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查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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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1章 总论11.1项目由来11.2编制依据11.3评估目的、重点41.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41.5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51.6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8第2章 选址情况分析102.1选址合理性分析102.2项目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14第3章 工程现状分析173.1项目概况173.2主要污染源分析20第4章 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274.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274.2废水治理措施、达标情况284.3废气治理措施、达标情况304.4噪声治理措施、达标情况324.5固废治理措施、相关规定满足情况344.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84.7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39第5章

2、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425.1排污总量控制对象425.2排污总量控制分析42第6章 环境风险评估436.1概述436.2风险评价级别436.3风险识别446.4风险事故防范措施456.5风险事故应急预案47第7章 环境管理情况507.1排污费缴纳情况507.2环境监测情况调查507.3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50第8章 评估结论528.1项目概况528.2结 论528.3改进措施55第1章 总论1.1项目由来市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医院,医学科是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原为市老年病医院,于2007年搬迁至市中山南路奎中巷10号,2013年更名为市医院,由市中心医院

3、全面托管。医院占地面积10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07平方米。医院诊疗科目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医院开设床位346张,卫生技术人员210人,年门诊量5万人次。医院已取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6650461-432030311A5271)。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医院并未进

4、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2015年10月20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2015年11月17日市环境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徐环委办20159号),“市医院项目”符合“三个一批”中“登记一批”类,建设项目内容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1-1。表1.1-1 市医院项目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通知”文号登记一批相关要求市医院项目与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备注苏环委办201526号、徐环委办20159号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七里沟地下水(市

5、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详见2.1.2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没有列入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根据江苏新测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现状监测表明,市医院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详见

6、第4章根据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徐环委办20159号“通知”精神,市医院对照自查,并编制了市医院自查评估报告,请市环保局云龙分局审查,给予登记。1.2编制依据1.2.1国家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

7、日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12月26日修正);(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环保部令第39号);(1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12)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7 2004);(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14)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15)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3号);(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国家发改委21号令);(17)关于实施(

8、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18)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19)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环境保护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1.2.2地方法规、文件(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1997年7月31日起实施);(2)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实施);(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3月1日起实施);(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实施);(5)江苏省人大常

9、委会关于修正的决定(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7月31日);(6)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1993第38号令);(7)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8)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文);(9)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省政发2013113号);(1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12)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文);(13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14)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1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省政发2013113号);(16)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17)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1996年10月);(18)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 -2020年);(19)南水北调东线段区域尾水向东导流工程方案(市人民政府,2005年3月);(20)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10月);(21)市重要生态功能保

11、护区规划(2011-2020)(试行)(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3月);(2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89)环管字第201号);(23)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徐环委办20159号)。1.2.3项目有关文件、资料(1)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2016年1月;(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2016年;(3) 建设方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1.3评估目的、重点1.3.1评价目的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及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徐环委办20159号)精神,对企业选址、污

12、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减排控制要求等进行自查评估。1.3.2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和周边环境特征,本评价工作的重点是工程现状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环境风险评估。1.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根据工程特点、污染物排污特征、污染物的毒性、污染物环境标准和评价标准。确定本项目的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和总量控制因子。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4-1。表1.4-1 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SO2、NO2、PM10硫化氢、氨气地表水DO、COD、BOD5、氨氮、氟化物COD、BOD5、SS、氨氮、总磷COD、氨氮噪声等效连续A

13、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1.5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件表1.5-1。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ug/m3)污染物各污染物浓度限值依据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SO2500150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NO22008040PM10-15070(2)地表水废黄河(市区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2。表1.5-2 地表水环境

14、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分类pHDOCODBOD5NH3-N氟化物类6-933061.51.5(3)地下水区域内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见表1.5-3。表1.5-3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类6.5-8.50.23.0450200.02(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当临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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