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理论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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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理论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上市企业经过一定的媒介向社会公众发表或公布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情况的信息。根据COSO汇报,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管理当局必需确保合适地设计内部控制,并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为此目标,管理当局(或其指定机构或人员,如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本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提供给外部信息使用者。一、有效市场理论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是指资产价格已经充足反应了全部可取得的信息。假如全部有用信息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法在证券价格中得到了反应,那么就能

2、够认为市场是有效的。假如资本市场在确定资产价格时能够使用所取得盼全部信息,则资本市场就是有效率的。在有效市场上,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形成资产均衡价格,这一价格能全方面反应相关该资产的全部信息影响,而且在出现任何新信息时,价格能够快速做出反应,没有些人能够因为对信息的占有而连续取得超额利润。Fama(1970)将有效市场划分为弱式有效、半强式有效和强式有效三种形式。假如目前的证券价格反应了全部的历史信息,任何一个投资者根据历史的价格或赢利信息进行交易,均不能取得额外的赢利,则该市场是弱式有效的;假如证券的价格反应了目前全部公开信息,用这些信息来预计未来的证券价格,投资者也将无法得到超额收益,则

3、该市场是半强式有效的;假如证券价格除充足反应全部公开有用的信息外,还反应了还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即没人能经过内幕信息取得超额利润,全部的投资者占有完全相同的信息,则该市场是强式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一个信息传导机制,其目标就是将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信息传输给资本市场,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决议,而市场是否能够经过股价反应出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上市企业能否坚持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在激励。市场有效性理论认为,全部相关和可用的信息全部将影响证券价格,不过因为市场有效性程度的差异,信息披露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法是不一样的。二、信息不对称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参加人中一

4、些人拥有但另部分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理论又称为非对称信息理论、不完全信息理论,用以解释通常商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分辨高品质证券和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她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次,信息不对称会造成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是指经营管理者可能只顾本身利益最大化,两不论股东的利益是否受损或从本身利益出发蓄意使其受损,而且并不负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的现象。如经理滥用职务消费、偷懒行为和投资不妥等。信息不对称有四种

5、表现形式:一是信息源不对称,一个情形是证券市场的筹资者即上市企业总是比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拥有更多的信息;另一个情形是证券市场上市企业既是其股票的发行者,又是其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者。二是信息时间不对称,较早取得信息的交易者易于获取交易优势,取得信息较迟的处于劣势。三是信息数量不对称,交易双方在同一市场上获取交易对象信息内容的数量不一样。四是信息质量不对称,交易双方获取交易对象信息的质量存在差异。证券市场上,需求者的信息关键源于上市企业对外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定时汇报、暂时公告等,不过上市企业的管理部门出于成本、商业机密等原因考虑,往往不会向投资者提供完全可靠的会计信息,于是产生了“

6、信息不对称”问题。就内部控制信息而言,内部控制信息往往是上市企业掌握而投资者不了解的信息,这部分信息投资者关键依靠上市企业本身的披露。对投资者来说,取得足够的内部控制信息有利于她们判定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议;对于上市企业而言,披露更多的内部控制信息会向市场传达企业健康发展、投资风险较小的信息,而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也会使其本身利益受到损害,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被投资者抛弃,最终被逐出市场。可见,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是委托人和代理入的共同需要,上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议,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会使其本身利益受到损害。1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20年中契

7、约理论最主要的发展。张维迎(1995)认为:“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在两个基础假设之Jk(1)委托人对随机的产出没有(直接的)贡献;(2)代理入的行为不易直接地被委托人观察到。”第一个假设是指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问题,即委托人并不直接参加经营活动,因此才有委托代理关系的出现;第二个假设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双方建立契约的必须性,双方需要以契约的方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保障各自的权益。在股份企业里,股东作为委托人投入企业的是物质资本或金融资本,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拥有剩下索取权;经营管理者作为代理人投入企业的是自己的人力资本,目标是追求薪酬福利最大化,不拥有剩下索取权,但控制企业资产的运行。因

8、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委托人往往倾向于经过和代理人达成的契约来处理因目标差异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冲突能够经过信息的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缓解。对于委托人来讲,监督代理人推行契约关系的一个有效手段是检验代理人对行为责任的推行情况,而代理人则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地向委托人反应行为责任的落实和实施情况。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委托人和代理入之间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委托代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尽管内部控制信息只是众多需要披露信息中的一类,不过这类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入和监管者全部是很主要的。实际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和委

9、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紧密联络的。赫姆斯特罗姆和米尔格姆1994年提出,因为委托代理在独立合约的情况下存在产出不能衡量的特征,所以需要用雇佣关系来加以约束,由此产生企业并决定企业组织的边界。商业的发展促进了簿记制度的进步,而簿记制度的改善,又加强了合作人之间或委托一代理关系之间的财务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德风险”。当代企业制度作为一个投资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相分离的企业组织,包括到多类经济主体的实际利益,首先要确保企业资本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又要避免因为经营管理者等内部人控制而使投资者蒙受损失,这全部依靠于内部控制信息的传输。在企业管理中,代理人担负建立内部控制的行为责任,所以她们理应

10、向委托人汇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情况。2信号传输理论史宾斯(Spence)研究在信息不对称下,具有信息的一方会采取某种行动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迷惑,她首次提出信号传输模型,两个参加ksender和receiver,sender发出一组信息(message),这时receiver只能看到sender发出的信息,看不到她所拥有的私人信息,receiver收到信息后作出行动,对策结束。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因为信息不对称,委托人无法观察经理的全部行动,也无法充足了解经理的能力,而只能获取有关经理行动和能力的不完全的信息。这么,经理等内部人员就拥有了更多的企业信息,从而能够利用信息优势赚取超额利润。投资者因为不能取得更多的企业机会和风险的信息,不能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发生逆向选择,造成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从信号传输理论看,在充满信息不对称的资本市场上,高质量的企业为了区分于那些较差的企业,就有动力将拥有的内部控制信息(比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向资本市场披露,从而吸引投资者的青睐,而那些不披露的企业则被认为有不好的消息,投资者极少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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