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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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租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村(_)农包字第_号发包方:_租赁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1、租赁地名:_面积:_界止:_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3、租赁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元。交款方式及时间:_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3)

2、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

3、支付违约金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公章):_租赁方(盖章):_法人代表(盖章):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4、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土地详细情况总面积:x亩,其中:x田亩,x土亩;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四、支付时间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

5、付乙方。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

6、品处置权。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

7、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

8、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十、解决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十二、其他条款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

9、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10、 生产经营。出租土地详细情况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四、支付时间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六、权利和

11、义务的特别约定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

12、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8.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 )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

13、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1、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

14、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5、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6、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7、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8、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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