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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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会计监督,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健全财 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一)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 为,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四)保证学校能及时发现风险并控制风险。第三条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2、本规范,以及学校 的实际情况。(二)平等性原则:约束全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 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的权力。(三)系统性原则:涵盖全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 相关岗位,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牵制性原则:保证学校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 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同机 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五)合理性原则: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控制效果。(六)谨慎性原则:强化校内约束机制,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为核第四条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

3、制制度包括内部机构 岗位设置控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程序内部控制、预算管 理控制、会计电算化控制及风险控制。第二章 内部机构岗位设置控制第五条 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遵循第三条各原则,做 到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由两人以上经办,审批与经办分管,钱与账、钱 与物、账与物分管,各种发票与财务专用章分管,印鉴与银行票据分 管,印鉴分管,对各项会计业务必须进行稽核。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第六条 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货币资金的收付、 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审核和出纳岗位必须由 不同人员担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 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

4、七条 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以核算人员编制并签章的 会计凭证为依据。第八条积极推进无现金报账。职工报销,原则上实行银行卡结算 由出纳人员凭核算人员出具的凭证将资金支付到银行卡。校内发放到 职工个人或学生个人的费用直接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第九条现金管理(一)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库存 现金必须控制在银行核定限额之内,不得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 清月结,账款相符。(二)收入现金要认真验证货币真伪,误收假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发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三)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一)全校核算单位统一在学校财务处开立账

5、户,办理结算业务, 不得私自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二)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结算制度和结算纪律,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不准出租、出借和套用银行账号,不得开具空头 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公款私存”。(三)每月必须与银行对账,由银行出纳负责,每月必须编制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稽核 人员每月对银行对账单进行稽核,未达账项金额要及时核实并处理。 核算科长应随时检查和掌握银行对账工作和未达账项清理情况,如有 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第十一条 银行票据、印鉴管理(一)银行票据的管理和签发,由出纳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能兼 任票据的签发工作。(二)银行票据必

6、须与会计核算科填写的付款通知书注明的收款单 位等信息一致,禁止签发没有真实业务或无日期、无用途、无限额的 支票。办事人员领用支票,要在存根上签名,对领出的银行票据要妥 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三)专人负责保管空白银行票据,设立银行票据登记薄,及时登 记票据的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由核算科长和指定人员分别保管。(五)财务专用章指定专人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不得兼管发 票、收据等票据。第十二条网上银行支付管理(一)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必须两人完成,一个岗位负责录入,另一 个岗位负责复核、发送。录入人员和复核、发送人员分别保管网上银 行密钥和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二)银

7、行出纳人员办理网银录入业务必须以会计核算科填写的付 款通知书为依据,严格按照付款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金额、用途等信息录入。(三)复核、发送人员核对录入到网上银行的信息与会计核算科填 写的付款通知书注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对一致后方可发送。第四章 会计核算程序内部控制第十三条批准程序控制(一)批准的层次,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 授权批准层次,保证各管理层有权有责,互相监督与控制。审批人本 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二)每笔经济业务,在手续上必须做到: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与控制。2.一个岗位经办,另

8、一个岗位复核,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控制。(三)预算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实行经费开支经济责任制。 教学部门实行部门党政负责人会签制度,其余部门经费在坚持“一支 笔”审批的原则下,年度预算分配部门经费的审批权限为单笔业务开 支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会签审批;5000 XX0元(不含XX0元)的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XX0以上的需经分管校领 导和协助分管财务的校领导会签;院长基金、控管经费需院长批准。(四)为控制资金流量,单笔业务支付超过 5万元(含5万元)须经 财务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五)暂付款的管理。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 各项公用性开支,因私借款

9、一律不予借支。暂付款只能用于已列入预 算项目的借支,未列入支出预算项目的暂付款原则上不予借支。暂付 款严格按照“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借不清,后款不借”的要求办 理。暂付款报销时限为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长期占用学校资金的,财务处将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款。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控制(一)会计核算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 度,认真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 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录入、打印记账凭证。(二)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金额进 行复核。(三)会计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时,必须签名、盖章,以备追溯

10、责 任。(四)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装订、保管手续。(五)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做到全面、 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建立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总 分类账和日记账核对制度,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做到日清月结,每天 与资金结算对账,保持一致,月底编制银行对账单。(六)会计核算科科长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进行全面 检查,及时发现账务处理中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提供准确无误的 会计信息。第十五条会计报表控制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 准则及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的以财务制度编制为依据, 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单位负

11、责人应对会计报表所提 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章预算管理控制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 核等管理制度。学校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十七条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 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由财 务处负责,各预算责任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上报财务处汇总编制。第十八条 学校年度预算,由学校党委会批准。第十九条学校必须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 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第二十条 学校年度校内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予 调整。特

12、殊情况下,按预算批准程序办理。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将实际 执行数据与预算对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 保年度预算的完成。第六章会计电算化控制第二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维护、操作人员应相互分离, 互不兼任,操作人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密 码严格保密并经常更换,严禁超越权限或使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操作。第二十三条财务数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对用于数据 备份的磁盘、光盘等存贮介质应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第二十四条会计软件的修改必须经过周密计划和严格记录,修改 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必须设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质应有书面 形式的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修改,所有与软件修改有关的记录必 须打印存档,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参与软件的修改。第七章风险控制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筹资方向、筹资渠道、筹资规模、偿还来源、 资金用途及效益、存在的风险等诸方面筹资风险实施全面控制。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所有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担保、抵押、质 押。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此前 文件精神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遵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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