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集业务类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97974423 上传时间:2022-11-18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归集业务类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归集业务类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归集业务类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归集业务类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归集业务类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归集业务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归集业务类(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归集业务类一. 单位账户设立(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原件;2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原件; 3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相关文件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在职职工工资表、发放名册原件或复印件;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2、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3、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成立相关文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人身份证;6、在职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上月);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二.自主缴存者开户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缴存

2、登记申请表机打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银行卡。三.单位汇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2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四.单位补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2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五.基数调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原件;2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原件。 (一)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2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六.个人账户合并 (一)

3、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无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时,需扫描本人身份证;2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合并时,需扫描职工本人、经办人的身份证。七.单位信息变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变更的,需要存档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及单位信息变更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2企业信息变更的,需要存档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及工商部门变更单位信息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书和单位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工商部门变更单位信息的相关材料。八. 个人信息变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

4、变更申请表原件;2职工本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留存身份证扫描件;3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留存职工本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个人信息变更如有以下情形时,需存档的包括:(1)因本人原因更改了原姓名的,需留存户口薄复印件; (2)因身份证重号或错号,需留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5单位经办人员原因致个人信息错误的,留存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2职工本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时,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原件;3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需扫描职工本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4因本人原因更改了原姓名的,需扫描户口薄; 5因

5、身份证重号或错号,经公安部门变更后的,需扫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6因单位经办人员原因致个人信息错误的,应扫描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1份。九.提高缴存比例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焦作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原件、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焦作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十. 降低比例或缓缴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原件或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3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书面报告原件;4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

6、通过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的决议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或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书面报告;4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的决议。十一.单位封存、合并及销户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原件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原件;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留存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扫描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7、件。十二.个人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原件;2 自主缴存者需留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材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2 自主缴存者还需扫描本人身份证。 提取业务类一.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凭证(非网签购房合同和非本行政区域购房合同需留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和房产网查询各案信息原件。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二 .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凭证(非本行政区域的房屋需留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4.职工身份证原件;5.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6.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三.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1房屋坐落在农村的需存档资料如下:(1)提取凭证;(2)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村委会出具的建房证明或乡镇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建房证

9、明复印件;(3)工程预算书原件或复印件;(4)正建房屋照片(打印照片)。2房屋坐落在城镇,需要存档资料如下:(1)提取凭证;(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社区出具的建房证明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复印件;(3)工程预算书原件或复印件;(4)正建房屋照片(打印照片)。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存档的电子材料:1房屋坐落在农村,提供以下材料:(1)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乡镇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原件;(2)工程预算书;(3) 新建房屋照片原件;(4)职工身份证原件;(5)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6)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

10、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2房屋坐落在城镇,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原件;(2)工程预算书原件;(3) 新建房屋照片原件;(4)职工身份证原件;(5)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6)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四. 职工购买棚户区改造或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批文复印件;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3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付款收据复印件;4安置房证明原件或复印件;5. 提取凭证。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县(市)区以

11、上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批文复印件;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3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付款收据原件;4安置房证明(房屋坐落、楼层、面积及总房价)原件;5职工身份证原件;6.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7.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五.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 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购证复印件;2. 购房协议和购房收据复印件;3.提取凭证。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购证原件;2、与有关部门规定的有资质的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和购房收据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

12、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六.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一次性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存档纸质资料:(1)提取凭证; (2)放贷银行的当日还款对账单;(3) 借款人的信誉报告单。 2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存档纸质资料:(1)提取凭证;(2)放贷银行的当日还款对账单;(3)借款人信誉报告单。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 1一次性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存档电子资料:(1)借款合同原件;(2)放贷银行的当日还款对账单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

13、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2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电子档案资料:(1)借款合同原件;(2)放贷银行的当日还款对账单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七.职工支付物业费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凭证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原件;2、物业费收据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八.职工支付房屋维修基金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

14、凭证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原件;2、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原件;3、职工身份证原件;4.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九.职工租房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凭证 。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 本行政区房屋产权部门查询的当年“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2. 婚姻证明原件;3. 职工身份证原件;4.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5.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扫描被提取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十. 职工离、退休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提取凭证。 (二)电子档案存档资料:1职工身份证原件;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加盖单位行政章的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3. 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一)纸质档案存档资料: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