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涨跌幅限制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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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T+0,双向交易设定涨跌幅限制的用处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根据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设定涨跌幅限制。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 涨跌幅限制是中国期货市场的稳定措施。从国际经验看,新兴金融市场为了防止过度投机,多数采用涨跌幅限制措施,而且随着市场的发展,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会逐步放宽(简称扩板)。中国股市的风险控制措施,就沿用了这一思路。其实期市的发展也可以借鉴这种经验,根据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逐步地有节奏地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从而促进市场更健康地发

2、展。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大多有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在中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实行过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但股价的暴涨暴跌很难控制。因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都实行过5%和10%两种的涨跌幅限制制度。目前中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的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

3、托,交易所作自动撤单处理。 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其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5%),计算方法同上。另外,对于PT类的股票,其涨幅限制为5%,跌幅则没有限制。 对于两市原有的老基金和各地证交中心挂牌交易的基金经过清理规范后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其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其上市时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30%,即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130%),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前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 涨跌幅限制最直接的作用是对市场一天之内的暴涨暴跌进行抑制,预防短期市场风险,但另一方面,涨跌幅限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助涨助跌作用,同时也容易受到大资金的控制。总体上看,涨跌幅限制只能改变短期大盘和个股走势,对中长期市场的波动没有太大的影响。 贝尔金融 免开户费 724小时在线 1:100 杠杆比例 电话400-80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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