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98152220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谈恋爱中出具借条是否应认定为有效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恋爱间出具的借条,后因双方分手,一方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案件。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恋爱间出具的借条案例 202X年3月,在朋友的一次饭桌上,原告任丽(化名)与被告刘刚(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也许是双方都是剩男剩女的缘故,两人相互感觉都不错,便在朋友的撮合下谈起了恋爱。恋爱期间,任丽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对刘刚言听计从。然而,过了没多久,刘刚便以自己做生意为由向任丽提出借钱的请求。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的任丽没有经过多加思索,便把钱给了刘刚。出于女人特有的谨慎,任丽便以父母亲担心为由,要求刘刚出具借条

2、,于是刘刚向任丽出具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给任丽,任丽也及时将钱借给了刘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刘刚于202X年年初提出分手,任丽于202X年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刘刚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任丽认为,刘刚与自己恋爱期间两次出具借条均是刘刚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并提供了借条原件以及银行转账记录一份,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刘刚则辩称,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那张万元的借条是分手后出于任丽的逼迫下而打下的借条,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规定,且任丽的工资每个月只有200元左右,加自己的平时花费,恋爱两年也不可能存到3万元。请求法院驳回任丽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刘刚于202X年6月12日出具0000元的借条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属应予以认定。虽然刘刚否认其于202年月2日向任丽借款300元,但并未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加以举证。因此刘刚于202X年6月2日向任丽借款3000元的事实,法院予以认定,其未能及时还款,其拖欠行为侵犯了原告合法的财产权益,理应立即返还借款。法院又根据任丽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任丽的工资及其日常消费支出情况,因任丽每月平均工资只有28元,每年存余款项3000元左右,刘刚于202X年月12日出具000元的借条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刘刚返还原告任丽借款本金3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