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8646537 上传时间:2023-10-2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有限责任公司应具有的条件(一)股东为1个(含1个)以上5个(含50个)如下; 股东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公司的,出具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队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队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她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投资的批准文献。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会不得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成为内资公司股东应当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获得投资资格证

2、明。 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她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伙)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也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5、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一种自然人股东或一种法人股东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种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

3、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全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他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万元,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的公司(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印制的北京市公司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设立登记时可采用分期缴付方式。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规定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

4、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合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选择住所(经营场合)时应注意: 、运用居民住宅楼中的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请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局征询该处房屋与否可以作为住所(经营场合)使用。 2、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其住所(经营场合)应选择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内。 收费原则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原则: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00元。(二)公司(分公司)

5、变更登记费100元。(三)公司增长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原则:注册资本未超过100万元的,增长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长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0元。 (四)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0元。 (六)公司(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波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0元。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通过如下环节: 第一步: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步准备有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有关材

6、料,等待名称核准成果;第三步: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同步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畴波及前置许可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告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告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告知书拟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献、证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献、证件: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

7、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公司投资人、合伙公司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状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指定(委托)书; 7、公司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畴波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献。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公司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除上述必备文献外,还

8、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献、证件:、公司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公司投资人、合伙公司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状况、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如下文献、证

9、件: 变改名称:(1)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告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有关内容);()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住所: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策。 增长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波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献)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成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

10、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规定增长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长注册资本的,增长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他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公司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年)。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 的出资,并 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他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公司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公司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派利润(税后)

11、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订的参照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减少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示报样(自公示之日起45后来,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状况的阐明;()验资报告。变更实收资本: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成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

12、验证)。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订的参照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变更出资方式:(1)股东会决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她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所有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波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献)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成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提请注意: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变更出资时间:股东会决策。股东转让股权:()股东会决策;(2)股权转让合同;

13、(3)波及我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波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公司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波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根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献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献;()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范畴 :(1)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新增经营项目波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献; (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公司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 承诺书 。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

14、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献);()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会决策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因增资或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管辖机关的 : 环节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告知书及公司迁移告知书; 环节2、公司将公司迁移告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公司出具公司迁出核准告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环节3、迁入地登记

15、机关以电话方式告知公司持受理告知书及公司迁出核准告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波及章程修改的 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数量股东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波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献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献。(三)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献、证件: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策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献或法院的解散裁定或破产裁定;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1) 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 已经在 XX 报纸上发布注销公示 ( 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 ; 5、清算构成员备案确认告知书; 6、公司法人营业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