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96829882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6.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赠与合同汇总5篇 赠与合同 篇1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二、赠与物的交割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年_月_日 赠与合同 篇2 一、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前反悔,受赠人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二、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后反悔,受赠人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三、如果受赠人未得到受赠车辆,受赠人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救济吗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

2、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赠与合同。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他们认为: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

3、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

4、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原因在于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具有撤销权的缘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

5、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便很明确了: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前反悔,撤销了赠与,受赠与人则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车辆(赠与物)没有交付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那么车辆(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呢。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

6、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7、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上规定的不法情形,则其行为与我国的公序良俗和传统伦理观念,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显系严重背离,属于人人忿恨的“恩将仇报”行为,因此,法律特意赋予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状。该情形下撤销权与赠与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销权明显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仅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因此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车辆交付后,由于合同履行完毕,正常情况下,即便王力在交车以后反悔,张园依然可以得到约

8、定的小轿车,除非张园作为受赠人,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不法情形。因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赠与,而是张园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张园如果受到损失,是否可以寻求权利救济呢。由于赠与人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性撤销权和限制性撤销权,因此,张园因赠与合同撤销所受的损失,也应当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在赠与物交付前撤销赠与的情形下,由于赠与合同系诺成合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形成合意,则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虽然赠与人具有法定的撤销权,但如果张园为签订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花费、或者为接受赠与物而实施了准备工作,如修建停车场所、预交有关费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9、则张园有权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在赠与物交付后撤销赠与的情形下,由于该撤销的发生前提条件须是张园具有侵犯违背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故赠与人或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得到法律支持,则张园应当返还车辆张园返还车辆所受的损失,按照“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利”的原则,由张园方自行负担,无权主张相应权利救济。因此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张园未得到受赠车辆,张园的权利救济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赠与物交付前撤销赠与的情形下,张园有权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二、在赠与物交付后撤销赠与的,因该撤销赠与的前提是张园实施了法定的侵犯违背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故张园无权

10、要求王力赔偿有关损失。 赠与合同 篇3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区_街_楼_层_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_平方米(商房、住宅)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因甲方赠与房产系共有产权,此赠与行为由共有人确认并在此赠与合同上签字。第二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不正当目的,甲方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如有隐瞒导致乙方受赠后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和甲方要

11、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因乙方用赠与财产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财产。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第五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2)严重侵

12、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损失。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年_月_ 赠与合同 篇4 甲方(赠与人):_(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_(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二、赠

13、与财产的状况:1、名称:_2、数量:_3、质量:_4、价值:_三、赠与目的:_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七、其他约定事项_。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赠与人的权力和义务(1)赠与人的权利1)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a、严重侵害赠

14、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4)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前款情况发生,或者交付赠与的财产已满五年的,不得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6)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的权力和义务(2)赠与人的义务1)对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赠偿责任。(1)受赠人的权利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2)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