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98845686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82.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集团财务会计及委派管理知识分析制度(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北京建工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国有出资人制度,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第二条会计委委派制是是指由集集团公司司董事会会或总经经理办公公会代表表国有出出资人直直接向所所属单位位委派各各类会计计人员,并并由集团团公司财财务部统统一对派派出会计计进行管管理的会会计管理理制度。委委派会计计在集团团公司财财务部和和受派单单位的双双

2、重领导导下负责责组织受受派单位位的会计计核算,并并对受派派单位实实行会计计监督。 第第三条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负责责财务会会计专业业人员的的招聘、选选拔和推推荐,并并负责委委派会计计的日常常业务管管理工作作。集团团公司董董事会及及其办事事机构、人人力资源源管理、组组织等部部门依照照集团公公司办事事程序、干干部管理理、薪酬酬管理等等有关规规定对委委派的各各级会计计人员的的进行考考察、聘聘任、定定岗、定定薪、考考核等。第四条委委派会计计进入受受派单位位依法行行使权利利和履行行职责。委委派会计计适用于于集团公公司事业业部、全资企企业、控控股公司司及集团团公司董董事会认认为需要要委派会会计的单单位。第二

3、章 委派会会计的形式和和管理第五条集集团公司司实行会会计委派派依据企企业的不不同情况况,分别别采取三种形式式:一、委派财财务总监监。指由由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聘任任,向受受派单位位委派财财务总监监。财务务总监既既代表国国有资产产所有者者行使监监督职责责,独立立行使财财务管理理监督权权,又行行使总会会计师职职责。该该形式适用于于事业部部及规模较较大的全全资、控控股子企企业。二、委派财财务主管管。指由集集团公司司总经理理办公会会聘任,向受派单位委派财务主管(包括财务处长、部长、科长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该形式适用于小型企业或集团公司认为需要委派财务主管的单位。三、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统管

4、管的委派会会计。指指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实行财财务人员员统一委委派,统统一调配配、分级级管理的的单位,直直接由集集团公司司财务部部对财务务人员定定期或不不定期进进行轮岗岗。该形形式适用用于集团团公司财财务管理理薄弱的的事业部部、分公公司或全全资企业业。集团公司已已决定实实行会计计委派制制的企业业,该单单位不得得再另行行任命或或聘任总总会计师师、副总总会计师师或相当当级别的的财务管管理人员员。第六条集集团公司司财务部部具有以以下职责责:1、负责对对委派会计计选进行行专业资资格审查查,并向向董事会会或总经经理办公公会提名名财务总总监、主主管及统统管会计计后备人人选;2、进行日日常业务务管理,具具体指

5、导导和监督督委派会会计开展展工作,对对委派会计计进行业业务培训训和业务务考核; 3、会同同有关部部门制定定委派会会计的各各项管理理制度和和考核标标准; 4、监监督、检检查委派派会计的工工作,定定期组织织对委派派会计进行行考核;5、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或总总经理办办公会授授予的其其他权力力。第七条委委派会计计的薪酬酬由集团团公司支支付,不不得接受受受派单单位任何何报酬和和实物。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对委派会计进行离任审计。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委派会计统一建立工作档案,如实记录其工作中执行财经纪律、法规的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奖惩及会计证年检等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

6、管理部依照有关权限及干部管理规定对委派人员进行考察、任免,并会同财务部进行委派会计的考核评比。第九条 对委派派会计实实行双重重考核,即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受派单位共同对委派会计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其是否称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为主,受派单位考核为辅。第三章 委派会计计的资格格及任免免第十条委委派会计计必须具具备以下下任职资资格:1、遵守职职业道德德,树立立良好的的职业品品质、严严谨的工工作作风风,坚持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2、熟悉财财经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国家家统一会会计制度度规定的的程序和和要求进进行会计计工作,保保证所提提供的会会计信息息合法、

7、真真实、准准确、及及时、完完整;3、熟悉本本单位的的生产经经营和业业务管理理情况,运运用掌握握的会计计信息和和会计方方法,为为改善单单位内部部管理、提提高经济济效益服服务;4、身体健健康,适适应岗位位工作需需要,持持有会会计证,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工作能力、经验、学历及会计职称的要求;5、与受派派单位领领导人符符合近亲亲回避原原则;6、委派机机构规定定的其他他任职资资格要求求。已经办理离离休、退退休、退退职、调调离、解解除劳动动合同的的人员不不得担任任委派会会计。第十一条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的不不得担任任委派会计计:(一)因渎渎职造成成国有资资产严重重流失或或使单位位利益遭遭受重大大损失的的;(二)

8、严重重违反财财经纪律律,有弄弄虚作假假、贪污污受贿等等违法违违纪行为为的;(三)无民民事行为为能力或或者限制制民事行行为能力力的人;(四)因犯犯有贪污污、贿赂赂、侵占占财产、挪挪用财产产罪或者者破坏社社会经济济秩序罪罪,被判判处刑罚罚,执行行期满未未逾五年年,或者者因犯罪罪被剥夺夺政治权权利,执执行期满满未逾五五年;(五)担任任因经营营不善而而破产清清算的企企业财务务主管及及以上职职务,对对该企业业的破产产负有个个人责任任的,自自该企业业破产清清算完结结之日起起未逾三三年;(六)个人人负债数数额较大大到期未未清偿的的;(七)有直直系亲属属担任其其他出资资方或者者能够控控制该公公司、企企业高级级

9、管理人人员的;(八)其他他法律、法法规及集集团公司司规定不不允许担担任此类类职务的的。违反前款规规定委派派会计无无效。第十二条委派会会计任职职期间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消任职资格格:1、患病不不能正常常履行岗岗位职责责的;2、经集团团公司财财务部考核核不称职职的;3、工作中中违法违纪纪、渎职职失职、造造成重大大失误的的;4、执业期期间,违违反会计计人员职职业道德德、有弄弄虚作假假、贪污污受贿、徇徇私舞弊弊等行为为的。取消委派资资格的人人员由有有关部门门按照有有关规定定安排。第十三条 委派派会计任任职期间间不得随随意撤换换。如因因工作需需要或不不适合该该工作需需要撤换换、调离离、解聘聘的,由

10、由集团公公司财务务管理部部门审核核,经委委派机构构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被撤换、调离、解聘的委派会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四条 委派派会计应应担负起起忠实履履行职务务,维护护出资人人利益的的职责。不不得利用用在受派派单位的的地位和和职权为为自己谋谋取私利利;不得得利用职职权收受受贿赂或或其他非非法收入入;不得得与其他他人合谋谋侵占企企业财产产。第十五条 委派派会计依依法在受受派单位位开展工工作,要要定期、及及时、真真实地向向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反映映被受派派单位的的生产经经营、财财务状况况、股利利分配等等情况,充充分行使使出资人人赋予的的权力。第十六条 委派派会计进进入受

11、派派单位前前必须与与董事会会或相关关权力机机构签订订委派派会计责责任书,并并统一由由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进行行上岗前前培训。委委派会计计有下列列权利和和义务:(一)权利利1、依法享享有受派派单位所所任职务务赋予的的权利,代代表出资资人独立立行使财财务控制制和监督督权;2、依法享享有出资资人赋予予的财务务监督代代表权,对对其他高高级管理理人员或或其他人人员侵害害企业资资金、资资产利益益的行为为有制止止并采取取措施的的权利;3、依法享享有向集集团公司司董事会会或相关关权力机机构定期期或不定定期报告告受派单单位的财财务管理理状况的的权利;4、其他由由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或相相关权力力机构授授予的权权利。

12、(二)义务务1、及时掌掌握和了了解受派派内部运运作情况况,定期期业务管管理机构构报告企企业的生生产经营营和财务务状况等等;2、严格履履行法律律赋予的的义务,行行使会计计监督权权,维护护出资人人权利,对对损害出出资人利利益的事事项及时时向集团团公司财财务部报报告;3、对财务务核算不不规范、会会计监督督不到位位、财务务管理弱弱化负有有直接责责任。若若遇到有有关人员员设置障障碍或重重大资金金、资产产流失、损损失,应应及时分分析原因因,向集集团公司司董事会会或相关关权力机机构报告告;4、其他应应由委派派会计承承担的义义务。第四章 财务总总监的工作内内容和权责第十七条财务总总监是集集团公司司法人治治理结

13、构构的重要要环节,同同时也是是企业经经营管理理的重要要组成部部分。财财务总监监管理和和控制着着受派单单位会计计、财务务和审计计职能,并并且具有有直接向向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报告告的权力力。集团团公司财财务部要要建立委委派财务务总监例例会制度度、述职职制度和和重大事事项报告告制度,定定期向集集团公司司董事会会汇报受受派单位位的财务务总监工工作情况况,确保保财务总总监职责责到位。财财务总监监具有监监督和管管理双重重职能,与与经营者者人事关关系独立立、与受受派单位位经济关关系独立立,以及及职权上上独立,即即具有独独立的职职权和明明确的责责任界限限。已经经设财务务总监的的受派单单位不得得再设置置总会计计

14、师和分分管财务务的副总总经理岗岗位。依依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会计法法等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财务务总监的的主要任任务是: 1、依依法组织织会计核核算,建建立和完完善受派派单位内内部控制制制度; 2、建立立受派单单位会计计组织机机构,合合理设置置财务会会计人员员;3、制订受受派单位位的会计计核算和和财务管管理办法法,并组组织实施施;4、制订受受派单位位年度财财务预算算、决算算方案和和财务收收支计划划,预测测、分析析经营成成果和财财务状况况; 55、严格格进行会会计监督督,对受受派单位位的资金运运作、财财务收支支活动和和国家财财政、税税收、财财务等法法规的执执行情况况实施监监督; 6、依法参参与

15、受派派单位涉涉及财务务问题的的生产、经经营、管管理会议议,各项项资金支支出由财财务总监监与受派派单位总总经理实实行会签签,并对对资金运运用等重重大财务务问题实实行一票票否决; 7、对对受派单单位违反反国家财财政、税税收、财财务等法法律、法法规、制制度和可可能在经经济上造造成损失失、浪费费的行为为,予以以制止或或纠正。制止或或纠正无无效的,可向向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提出出书面意意见,同同时在七七日内向向集团公公司财务务部提出出书面报报告。 第十八条财财务总监监至少每每月要召召开一次次例会,由由集团公公司财务部组织,主主要分析析研究受受派单位位的资金金运行情情况和财财务状况况;每年年末要向向集团公公司董事事会或总总经理办办公会做做述职报报告,同同时要接受受受派单位位的监督督,具有有以下权权利和义义务: (一)权权利1、稽查、审审核受派派单位财财务收支支活动和和经营活活动的合合法性、合合理性、有有效性; 2、对其他他财会人人员的职职位、职职数、任任用、调调配、考考核提出出具体工工作方案案; 3、参与受受派单位位的经营营、管理理决策,要要充分运运用会计计资料预预测、分分析经营营和管理理成果,提提出合理理化建议议、措施施,为受受派单位位领导决决策服务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