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本(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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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本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_元工人罚款_元。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_元罚款。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_元。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_元罚款。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_元。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

2、责任,处以50_元罚款。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_元罚款。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_元罚款。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_元。13、每月_日、_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_元奖励。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本(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进入施工现

3、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_元工人罚款_元。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_元罚款。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_元。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_元罚款。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_元。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_元罚款。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_、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_元罚款。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_元罚款。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

4、款。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_元。13、每月_日、_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_元奖励。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本(三)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5、有显著功绩的。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_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_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_元。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

6、薪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_元,班组长罚款_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_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_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_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_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_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造成直接损失_万元以上的_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_元-_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

7、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造成直接损失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_万元-_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_元-_元,岗位巡检工罚款_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直接损失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_万元-_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_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_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_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

8、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_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_元。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_元奖金。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本(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9、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10、排除的隐患。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

11、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_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

12、隐患,鼓励社会公众_。对发现、排除和_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_日前和下一年_月_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13、。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_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

14、施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

15、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_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_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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