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98266403 上传时间:2023-07-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语 保护电力设施与安全用电宣传单 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请您爱护好电力设施 1、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禁止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开挖取土;禁止向电力线、变压器上抛掷物体。 3、禁止利用电力线路杆(塔)、拉线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和作起重牵引地锚。禁止在杆(塔)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安装广播喇叭。 4、禁止在电力线路下和杆(塔)附近建房、修路、烧油菜麦梗、烧窑、烧荒、种树栽竹、打场堆物、堆放垃圾、倾倒有害的化学物品。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2、法占用变电设施用电、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6、凡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延伸如下距离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物,必须到供电部门办理有关电力设施安全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10千伏5米;3511千伏10米;2千伏15米 7、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范围参照第5条)新种 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杆植物,应当予以砍伐,电力企业不支付任何费用。 8、未经公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销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 9、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0、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属

3、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禁止在电力线路附近钓鱼或放风筝。 2、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禁止攀爬电力线路杆(塔)、变压器台架、摇晃拉线等危害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3、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用电必须先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禁止私拉乱接用电。 14、临时用电应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电结束及时拆除。严禁使用挂钩线用电。 15、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狩猎和用电捕鱼。禁止使用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电线接电。 16、发现电力线断落、配电变压器等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找电工处理,并远离现场看守。 17、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紧急抢救。 18、用户使用电热器具,应与可燃物体保持安全距离,人离开时应断开电源,更换灯泡(管)或做用电器具的卫生时,应先断开电源。 团风县供电公司 第 1 页 共 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