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97743955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6篇)(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_洲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_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_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建立公司、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下属的职能部门或分厂(车间)以及工段(班组)四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公司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2、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第四条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一、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二、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1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三、分厂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值班长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四、分厂主管安全领导每天都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处理事故隐患。第五条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一、各作业班组之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互检。二、从事高危行业

3、的矿山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其它各子(分)公司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三、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矿山安全检查、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检查等。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在冬季和雨季前对季节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各子(分)公司级在情况需要时应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第九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安委会的整体布置,各子(分)公司应及时_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条各级单位应积极_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_的检

4、查工作,任何单位(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绕上级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一条各级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_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高危行业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一线的安全检查。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确保能查出并解决问题。公司_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有专家参与,各子(分)公司_的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生产专家或精通安全生产业务的人员参加。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名称、内容、总体情况、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等。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5、和上报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二、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第十五条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自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上级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下列办法处理:一、一般性事故隐患,限期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可能影响范围立即强制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

6、止使用,限期整改。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强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检查单位(部门)应向受检单位(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事故隐患全部消除。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整改。第十六条下属单位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上报。第十七条事故隐患管理档案: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详细情况。公司各级单位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一、各子(分)公司应对本单位所有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并将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公

7、司安全管理部门。二、公司建立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分别管理各子(分)公司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三、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档案内的事故隐患均应随时监控,迅速采取措施或督促下属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第十八条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十九条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未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导致事故发生者。二、抗拒或阻挠上级单位(部门)安全检查者。三、

8、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者。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负责起草及解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纪违章行为,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_省安全生产条例、_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发现和查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指

9、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态;5、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9、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10、,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10、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12、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三、安全生产检查的_和时间要求1、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_实施。2、公司每年对所属的施工单位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应不少于_次,公司每年对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应不少于_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生活区域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检查。3、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各种不安全因素。4、安全生产检查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备查。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事

11、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为三类:2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造成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处理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排除。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督促限期整改。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暂停施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强制被查施工单位立即向相关部

12、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彻底整改。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1、公司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制度要求,定期_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要建立相应档案,将隐患的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证人等进行详细记录。2、公司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对无法处理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3时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3、安保部门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和建议。4、公司安保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四、责任追究对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13、监管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建立公司、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下属的职能部门或分厂(车间)以及工段(班组)四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

14、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公司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第四条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一、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二、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1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三、分厂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值班长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四、分厂主管安全领导每天都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

15、查,并随时处理事故隐患。第五条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一、各作业班组之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互检。二、从事高危行业的矿山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其它各子(分)公司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三、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矿山安全检查、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检查等。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在冬季和雨季前对季节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各子(分)公司级在情况需要时应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第九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安委会的整体布置,各子(分)公司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条各级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检查工作,任何单位(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绕上级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一条各级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高危行业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一线的安全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