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97974181 上传时间:2023-02-15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1、根据_风电场及水电_局机电_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_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_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_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_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_开展对项目部员

2、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_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_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_编制机

3、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_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_、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_,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_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

4、、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_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_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

5、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

6、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

7、理部备案。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_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_风电场,水电_局_分局和项目

8、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

9、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_局_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_、用药处方等手续。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

10、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_、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_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

11、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_%、_%、_%、_%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_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_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

12、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司的全部业务用车。第三条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全部车辆。第二章车辆使用管

13、理第四条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的管理制度,由行政部指派专职司机全面负责车辆的驾驶和安全检查等具体事宜。第五条专职司机以外的公司员工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驾驶时,必须事先获得行政主管的批准。第六条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持有驾驶执照,确保用车安全。第七条员工因公用车时,应提前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用车申请,详细说明用车事由及用车的具体时间,行政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调派。第八条员工未预约而临时需要用车时,行政部应根据事情的紧急程度酌情安排,确实无法满足时,应尽量做好解释工作或帮助其寻找其他的解决途径。第九条派车原则(1)紧急事务优先原则。(2)重要公务优先原则。(3)上级

14、优先原则。(4)合理节约原则。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十一条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车辆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二条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公司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有以下情况的,可不受此限制:(1)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2)用车任务完成后,在晚上21。00以后的。第十三条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期间,发生事故导致损失的,保险理赔金额以外的全部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有义务节约用油,降低油耗。第十五条行政部协助专职司机办理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相关各项手续,并负责相关证件、资料的保管工作。第三章车辆的维修

15、、保养管理第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及时安排修理、保养车辆,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第十七条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他地点维修、保养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公司有权不予报销。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定点维修处无法维修车辆的,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可选择其他维修地点。第十九条司机自行维修、养护公司车辆的,可据实报销购买材料及零件的费用。第二十条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驾驶员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但所需费用超过_元时,应向行政主管请示。第二十一条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保养不善导致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其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由其承担相应比例的维修费用。第四章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1)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申请维修,严禁故障车上路行驶。(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的基本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查。若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向行政主管报告。(3)用车完毕后,专职司机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若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报请维修处理。(4)出现以下情况时,任何人不得安排出车:车辆的安全设备不齐备。车辆的油、电、水系统存在故障。司机身体状况不佳。装运易燃物品安全防范设施未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