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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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残工委办20212号关于征求市政府残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市残工委成员单位:现将市政府残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意见通过OA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办,逾期视为无意见。附件:市政府残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昆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联系人:梅誉成;联系电话:57510076,13862615652;电子邮箱:)市政府残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21年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建党

2、100周年。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以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为导向,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深化残联改革为动力,大力提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教育、文体、权益保障等各项残疾人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起好步,推动昆山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一、围绕党建引领,健全残疾人

3、事业工作机制1. 深化残联改革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市、区镇、村社区三级和残联、专门协会及助残服务机构三条线的残疾人利益诉求反馈机制、服务需求对接机制、权益维护保障机制。持续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专职委员、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2. 健全完善群团组织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对残疾人群体的多角度、全方位帮扶。市总工会要发挥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点)的作用,采集就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优先录用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维护好残疾人职工权益。团市委要密切联系青年志愿者组织,持续开展结对助残

4、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做好“青爱童行 城建护航”助残项目。市妇联要擦亮“慈爱阿姨”等巾帼善爱品牌,深化妇女儿童成长支持计划,持续关爱残疾人妇女和残疾儿童家庭。市文联要发挥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为残疾人文艺工作者从事学习、创作、发表、出版、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广泛组织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及文艺爱好者开展文艺助残活动。市工商联要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双十百千万”爱残助残扶残行动,聚焦残疾人个性化小目标、微心愿,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工商联、残联)3. 探索“党建+助残”模式,倡导残工委成员单位党组织与“残疾人之家”结对共

5、建,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引领助残风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4. 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抓住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要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组织开展助残扶残、残疾人自强奋进先进典型的总结评选及宣传推广,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市残联、融媒体中心,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5. 加大涉残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一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施行30周年。要更大力度地做好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法律法

6、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做好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建设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和信访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司法局、信访局、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二、围绕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6. 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市教育、工信、民政、人社、住建、交通、卫健等部门将残疾人教育、信息无障碍、社会福利、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出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等事业发展纳入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或专项规划。

7、(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7开展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办一件实事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走进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活动,每年为残疾人办一至两件实事,做到一家不缺席,家家有特色。(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三、围绕残疾人共同富裕,稳步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8. 继续抓好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以帮扶稳基础。构建动态监管机制,精准识别困难残疾人群体。健全完善包含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保险理赔等服务的支出型贫困解决机制,切实缓解残疾人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单人保”、基本医疗保

8、险、基本养老保险、残疾学生教育助学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到户到人。完善物价补贴发放机制,根据价格波动情况,发放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推行残疾人综合保险,逐步提高残疾人保险保额和参保范围,提高残疾人抵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9. 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以就业促增收。建立残疾人就业需求和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职业指导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职业测评、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开发、职业推介、再培训再就业全过程服务机制。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残疾人专场

9、招聘会,吸引各类企业推出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社区设置适合的公益性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确保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不低于93%。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确保全市稳定开展辅助性就业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提高辅助性就业分配水平,提高残疾人收入。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依法征收残保金,规范使用。加强对使用残疾人职工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市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10.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顺应网络经济、数字经济新特点、新业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0、,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扶持残疾人实现网络和居家就业创业。落实好昆山市职业培训补贴操作细则,举办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系列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200人以上。举办昆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积极参加江苏省残联、苏州市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残联)11.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残疾人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创业辅导和创业孵化,并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残联)12. 稳步推进居家托养服务,以托养解后顾之忧。逐步将重度残疾人纳入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长护险照护范围。探索建立依老养残家庭重度失能残疾人的机构供养兜底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残

11、疾人多样化的托养需求,推进托养服务社会化。(责任单位:市残联、民政局,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四、围绕残疾人全面发展,深入实施残疾人赋能计划13. 加强“残疾人之家”建设,优化“残疾人之家”服务功能。继续推进残疾人之家“扩面提质”,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组织“残疾人之家”参与星级评定,不断提高“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探索社会化发展模式,汇聚更多资源力量向“残疾人之家”倾斜,让残疾人在社区、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14. 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扶持发展昆山市残疾人艺术团、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12、、市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协会等文体团体,培育发展社区型残疾人文体兴趣团队(小组),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体育服务。组织开展好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和比赛,加强残疾人文体技能的培训,提高残疾人文体艺术水平。组织实施残疾人文体服务进家庭和未成年残障儿童关爱行动,为不易出户的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组织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定期入户为残疾人制定健身方案,提供家庭指导。(责任单位:市残联、文体广旅局、文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15. 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好市重点工程昆山市残疾人康复评估服务中心。以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内容为重点,继续推动社区康复示范点提升改造工作。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13、定期对康复机构在安全卫生、人员队伍、内部管理、康复档案等方面开展检查。做好精神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政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救治政策。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100%,签约服务率100%。实现我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内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入户巡诊率100%。开展残疾儿童“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机制的研究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双向转介制度。完成1500名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确保重点人群(低保、低保边缘、就业年龄段无业、残

14、疾学生、0-14岁残疾儿童、肢体一级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筛出率和服务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16. 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加强残疾预防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确保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孕前健康检查率80%以上。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80%以上。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体心理健康援助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落实监管责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80%以上。

1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致残率。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社区、家庭综合干预,创造儿童安全生活环境。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预防和干预。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残联,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17.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体系。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康教结合试点,加大试点学校教师特教技能培训力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提高融合教育水平。加强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和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入学率

16、。发挥好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昆山教学中心的作用,提高残疾人高等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学生教育助学工作,实现从学前到大学教育助学全覆盖。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特教津贴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教师特殊教育专题培训活动,提升教师融合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提高开展特殊儿童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残联)五、围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积极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18.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公共部门、公共设施、旅游景点、老旧小区的无障碍改造,重点推进中环内无障碍环境改造和养护工作。各区镇要逐步推进镇区的无障碍改造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发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实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幸福亮居”工程,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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