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作为共在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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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话作为共在之智慧卓新平 提纲: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流是不同政治之间的互相对话和多种文明之间的互相适应,是不同文明、不同信奉的多元共存,谋求社会之共同发展和进步。我们倡导文化的共融,避免文明的冲突,共同增进人类社会朝向平等、和谐、进步的方向发展。 现代社会已发展成为一种所谓“信息社会”,“全球化”的趋势使信息互通、知识共享、资源共有、世界共存已不再是一种遥远的神话,而正成为不可否认、无法回避的现实。在这种形势下,地球在“变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拉近,民族、国家、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亦越来越密切。这些现象和事实在“地球村”这一时髦表述上得到了典型体现。各族各民都乃“地球村”的“村民”,已处在一种前所

2、未有的紧密关系之中,人们面对面、紧紧相贴,必须正视对方的存在。德文中的“紧张”、“胆怯”、“恐惊”、“忧虑”、“不安”(ANS)一词正是源自“狭窄”、“紧贴”、“紧密”、“密接”(ENG)之词根。人与人过于接近、挤在一块而无法保持距离,其成果自然会产生紧张之感、有着不安心情。局部战争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政治家个人隐私的披露成为各国媒体的热门话题,部分地区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成为席卷世界的“流感”这一切都是世界“紧密”相存导致现代“恐惊”的生动写照。但时光不能倒流,世界已不也许回到以往的空旷和隔阂。“地球村”的存在是其“村民”之共在,而这种共在的维系和保持则需要其“村民”的智慧。 在现代社会发展

3、中,我们已看到人类文化在其物质层面和构造层面上浮现了接近和共融,经济合伙、社会交流已达到了不少共识,获得了明显成果。但在精神层面上,人们却仍在突出或强调其区别和不同。因其不解或误解,在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宗教之间总存有多种各样的裂缝和互相防备及戒心,从而加强了现代社会的张势,影响到人类的抱负共存。为了世纪之交的和平过渡,为了人类发展的美好将来,为了现代世界的和谐共存,这种深层次意义上的社会结合和精神对话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对话即人类共在和统一的前提,即文明发展的核心因素,即人们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智慧。“冷战”时代结束后,美国哈佛大学专家,奥林战略研究所所长塞缪尔亨廷顿(SMUEUNTINGT

4、N)刊登了文明的冲突一文,提出将来世界将从以往的政治军事冲突和对抗转向文明的冲突和对抗,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宗教的冲突和对抗。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在全世界社会理论界和文化思想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给宗教的结识和理解亦带来了巨大冲击。其成果,海内外学者就人类文明的本质究竟是冲突还是和解、是对抗还是对话展开了进一步而广泛的讨论。在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特别是“宗教冲突论”的回应中,我们发现许多宗教界的理论家和思想家对这种“冲突”之说持截然相反的观点。例如,德国天主教哲学家毕塞尔(EGENBSE)就提出了基督宗教应与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这两种“亚伯拉罕老式宗教”积极对话的观点,而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在亨廷顿眼中正

5、是与基督宗教展开竞争和对抗的重要对手。在毕塞尔看来,若要寻找基督宗教的本真及其意义之源,那么展开与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对话及比较就显得很有必要。任何宗教都不离其产生的文化背景及其发展的文化氛围,这种氛围的广泛意义而言,人类文化并不承认某种排她性的“惟一宗教”之存在。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基于现代社会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的所谓“板块理论”,其文明“板块”碰撞之说不仅在西方,并且在东方、在阿拉伯世界均引起强烈反响。但在批评亨廷顿的同步,不少批评家自己也陷入了这种“板块论”的怪圈而难以自拔。由此可见,人类互相之间的理解和理解并非易事,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普世关联和融洽共在仍极为困难。虽然“全球化”的浪潮

6、对这种文明“板块论”产生了巨大冲击和压力,但“板块”观念根深蒂固,且仍保持着其潜在影响。这就提示了人们,人类文明的共建必须正视其“板块”现实,而这种共建的实现则有待于对其“板块”存在的核心性突破。 反观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文明的冲突和融合尤如一种硬币的两面而共存。因此,“冷战”的结束并不必然意味着人类将进入“文明冲突”的时代。从历史上来看,所谓“冲突”更多地展示在政治、经济和种族等层面,并且这种“冲突”绝非人类文明最主线的本质或最典型的特性。事实上,在人类文明的精神遗产中亦已涉及着化解这种冲突的有利因素。如果仅仅强调文明冲突统治着世界政治,那么这种思想势必将人类发展引向歧途。就目前总体形势而言

7、,现代世界社会发展的主流乃是朝着不同政治之间的互相对话和多种文明之间的互相适应。我们应当尽自己最大努力来保持和发展这种有利的态势,由于不同文明的共融和共在本是人类社会应有的正常状态,达到这种多元共存亦是各国人民求得共同进步和发展的共识。冲突并不从主线上解决问题,而只会使冲突双方两败俱伤,并导致人类文明发展受阻。若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那么我们的目的就应是通过互相交流、理解、补充和完善来达到不同文化的共融,并建立起一种具有普世意义、多元契合的新文化。因此,与文明冲突论鼓吹的相反,我们必须倡导文化的共融,避免文明的冲突,以使人类社会朝向平等、和谐、进步而顺利发展。对话旨在理解,理解旨在共存。例如,

8、国际社会的实际结合或合伙,目的就在于调解种族冲突、消除民族矛盾、支持多边合伙、增进互相理解、求得和平共处。这种意向在谋求宗教对话、共创“世界伦理”上亦得到典型体现。正是在这种潮流中,瑞士天主教学者孔汉思(HANSN)的下述警句才得到了普遍反响和国际公认:“没有世界伦理就没有共同存活。没有宗教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没有宗教对话就没有宗教和平。”孔汉思:世界伦理设想,第13页,慕尼黑皮珀尔出版社,990。这些警句体现出一种对话精神和互相理解精神。同理:没有对话就没有理解,没有理解就没有共在,没有共在就没有人类的将来和但愿!在一种彼此有关的世界中,我们需要对话而不是独白,我们需要协商而不是对抗。为了这

9、种世界伦理和时代精神,我们必须求同存异,争取全人类的和谐共在。 宗教对话的意义被孔汉思提到了实现宗教和平、保证世界和平的高度。在基督宗教老式中,这种现代对话精神一方面体目前基督新教率先倡导的普世教会运动,以及各教派的积极回应和参与上,另一方面则体目前天主教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来的全新发展上。毕塞尔在总结“梵二”会议的意义时曾论述了由此而带来的基督宗教信奉意识之三个层面的重构:“从服从性信奉重构为理解性信奉,从表白性信奉重构为体验性信奉,以及从功能性信奉重构为负责性信奉。”毕塞尔:跨越第三个千年的门槛,第1页,汉堡天主教科学院,196。随着这一重构和转变,对话的必要性和不可避免性就清晰可见。

10、并且,这一对话不仅仅是教会内部的对话或基督宗教与其她信奉及宗教的普世关系,亦是旨在与非信奉者和无神论者的对话。大公会议的教父们“想给教会注入一种新的精神,即对话精神。每个人都懂得,对话乃是梵二会议本来的暗语。但我觉得,这一原则的意义长期以来尚未得以充足领略。由于对话并不仅仅意味着教皇与主教之间、主教与神父之间、神父与其教区及管理人员之间的一种新关系,对话同样意味着基督宗教信奉特别与其她世界性宗教的一种新关系,”“但是,大公会议显然还迈出了更远的一步;它设立了一种无信奉者秘书处,从而表达对话也必须涉及与无信奉者的对话”。反对听天由命与毕塞尔专家谈话,见毕塞尔前引书,第30页。这样,现代天主教就获

11、得了一种新的对话性信奉理解,从而亦有了对其信奉的一种新解释。结合“梵二”会议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的现实,毕塞尔在辩驳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时,根据自身信奉老式而一方面主张与两种“亚伯拉罕老式宗教”即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展开对话。亨廷顿紧张伊斯兰教与儒家的也许结合而给基督宗教之西方带来危险。但从其文化史意义上来看,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与基督宗教的关系在事实上要比它们与儒家的关系远远密切得多。而从不同文化的和平共处上来看,在中国历史上,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的部分融合曾带来了两者的和平发展,而犹太教在中国文化及其儒家思想中的消融亦是犹太人在中国所经历的漫长、平缓的过程,其中绝无逼迫之因素。我们与基督宗教的交往、接

12、触在一开始也是一种和平、平等的对话。中国人民迄今仍记得那在6世纪末、7世纪初儒家学者与以耶稣会来华传教士为代表的西方天主教之间的杰出对话和交流。而后来所发生的基督宗教与中国的争执及冲突则重要表目前政治层面上。不可否认,今日中国之“老式国学”热和“儒家复兴”的吁求,在很大限度上亦反映出其政治层面之规定,这在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回应和辩驳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令人紧张的是,接受“文明冲突”的观点并采用相应的文化防备或防卫,其成果只能使竞争的双方发展出一种新的“文化保守主义”,导致那种自我封闭、排外主义之态度的死灰复燃。 在基督宗教的神学理解中,对话涵盖一种积极关系,对话自身即一种关系。基于“三一”

13、神学的理解,三位一体的核心即三个神性位格之间的关系,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关系”的教义。这种“三位一体”之上帝的关系就是“融会契合”(ICHOE)之关系。通过从神的位格来看人的关系,则可由体悟神的位格之间的彼此平等性、互相构成性和共在群体性而达到对神与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全新理解。这种关系正是一种互相敞开、真诚对话的关系。“对话关系”之学说在基督宗教和犹太教中有着悠久的老式,亦有着其现代诠释。毕塞尔在其布伯与基督徒一书中曾高度评价了犹太思想家马丁布伯(MARINBUBR)所论述的“我你”关系,并极为鲜明地提出“人之存在恰如对话”。对话显示出人之间的互相存在和群体共在,而这正是人之存在本质所涉及的意

14、义。布伯说:“当言及你,我是其对称词,我你乃共言。当言及它,我是其对称词,我它乃共言。我你之基本词只能与其整个本质所言述,而我它之基本词绝不也许与其整个本质所言述。”马丁布伯:我与你,见马丁布伯文集第一卷,第79页,海德堡与慕尼黑,19。“我与你”、“我与它”都表白一种存在关系,“与”所体现的就是关系,若无这种关系,“我”、“你”、“它”则毫无意义。关系表述了人的存在本质及其方式,亦反映出人对宇宙万物和其同类之态度。“我你”关系乃一种平等、密切、对话的关系,而“我它”关系却是一种统治、隔阂、独白的关系。因此,强调“我你”关系就是追求建立一种双向互动、互相沟通、彼此尊重、平等对话的人际关系,此即

15、人之存在的真正本质。按照对宗教本真之理解,我觉得这种“我你”对话关系乃是犹太教和基督宗教智慧的文化遗产和精神结晶。在其本体及其特性中,我们可以找到其对“真”的体验和情感。毕塞尔曾把这种“追求真”解释为“发现对话真实之道”,并且强调“在每一种真正的对话中均有着对如下三种不可置疑之真实性的确信:对话事实作为世界之第一现实,对话伙伴的实际存在,由于与一种幽灵则不也许对话,以及谈论着的我之存在,如果对话不至于破产,此即其永久必然之前提。”毕塞尔:布柏与基督徒,第74页,弗莱堡赫尔德出版社,1988。 对话原则指明了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交互关系:若无共在者则绝无我之在。“我你”对话突出了对话伙伴的共在和平等

16、地位,体现出一种最为抱负的互相关系。在人类思想史上,古希腊文明智慧重要代表着一种对“我”与“它”之世界关系的探讨。为此,对事物之客观规律性的理性研究起着重要作用。而中国古代智慧则形成两种景观:一方面,道家思想体现出对“内在之我”与“超越之我”这一关系的遐思;另一方面,儒家思想则强调对“我”与“我们”之关系的推敲。道家乃通过“超越之我”来消解“灵性之我”与“社会之我”两者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通过自我回归其本源和本质,通过自我在“道”之中的隐遁,道家但愿达到主体与客体的合一,领悟宇宙的终极真实和生命的深蕴奥秘。“超越之我”意味着“我”与那不可言说之“道”的交融及合一。“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二章。“我”在道中既为一切亦乃虚无。于是,道家在其俗世生存中展示出一种浪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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