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月子中心服务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政服务月子中心服务协议(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坐月子中心服务协议书(标准版)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当事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或电传: 居民身份证号码:坐月子中心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地址:电话或电传: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相关人员: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的人产妇姓名: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口与甲方的关系婴儿姓名:与甲方的关系:口随同产妇进住。口单独托婴。紧急联络人姓名:地址:电话或电传: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本合同有关坐月子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称坐月子中心, 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坐月子中心为限。第一条 甲乙双
2、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坐月子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坐月子中心当日为准。第三条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 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第四条乙方提供下列服务:1 .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2 .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3 .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4 .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5 .书报杂志的提供。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第五条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