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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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范文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_年_月_日_控股集团印发的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第四条制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

2、目标;(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董事会

3、、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第八条公司董事会

4、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第十二条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第十三条起草规章

5、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第十四条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三)撰写草案;(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范文(二)第一条本公司

6、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有关商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办法办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应品。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存货计划与控制第一条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第二条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_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第三条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

7、部确实据以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进货第一条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第二条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第三条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第四条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

8、品价格赔偿。第五条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第六条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出货第一条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1.交货。2.交客户试用。3.示范表演。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5.展示中心陈列。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第二条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第三条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业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

9、附件)领货记录卡向仓管人员出货。第四条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须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第五条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的预测,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第六条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第七条各单位人员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_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得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第八条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予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第六条各仓除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

10、入。第七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第八条每年年终,仓库部应会同财务部、服务部等共同办理总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商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第九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第十条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单位主管呈现董事长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部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十一条直接保管商品的仓管人员异动时,应由其所属的单位主管查列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第一条凡

11、商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于抵库前三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等交仓管单位,才由仓管单位凭以验收登帐;抵库之商品如系商品类,则仓管人员应将其型号等详列于型号登记簿上,如系供应品,则应将其规格、数量等详细登入存货日记簿上,仓管单位并应于进货的怠日,根据实际进货之规格、数量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余第一、二、三联应即转送财务部入帐。第二条各分公司的进货应凭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向仓库部订货。第三条仓库部对各分公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的当日答复并出货,出货时应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除第四联自存外,第一、二、三联应连同商品寄送进货单位签收进货之。第四条各分公

12、司于收到仓库部寄下的商品时,应即根据货品交运明细表及商品(供应品)调拨单上所载的进货内容办理验收进货后,于商品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入帐,商品(供应品)调拨单应于验收无误时签收后,将其第二联寄还仓库部,第三联连同货品交运明细表第二联寄送财务部,第一联自行留存。第五条仓管人员应就所保管的商品按型号或规格分别列记于型号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第六条库存任何商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业经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营业单位人员并应另填商品(附件)领货卡等作为出货的凭单。第七条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管单位存查。商品(附件)领货卡由仓管单位于每月

13、月底当天将营业单位各月内所领出商品尚未还仓部分逐一依人员别过入新卡后,发文至各单位并由各单位会计员统一代为保管。第八条库存商品经出货后,仓管人员应即于当日凭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型号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商品去向的追踪,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则应于出货时,由仓管人员签注后,即交还原出货人。第九条领货人除于出货的当日即行开立_交货外,否则统限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领出的商品归还仓管单位。如经持往客户处试用致无法还仓时,亦应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业经客户正式盖章签收或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试用签收单,持交仓管人员保管。第十条领出的商品如系已洽妥欲交货者,则领货人应于出货后,根据

14、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上的型号、号码等有关的资料,另填交货通知请示单,请示核准后,交单位会计员开立_。第十一条各营业单位的会计员于开立_时应先核对交货通知请示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号码等的记载是否与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所载相符,同时并应根据卡上所载内容详细记载于_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第十二条领出的商品如系供客户试用、表演或更换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商品及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一并持至仓库部,由仓管人员负责验收后在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签收并将原领货人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加注商品还仓日期后作废。还仓的商品若经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缺情形时,则仓管人员应依据实际验收情形,另行填制商品

15、(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领货人签认后,第一联由领货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扣款,第三联由仓管人员留存。第十三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应客户要求必须估回旧货时,应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事先请示核准后,始得办理估回旧货手续。旧货估回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旧货估回等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商品进仓。第十四条仓管人员于收到估回旧货的商品时,应依商品(供应品)进库单上所载的内容,办理签收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交单位会计员附于当日的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由仓库部留存。第十五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遇有销货退回情形发生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销货退回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货物进仓。第十六条仓管人员于收到销货退回的商品时,应即行详细检查,如无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者,应即在商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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