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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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l家级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条文摘录(4条)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 号)加大财税支持。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文化创意和 设计服务企业支持力度。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 上,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 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 发生的符合条件

2、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 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 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 实行增值税零税率。cl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 号)政策措施:加大财税支持1.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 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中央 和地方有关文化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加大对

3、文化出口的支持力 度。2.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 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 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 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重点鼓 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3. 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 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 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 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三、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电

4、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 56号)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 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10部有影 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 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 入 启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 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瞰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

5、118 号)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 13号)精神,对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务免征营业税:(一)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二)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35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四、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准许从其营业税计 税营业额中扣除。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 通知规定执行。湖北省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条文摘录(6

6、条)一、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贴息、补助、奖励的具体标准I贴息对动漫业为发展动漫产业新建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 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生产动漫产品的设备和软件等资产投资以及重 要动漫作品生产项目)进行贴息。贷款贴息额为贷款余额的当年利息额,单 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2、补助对每年经认定的重大原创动漫精品项目实行前期资助,资助标准 按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 过200万元。对参加由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单 位,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

7、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举办或者承办的国家级或省级动漫展会给予 适当补贴,补贴额度另行报批。由我省企事业单位创作、演出的动漫舞台剧目在国内或国夕卜演出 的,按照年度演出场次给予补贴。3、奖励对获省级、国家级原创大奖和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原创动漫作品(含 出版物、影视剧、音像制品、舞台剧),分别给予10、20、30万元的奖励, 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对经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网络游戏每款奖励10万 元;获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网络游戏每款奖励15万元。对省内原创动画片播出给予奖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 动画片每分钟10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2000元标准奖励,在省级电 视台播出的

8、,按二维每分钟500元、三维每分钟800元奖励,在多个电视 台播出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每部动画片的奖励资金原则上 不超过80万元。由我省影视动画机构立项且参与制作并在国内院线上映的动画 电影,按投资比例奖励票房收入的3%至5%,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或园区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省级动漫产业基地奖励10万元、园区奖励20万元,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 奖励15万元,园区奖励30万元,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对从事动漫产品和服务出口,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 录的项目给予绩效奖励,单个企业的年度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 元。对省内上市动漫

9、企业,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 意见(鄂政发200842号)给予奖励。对动漫企业获得授权专利参照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 发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鄂知办2007 51号)给予奖励。贴息、补助、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二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增值税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 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 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 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 件当期不含税销售

10、额x3%o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的范 围,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 51号)的规定执行。(二)关于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 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关于营业税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 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 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 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四)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国务院有

11、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 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 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三、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扶持文化产业示范及基地专项资金理办法的通知奖励、补助、贴息的具体标准(一)奖励1、对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 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可申请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为 示范园区15-20万元,示范基地10-15万元。由国家级试验园区升格为示范园区、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 部分奖励。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

12、升级取得示范性成效的,每个场所可 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每个场所可给予5万元奖 励。(二)补助1、承办活动补助。对独立承办国家级、省级文化会展、文化活动的文 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给予适当补助。2、文化产业研究课题补助。对申报承担省文化厅文化产业课题研究项 目,每个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3、人才培训补助。对文化厅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文化产业示范 园区、基地人才培训班,给予适当补助。4、文化产业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补助。该项补助用于建设全省文化产业 服务网络平台,和日常运行、维护。5、省委、省政府支持的其他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补助。(三)贴息落实省文化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

13、厅关于深入推进湖北省 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鄂文化文201454号),根据当年专项资金 总体分配情况,每年以贴息方式扶持若干文化企业一般一年不超过3家。 贷款贴息的范围是提出申请之日的前一年内获得的银行贷款。以单笔贷款 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 发放的多笔贷款,视同单笔贷款。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 利息为依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该企业支付利息的50%且最高不超过 50万元。、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政策引导。按照文化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14、见,充分利用各 种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 为小微文化企业(上网服务场所)开通贷款融资渠道。从2015年起,省 文化厅将上网服务场所纳入湖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受理范围,对 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实现转型升级工作目标的上网服务场所,经评选, 命名为“湖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并采取多种扶持措施,给予一定的 奖励或贷款贴息扶持。五、省文化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荐湖北省文化金融 合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2013年文化部和财政部启动了中央财政文化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对全国的文化产业重点 项目提供了 4.61

15、亿元的贴息支持加大了财政对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2014年起,我省也将积极落实“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省财政将调整文化 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以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债券补贴、设立文化产业 发展资金等方式扶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六、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顾(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广告企 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登 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创办的广告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广告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宜昌市关于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条文摘录(1条)(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旬府办发【2014】9号)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创造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12月31日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 元(含6万元)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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