重金属废气的基木处理方法包括:过滤法,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和燃烧法。2. 考虑重金属不能被降解的特性,大气污染物中重金属的治理应重点关注: (1)物理形态:应从气态转化为液态或固态,达到重金属污染物从气相中脱离的目的: (2)化学形态:应控制重金属元.索价态朝利于稳定化、固定化和降低生物毒性的方向进行,如在富含氯离子和氢离子的废气中,Cd(元素镉)易生成挥发性更强的CdCl,不利于将废气中的Cd去除,应控制反应体系中氯离子和氢离子的浓度; (3)二次污染:应按照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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