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时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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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时效整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时效整理(全)字体:大中小来源:阿毛税官作者:梁野税官日期:2009-03-23(涉及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及其实施条例、稽查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时间情形及相关条文1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米取税收保全措施后, 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 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 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征管法细则第68条2日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 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 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行政处罚法第50条3日1、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 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 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 3【日】内退 还被执行人。征管法细则第69条第二 款2、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 一项3、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 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 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 190 号) 第四条4、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 当在3【日】内以口

3、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 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 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47条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 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 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 不准许调取的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 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

4、【日】内作出答复。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 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 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 0 0 2 2 1号第25条6、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 190 号) 第九条7、审查机构应自收到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 审批意见之日起3【日】内,根据不同情 况分别制作以下处理决定书报送本级税务 机关负责人签发:。税务案件调查 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 190 号)

5、第一条8、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税款及滞纳 金的,税务机关应当自纳税人缴清税款及 滞纳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质物, 解除质押关系。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 拍卖、变卖质物,抵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二十九条9、纳税担保人以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为纳税 人提供纳税质押担保的,按照纳税人提供 质押担保的规定执行;纳税担保书和纳税 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 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在规定 的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 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质物返还给纳 税担保人,解除质押关系。纳税担保试 行办法国家税务总

6、局令第11号第三十条5日1、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20条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 应 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 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 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 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 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 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 理。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 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 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7、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 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 期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29条。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 【日】内, 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 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行政诉讼法第43条5、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是 否准许,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决定。税 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 税发19

8、96 190 号)第五条6、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应自作 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报上一级税 务机关备案。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 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 190 号)第十三条7日1、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 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 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 发送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 37条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依据税务 行政复议规则第9条规定一并提出对有 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对该规定 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 7【日】内按照法定 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有权

9、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60【日】内依 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 的审查。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 39条3、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 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 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 7【日】内按 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审查。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 40条4、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 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 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 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 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7【日】内,转 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10、。接 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 七条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法第十八 条5、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 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 7【日】内, 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6、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 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 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 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行 政处罚法第37条7、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 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 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11、定,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 罚法第40条8、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二)行政机 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二)项9、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二)行政机 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二)项10、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 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 政诉讼法第42条11、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 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企业所得税法第40条10日1、扣缴义务人应

12、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征管法细则 第25条2、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 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 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征管法细则第78条3、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规程第44条4、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 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 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税务行政 复议

13、规则第37条5、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 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 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 法第二十三条6、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 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 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 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 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 理期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0条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 消

14、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由人民法院决定。行政诉讼法第40条8、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 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 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行政诉讼法第43条9、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58条10、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 io【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6条11、

15、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 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6条1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 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 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 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 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 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 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 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 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 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 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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