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8342699 上传时间:2023-08-03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9.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用6篇)第1篇:整治行动工作计划 整治行动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行动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一、指导思想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临时性和艰巨性。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行为。这次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

2、”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以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理由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使非法行医行为在本县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四城连创”发明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1、领导小组及

3、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查处药店坐堂医行为。被卫生监督部门奖励过的药店坐堂医,药监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暂停经营

4、活动,列入黑名单,必要时给予公告。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 3、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会同卫生部门联合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播放违法医疗的广告、虚假信息,夸大功能疗效、治愈水平等误导、欺骗患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5、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6、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

5、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7、监察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纪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活动内容 1、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2、认真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擅自变卦执业地点的 3、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科室出租、承包给社会非技术人员或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4、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义诊的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理由,推销药品、保健品、理疗仪

6、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6、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利用b超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7、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加大奖励力度。 8、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9、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摸底,集中打击 制定方案、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清查整顿,建立机制 各部门统一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坚决取缔非法行医。 对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是个体诊所)药店(重点是坐堂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

7、查发现存在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做到取证、处置顺序合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内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完善提高 通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治理、整顿之后,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第2篇:整治行动方案 2023全区“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历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

8、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以优质、高效、安全的理念贯穿饲料、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以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为重点,加大处罚力度,多措并举,综合防控。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规范养殖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促进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目标: 1、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的发放率达到100%,养殖场(户)不使用承诺书的签订率达到100%,省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按省要求张贴率和发放率达到100%。 2、肉牛出栏前100%按省要求的

9、比例抽样监测瘦肉精。 3、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100%,不生产、经 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4、屠宰场、经纪人、规模养殖户监管覆盖率100%,确保不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 二、整治重点 (一)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 (二)涉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 (三)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厂和农贸批发市场。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严打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册(单)、挂图,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召开养殖户、经纪人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瘦肉精”等违禁

10、药品危害性,增强养殖者、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各区、县(市)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养殖场(户)、经纪人等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是违禁药物,法律责任和违法后果等。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责任,签订告知书、承诺书、保证书 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要明确区、街、村具体负责监管人员,做到包片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头。每个屠宰厂、规模养殖场要明确具体监管人员。二是签订告知书、承

11、诺书。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的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经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监管档案。采取约谈形式,告知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法律责任,并签订承诺书。三是签订保证书。各区、县(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瘦肉精监管与检疫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措施。检疫员在临栏实施产地检疫时,应要求饲养场(户)、畜主签订“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栏动物经现场检疫合格且畜主已签订保证书后方可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保证书要与出栏动物一起流动,屠宰环节由驻厂监督员负责查验此保证书,保证书要与收缴的检疫证明一同保存,没有保证书的要采取待宰观察、抽样检测等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买主负责。 (三)加强动物

12、经纪人的培训与管理 一是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辽宁省动物经纪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对动物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备案一次。二是加强对经纪人的培训。制定包括瘦肉精监管在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大力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使动物经纪人认识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严重危害性和诱导使用或违法使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动物经纪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三是要求经纪人建立购销档案。具体登记每头活畜标识、收购时间、养殖场(户)地址、姓名,及产品销往地点、销售时间等。鼓励引导经纪人组建协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四)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13、 约谈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同时要检查饲料、兽药批发市场及经营企业(店)合法经营情况,涉及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检查包装标注生产许可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必要时要求经销商提供产品厂家许可信息资料查对。检杳发现“畜美佳”、“肉美康”等高效促生长剂,立即就地封存并抽样 作违禁约物成分监测,坚决收缴“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替代产品。 (六)强化监督、监测工作,确保监管成效 一是加强监测。利用好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卡,加大对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厂和养殖场(户)动物尿液瘦肉精检测力度,要将屠宰环节作为瘦肉精监管重点环节之一。对曾经被举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与瘦肉精

14、相关的可疑线索和曾经检查出阳性结果的饲养场(户)、经纪人、农贸市场、屠宰厂,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确保完成检测任务。二是加强督查工作。农办(动监所)将于近期组织督查。对养殖场(户)、经纪人的档案记录,对养殖场(户)库存物品和包装物,对告知书、承诺书签订、公告的发放及约谈的情况,对经纪人购销档案,对监管相对人对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的法律后果等的认识程度等进行督查。督查方法:抽检生猪、肉牛、肉羊饲养场(户)各1个,经纪人10个,屠宰厂1个。 (七)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对瘦肉精案件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不得推诿、拖延。案件查处务必要早、快、严。要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快速完整收集书证、物证、人

15、证等证据。对引起食物中毒的,要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二是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瘦肉精”阳性(疑似)的动物及其产品或在现场查出违法添加物品等相关证据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给涉案者留下转移证据的机会。对确证为阳性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绝不姑息。三是要查清违禁物质来源和去向,深挖线索,知道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争取查出生产经营瘦肉精“窝点”,斩断瘦肉精销售网络。 (八)规范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 进一步强化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各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农粉医202311号)和省局关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