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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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新 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以及总部给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系统,共同拓展_市场,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特许经营系统: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分部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分部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分部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

2、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分部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分部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分部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发展特许经营系统。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的全部商业要素

3、,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登记号为_,登记机关为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专利有效期截止_年_月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年_月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的技术,以及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等等; (七)_。

4、第六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分部以下列第_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三)以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七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

5、一)在本区域内_地区设立直营店;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该地区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开发特许区域的市场时,总部以自己名义或许可其他分部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四)_。 第九条权利的限制 总部对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满_年后,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内全部特许店数量的_%。 第十条特许区域 总部许可分部开发的区域为_,在特许区域内,分部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分部开发特许经营的

6、初始区域为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开发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行为,总部将保留对特许区域进行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分部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月_日。 如果分部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分部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元的续约费; (

7、五)_。 第十三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 第四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四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分部出借详细记明特许经营系统操作规则的区域特许经营手册及特许店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第十五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分部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总部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分部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本区域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分部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本区域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分部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

9、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义务监督、检查特许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分部怠于行使监督、检查及处罚权,总部有权对分部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分部应当交回全部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分部统一保管,并限于在分部营业场所内查阅使用;区域特许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特许店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五章培训 第十九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

10、分部人员进行为期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分部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_。 第二十条后续培训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连锁店加盟合同瑜伽加盟合同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商场超市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分部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特许

11、经营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分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次向分部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总部和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的培训 对区域内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分部负责。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的考核 参

12、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三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分部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分部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按总部向分部统一收取。 第六章支持 第二十四条前期支持 在分部开始建立至试营店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与营运; (二)试营店的选址、开业与营运; (三)特许经

13、营系统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 总部应当向分部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五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分部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部门具体负责对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分部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特许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分部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分部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

14、急方案; (六)_。 第二十六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分部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分部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区域的风俗习惯,分部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分部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分部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分部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二十八条费用 总部为分部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负担。 总部为分部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分部收取服务费用。 第七章设备与物品 第二十九条统一配置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分部及特许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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