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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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心得领会【篇一:刑法学习心得领会】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领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领会9 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念书学习活动中,我踊跃、 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经过学习,是 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必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感觉要不停增强对法 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涵养,不但要做一名懂法 的公民,并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 定及法医临床司法判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当学法、用法。经过学 习使我产生了好多想法,下边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 领会。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必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 社会中立

2、于不败之地,保护自己权益,同时也保护别人权益。 二、我应当如何1. 学会自律、自护。学法律,就要第一做到知其文、晓其意。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赐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悉其不可以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纪。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则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 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保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赐予相应的处罚。2. 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跟法律亲密有关的医疗工作者,在 做好自己本员工作的同时,更应当学好法律知识。不但仅这样,还 要做一个宣传法律普法

3、的一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带起程边更多的 人去学习国家法律,让身旁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做有法律修养的良 好公民,增强法制观点,提高妙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 力和抵抗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纪犯法的能力。那我们将生活在一 个安全、和睦的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为健康。篇二: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个人学习心得小谈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之心得5 月 12 日下午参加供电局组织的对于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活 动,经过学习,使我们每个人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都有了必定 的认识,同时也是我们感觉要不停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涵养,不但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并且要做一名 知法懂

4、法尊法的员工。作为供电局的一员,更应当学法,用法。通 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好多的想法,下边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 些心得领会。一、对于刑法和管理条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对于刑法。刑法是规定犯法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刑法作 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拥有以下特点: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 征。除此以外,刑法仍是同全部犯法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安全, 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富和劳动群 众集体所有的财富,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财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利、民主权益和其余权益,保护社会次序、经济次序,保障社会主 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详细说,有四个方面即:捍卫国家安全, 捍卫人民民

5、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 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民主权益和其余权益法;保护社会 次序法 2.对于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订的对于保护社会次序和公共安全的 法律。1957 年拟订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此中包含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 1986 年9 月5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了新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 年1 月1 日起实行。此中 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成心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 迹但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违犯规定而损坏草坪、花卉

6、、树木的行 为,违犯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四周居民的工 作和歇息且不听遏止的行为,违犯放射性物件管理规定而生产、储 存、运输、使用该物件但还没有造成严重结果的行为,应赐予行政处nn罚。 所以,不论是刑法仍是治安管理条例,我们都应当有必定的认识, 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保护自己权益,同时也保 护别人利益。二、我应当如何。1.学会自律。学法律,就要第一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搅乱公共次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罪犯身权益、财富权益,妨碍社会管理,拥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赐

7、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域分了治 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足表现了人民民主,其 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联合的原则,施治安管 理处罚,应当公然、公正尊敬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品尊严。 条则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仔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违犯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许减少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犯治 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 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应当赐予处罚等等。学法律还要知其不可以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纪。法律规定 不得搅乱机关、集体、公司、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次序,不得搅乱 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次序,就要做到不参加这样的

8、行动。假如明 知故犯,就要遇到法律的处罚。2.学会自护。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则的规定来保 护自己。你的正当权益遇到损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对那 些公然欺侮别人或许假造事实诋毁别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 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弄虚作假以及制造噪声搅乱别人正 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予相应的处罚。3. 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供电工作者,在做好本员工作的同 时,也应当学好法律知识,不但这样,更应当做一名普法分子,在 工作的同时,宣传并带起程边的人去学法,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做 有法律修养的优秀公民。相信只需我们人人行动起来,做一名法律 宣传员,就必定会增强我们

9、及身旁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点,提高 我们、他们是非分明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抗社会不良 影响、预防违纪犯法的能力。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全、和睦的 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为健康。篇三:学习刑法的心得领会 学习刑法的心得领会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认识到、领会到更多刑法的乐 趣,推测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理。上学期经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 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法、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 级为了保护自己利益而设置的抗衡犯法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纪与 犯法的根天性差别等。犯法是指违犯刑事法律并且应当遇到刑罚处 罚的行为。对犯法的定义表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 么刑,都

10、要依照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鉴于我的简单理 解就是犯法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肩负处罚的义务。刑 罚是刑法例定的由国家审讯机关依法对犯法人合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迫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法是特定的行为 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损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 犯法分子的严苛处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 “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平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 同等的权益不受损害,所以我们重申刑法眼古人人同等。因为刑罚 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重申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周八方延长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 生了浓重的兴趣,

11、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 刑法真切的魅力所在并不是那些真切的却波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 视剧上那虚假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独一一 个与犯法有关,且关系非常亲密的法律。同时,犯法,作为一个与 裸露人性丑陋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 一身。更正确的界定以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全部危害国家 主权、国土完好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 翻社会主义制度,损坏社会次序和经济次序,入侵国有财富或许劳 动民众集体所有的财富,入侵公民个人所有 的财富,入侵公民的人身权益、民主权益和其余权益,以及其余危 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12、罚处罚的,都是犯法,但是情节 明显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法。”这一犯法观点是对各样犯法 现象的理论归纳,它不但揭露了犯法的法律特点,并且说了然犯法 的社会政治内容,进而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线供给了原则标准。刑 法学总论是对犯法、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 归纳,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 下,依据必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种犯法及其所包含的各 种详细犯法,依照必定序次摆列而成的系统,即先分类后分种,使 其脉络清楚。经过学习,我认识到,当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样犯法 采纳的是简洁的分类方法,将犯法共分为10大类,挨次是(因为同 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一样

13、,从重到轻摆列的有序次关系的,而不 是分别是的同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损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入侵公民人身权益、民主权益罪;入侵 财富罪;妨碍社会管理次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行贿罪;渎 职罪;军人违犯职责罪。采纳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法的同类客体 出发。而对各种犯法以及各样详细犯法的摆列标准主假如以各种各 种犯法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详细分 析。刑法分则详细条则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构成,因为罪状与罪 名亲密有关,所以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 要内容。而对刑法详细条则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更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学

14、到家的,比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 内行凶、杀人、打劫、XX、绑架以及其余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法,采纳防卫行为,造成非法损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 中的“行凶”的观点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广泛而难以确定。一 般而言,打斗打斗是行凶,损害别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 手无寸铁殴打别人是行凶,使用器材、枪支损害别人也是行凶。在 这类状况下就有必需对“行凶”的观点进行解析,说明其真切的含义 理解法律条则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打劫、XX、绑架等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暴力犯法并列规定的,所以,它们之间应当拥有性质和 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打劫、XX、绑架等犯法行为是可能致使被害 人重伤、

15、死亡的。所以,只有犯法人实行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 伤、死亡的时候,才能够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 稍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清除在“行凶”的范围以外。所以,刑法分则是对于详细犯法和详细法定刑的规范系统,这些规 范明确了对各种、各样详细犯法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对于 犯法、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系统,这些规范是认 定犯法,规定刑事责任和合用刑罚所一定恪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 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详细表现,两者相辅相成。 只有把总则和分则密切地联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法,确定刑事 责任和合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赐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 定罪量刑的时候碰

16、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长进行自由心 证。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解了好多刑法基本观点、 基来源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 垫。但是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刚刚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 容掌握得不够正确,知识缺点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线、犯法形态、 罪刑法定等常常堕入一个杂乱的怪圈。比如成心杀人罪,这是我首 次有勇气登台“授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认为预习解析得很透 彻的时候,最后的事例解析时,我仍是卡在一个犯法形态上,终究 是犯法预备、犯法中断、犯法未遂仍是犯法既遂。这裸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少对详细问题详细解析,以及司法实践中间详细个案的判决解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系统的极度不完美,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填补。此刻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法形态:犯法预备,是指做实行犯法前的准备工作。 如预备犯法工具、创建犯法条件等。犯法预备相对于其余犯法形态 较简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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