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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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本资料使用措施阐明:、本资料由知识点罗列、知识点详解、附加知识点三部分构成。、知识点罗列部分是本年度考试命题范畴,详解部分为罗列部分的具体论述,规定理解并记忆。附加知识点是为了避免超课本范畴题浮现,就考到了代位权。3、真题预测是本资料重要构成部分,但愿人们注重,或许会有反复考点浮现。4、论述题评分原则请人们看真题预测,论述题答要点的同步,需要对要点进行解释,本复习资料有关知识点背面()里面的内容是我给人们的解释,但愿人们能用自己语言组织。(一)、知识点罗列: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性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一、合同条款P7 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2、P11第三节 合同的签订与效力一、合同的签订与成立(签订、成立17要约P18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2)二、合同的生效P8三、无效合同的概念、特性和因素p3133四、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特性P37五、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后的法律后果p 4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规则。-54二、履行抗辩权P7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特性59二、担保合同P62三、保证的概念和特性P63四、保证合同p5五、抵押质押的概念和特性以及区别P67-70六、留置权的概念和特性p0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变更特点P二、合同变更法定形式和程序8三、合同变更的效力P83四、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性P8

3、5五、合同转让的限制P85六、合同义务转让的构成要件p七、合同转让的效力P88-第八节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P二、违约行为及其形态P98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P102四、违约责任的承当方式P105第二章 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效力P129二、风险承当与利益的享有P41第四章一、招投标概述20二、招标P204三、投标P07(二)知识点详解()合同概念、特性、种类(真题预测)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特性: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上是平等的,具有同样的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资格)2、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4、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成立必须有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她们互为意思表达,并且意思表达一致)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1、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旨在使她人负有看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与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2、有偿合同(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获取利益必须支付代价)免费合同(一方予以某种利益而对方不需要支付代价)3、无名合同(法律上未规定一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有名合同(法律上规定了名称及规则的合同)4、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达经对方批准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实践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

5、达一致还需要标的物实际交付才干生效的合同)5、要式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签订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需要特定形式的合同)、主合同(可以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需依附主合同存在才干存在的合同)(2)合同条款概念类型P7概念:当事人依程序签订合同,意思表达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她拟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提示性合同条款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是指当事人的基本状况)2、标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有货品、工程、服务三种)3、数量和质量(是拟定标的的客观原则也是衡量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4、价款和酬金(获得货品的一方当事人

6、向提供的一方所支付的货币)、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应当承当的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措施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必须具有的条款,欠缺她,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拟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类型有三种:1、由法律直接规定、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3、由当事人商定默示条款:合同重要条款以外的其她条款。类型有三种:1、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有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重要条款的合同条款。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3

7、、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故意将合同条款留待后来谈判商定的条款。(3)合同条款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的救济救济措施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可以合同补充;不能达到补充合同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拟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商定不明确,合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国标、行业原则履行;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按照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原则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签订合同步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引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

8、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她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规定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承当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当。(4)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概念:合同权利又称给付祈求权,即债权人祈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特性:1、合同权利是祈求权(合同权利的实现只有债务人的给付才干实现)2、合同权利是受领权 (债权人应当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这是合同权利的本质)、合同权利是相对权 (债权人只能祈求债务人的给付,不能祈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为给付)4、合同权利是平

9、等权(同一种客体之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在清偿上也无先后顺序之分) 5、合同权利具有祈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涉及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涉及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决定合同类型的义务。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保证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附随义务: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在任何合同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格式条款概念特性及法律对格式条款的限制P5概念: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而没有和对方协商的条款。 特性:1、一方单独拟定 (强势方强加给弱势方排除了协商的也许性

10、) 2、没有通过协商 (接受方无选择权要么接受要么回绝)、要约广泛性 (该要约是向所有公众或者向某类公众发出的) 4、格式条款以书面表达为原则(提供方应当将多有条款明示,提请对方注意)。限制:1、在合同签订制度上对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限制,科加特别的义务。2、直接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及解释规则。(6)合同的签订及成立要件概念: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的意思表达以达到意思表达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成立是指:一种事实的状态,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达到一致。成立要件:、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体现的是利益互换,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必须对重要

11、合同条款达到一致 3、遵循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概念及构成要件及失效的因素(、真题预测)18概念:要约是但愿与她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要件:1、有订约能力的人作出意思表达 (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规定拟定、具体、完整(要约以签订合同为目的因此内容规定拟定具体完整)3、要约必须有签订合同的目的,要约人乐意受要约的约束(要约就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因此目的要明确) 4、要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必须针对特定的人发出而不能随便发出) 5、达到受要约人(要约达到受要约人的范畴内才干生效)因素:1、受要约人明确表

12、达回绝。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重要条款进行修改。3、承诺期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做出承诺的意思表达。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要约邀请概念特性及与要约的区别P0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特点 :1、邀请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向对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3、不会由于相对人的承诺而产生合同,也不会受要约邀请的约束。.辨别1、根据法律规定2、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根据交易习惯和惯例4、按照与否涉及合同的重要条款。(9)要约的撤销和撤回P11、撤回的时间:要约在达到受要约人之前但撤销告知必须在要约达到之前或达到同

13、步达到才干产生撤回的效力。2、撤销的时间:要约达到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 3、不可撤销要约:(一)要约人拟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她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觉得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10)承诺概念及构成要件(真题预测)概念:受要约人批准要约的意思表达,批准接受要约的条件并乐意和要约人达到合同。要件:、承诺必须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只有受要约人才有作出承诺的资格,第三人无权作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才干生效) 、承诺必须是接受要约重要内容的意思表达(承诺必须是对要约重要内容的批准,否则将构成反要约)4

14、、承诺必须明确表白受要约人乐意和要约人签订合同(承诺不明确将无法使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承诺方式符合要约规定 (要约如果对承诺的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应当符合,如果没有规定则承诺方式不是承诺的生效要件)。(11)对价概念和构成要件P6概念:根据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将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由此获得某种利益,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人为此而遭受某种损失的事实要素,它是对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回报。要件:1、对价必须具有真实价值,但不须充足对等。、不充足的对价也许构成对价不实或者欺诈。3、过去已经完毕的对价不成为对价。4、对价必须合法。、对价必须由接受许诺的当事人做出。(12)合同生效的概念,要件及与成立的关系P2

15、8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常说的法律效力。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对的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可以独立的体现自己的意思)。、意思表达真实(表意人的表意行为应当真实的反映其真实的想法)。、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表达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意思表达是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的)。4、合同必须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形式。(如果法律明文规定了合同的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成立与生效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手续办理后才生效,实践性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生效。(13)无效合同的概念、特性及因素。(09真题预测)P31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不发生合同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特性: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2、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法院不待当事人祈求就可依职权积极审查合同与否有效)3、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性。(当事人签订无效合同后来不得根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因此而承当违约责任)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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