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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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 年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计划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重 大改革,是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 发挥村级计生协会功能作用,提升村民自治的档次和水平, 努力提高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 服务能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通海县人口和计生局特制 订 2012 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 村(居)委会和计生协会等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构 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维权自律相结合的计划 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民主决 策与

2、管理,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把婚姻、生育、节育、奖励优惠政策等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 落到实处。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 策,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 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一)依法自治原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 家人口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 村民自治工作。(二)民主管理原则。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又反映群 众诉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维护村(居)民计划生育的合法

3、 权益,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讲求实效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积极 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 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实效。(四)大胆探索原则。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管理与服务,各乡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计生协会要牢 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改革发展的创新理念,在实 践中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 治整体水平。三、运行机制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关怀为核心,群众做主人” 的协会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运行机制,为实现计划 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

4、织保证,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 作规范化、制度化。两委负总责。村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是计划生育村民 自治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通过民主选举,兼任村(社区) 计划生育协会会长,指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帮助解决协会 经费和实际困难,建立阅览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计生 服务室和婚育文化宣传长廊,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协会做骨干。由村(居)协会协助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 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骨干作用,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 门和村“两委”交办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公 益事业的管理和服务,会员带群众,增强自身的凝聚力、感 召力和战斗力。关怀为

5、核心。以构建和谐计生为主题,深入开展“生育 关怀”系列活动,以精神慰藉、经济救助、宣传倡导、健康 检查、生产帮扶、亲情牵手为主要方式,对计划生育家庭开 展扶贫济困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 怀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关怀基 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生育关怀系列活动。群众做主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把生殖健康权交 给群众,使群众真正从过去的被动受管变为主动参与,由管 理对象变为管理主人,提高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维权意识、主 人翁意识和参政意识,形成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内 在动力。任务及实施步骤2012 年在全

6、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 化建设工作。XX镇、XX彝族乡、XX傣族彝族乡三个乡镇, 24 个社区、村委会是 2009 年村民自治试点单位, 通过试点, 典型引路,逐步探索,经过三年时间,我县基本达到群众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高度 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 的两个转变。(一)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各乡镇分别按村 (居) 数的 30% 、 40% 、 30% 的比例,以乡镇村(居)委会为单位 整体推进。 2009 年列入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单位是:XX镇: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村

7、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XX 彝族乡: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XX 傣族彝族乡: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 XX 村委会。其他乡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全面推进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工作。(二)2009 年 6 月:为启动安排阶段,各乡镇要结合 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布置,统一思想,统一步骤。 (于 5 月 25 日前将列入 2009 年规范化建设村(居)

8、委会名单分 别上报县政策法规股;列入 2010 、 2011 年规范化建设的名 单于每年 3 月 5 日前上报县局政策法规股。 )(三)2009 年 7 月 2012 年 11 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规范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四)2009 年 2012 年 12 月:为当年规范化建设 单位市级验收阶段。五、工作目标(一)民主管理 1、建立健全村计划生育组织机构。村党支部、村民委 员会负责领导村计划生育工作。村支书或主任为第一责任 人,配备村计划生育宣传员, 具体负责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建立村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 教育活动。村计划生育宣传员经村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聘

9、任,可兼任协会秘书长。各村民小组根据需要配强计划生育 服务员等。村计划生育协会要按照章程建立会员小组,配强 会员小组长。村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提出方 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2、选举或选聘村计生宣传员。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村专干,应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或 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不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县管乡聘 用”的村宣传员,乡(镇)选聘时应以适当的形式征求群众 意见。各村民小组计划生育服务员,由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根 据各村民小组多数育龄群众的意见提名,由村民委员会聘 任。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生

10、育数量的规定生育的人员在一 定时间内不得提名、聘任为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及村计划生育 协会会长、秘书长,以及各村民小组计划生育服务员和协会 会员小组长等。3 、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公约。明确村(居)民代表大 会等有关组织的计划生育职责,科学制订村民自治实施方 案、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等,要进一步 建立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计划生育村(居) 务公开制度、 协会理事会议制度、 会员小组学习培训等制度。 根据会员活动的实际需要,建立村民议事、产业发展等活动 小组, 丰富活动载体, 使协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 科学化、 规范化、经常化的发展轨道。制定或修改章程公约的基本程序是:宣传发动群众

11、,提 高村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在乡级政府的知道下,组织 有关人员起草;征求村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广大村民的意见和 建议;报乡级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表决通过;报乡级政府备案。4、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地区 应分类指导,按需组织实施合同管理。首先,由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提出本村需签订计划生育合 同的对象户名单。 然后,由针对性地草拟合同或协议书文本。 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得违法增加群众的义务;明确双方 的违法责任,但不得设定违法收费和罚款的条款;明确合同 争议的解决途径。最后,由对象户与村民委员会自

12、愿签订。5、民主决策计划生育事务。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 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规 模较大的计划生 /生殖健康活动、 落实计划生育宣传员报酬待 遇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 事一议”。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 组织、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 1/10 以上村民联名或 1/5 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召开村党 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对 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计划生育事项, 应及时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

1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讨论决定;会后应及时公布表决结果。村民会议或村 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或委托村计划生 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 决定。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 议依法形成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 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决定。6 、评议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对象(户) 。各级政府或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奖优免补”、“少生快富”工程、特别扶助制度以及各类计 划生育帮扶、救助工作地对

14、象、项目户等,应根据政策或项 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群众评议。具体程序是:公开、深入地宣传有关政策或项目,让广 大群众充分知晓;群众根据要求和本人(户)的具体情况, 提出申请;计划生育宣传员或村计划生育协会按要求组织部 分有代表性的群众进行资格评议,对群众提交的申请进行初 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评议意见提出审议 意见;将审议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期满,及时将 符合项目或政策要求的对象(户)以及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报送乡级政府有关办事机构。对提出申请但不符合要求的, 要及时反馈情况并说明原因。7、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因 地制宜设立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及

15、协会会员之家。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优生优 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以及新农村文明风尚的宣传,组织开展计 划生育、 优生优育以及生殖健康服务; 根据本村的经济情况、 多数育龄群众的需要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情况,自主组 织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并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 与重点帮扶。应主动了解本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的需要, 依靠村计划生育协会,以群众喜闻乐见得活动为载体,自主 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多方筹集经费,开展帮 扶活动。以村民小组,协会会员小组为单位,民主讨论决定 重点帮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制定适当激励措施,增强村 民小组、育龄妇女小组、协

16、会会员小组等的凝聚力,提高群 众参与的积极性。2012 年我县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充分发挥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 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章程或村规民约,普遍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服务管 理功能。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以抓镇为试点,稳步推 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发 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 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 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诚信计生”、 “双评”等活动,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 信和“双向承诺、充分自愿、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 计生模式,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 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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