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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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篇 书目 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3)制止违

2、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

3、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严峻

4、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肇事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

5、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校内平安工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当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平安,重视平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仔细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状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平安责任奖(每期按100元/人

6、)。 3 、凡对平安工作做出成果者,赐予一次性的嘉奖,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赐予特殊嘉奖。 4 、平安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平安责任奖,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平安事故,按规定扣除平安奖,事务较为严峻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推翻”,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状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根据 “ 事故缘由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的原则,查明缘由,肃穆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

7、,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导师也将担当肯定的责任。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 (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

8、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

9、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

10、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

11、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平安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平安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对平安生产工作的一项激励手段,激励对平安生产工作做出贡献者,鞭策对平安生产工作表现消极的人员,激励措施是企业管理中特别有效的手段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和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3、职责 3.1 总经理

12、负责平安奖惩的审批;分管平安副经理负责奖惩确定的审核。 3.2 平安科负责平安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 3.3 财务人员负责已审批奖惩确定的执行。 4、考核要求 4.1 嘉奖要求 4.1.1 公司激励现场作业人员主动发觉、处理和报告事故隐患,对于刚好发觉重大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可预期)发生的人员,一次性赐予嘉奖200-500元。 4.1.2 公司应常常性开展平安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比,公司赐予优秀合理化建议提出人一次性50-200元嘉奖。 4.1.3 公司激励员工进行平安技术革新,应对提出平安技术革新,包括工艺和设备、器具等的人员赐予经济嘉奖。 4.1.4 对在处理紧急状况和事故抢

13、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赐予经济嘉奖和表扬。 4.2 惩罚要求 4.2.1公司内严禁携带火种、吸烟,发觉在厂区内吸烟,一次罚款100元;在场人员每人50元。 4.2.2全部进入厂区的人员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因为可能产生静电,造成易燃物在富氧的环境中燃烧而引起火灾。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4.2.3一般状况下严禁明火作业。在须要明火作业时,应按公司厂区动火证管理审批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并有专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时必需做好灭火打算,专人监护。违反者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火灾,有关人员要担当法律责任。 4.2.4严禁运用铁器敲打钢管等金属器械,以免引起火灾事故。违反者,一次罚款

14、50元。 4.2.5进入厂区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穿戴工作服应符合平安要求,首先要保持干净整齐无油污;其次要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以防在操作中造成人身损害。严禁穿短裤、拖鞋、凉鞋等不符合劳保用品规范的衣着,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4.2.6操作人员严禁在工作场合吵架、打闹、脱岗和睡岗。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4.2.7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路途定时到现场进行设备、仪表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无法刚好处理的问题,应马上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记录。记录应具体写明问题发觉的时间、地点、现象(工艺改变状况)等。发觉问题不刚好处理、不汇报、不记录,一次罚款50元。 4.2.8操作人员禁止在操作台上吃饭、喝水,上班期间严禁吃任何零食,严禁坐在限制台上说笑、严禁在限制盘上随意拨动启动开关和按钮。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4.2.9严禁随意拨打电话、在电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等通讯设施。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4.2.10设备上的平安装置必需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平安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由车间操作人员进行,不刚好检查维护,造成设备和人员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4.2.11员工上岗前4小时内,严禁喝酒。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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