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中夜防工作人员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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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二中夜防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一、上岗时间:晚上8:30到岗,开始准备和学习;9:00开始巡查,到次日5:00,做好“台帐”,巡查结束,放好有关工作用品,然后5:15离校。二、主要任务:防盗,如发现窃贼必须齐心合力,奋勇直上,绳之以法。检查其它校园隐患,包括周边是否存在可疑人员等。三、巡查要求:一般总部半小时巡查一次,分部一小时巡查一次。四、处理意见:如发生窃贼等重要治安问题必须立即报警和报告学校有关老师,并记入“台帐”。如发现安全隐患,就将情况记入“台帐”。发现教室、办公室等门窗未关上,夜防人员应给予及时关好,未发现室内可疑人员或问题不要进入室内;有必要时由两位值班人员一起进入查看。五、

2、调班制度:每月按排安日期上班,特殊原因调班必须提前办好调班手续。六、“台帐”记录:每晚值班人员在次日早上下班时,必须认真、具体地填写好“台帐”,并签上两位值班人员姓名。七、会客制度:夜防人员不准带任何亲友、熟人进校。市、区有关部门夜间检查等特殊客人进校,巡防人员应予接待。八、夜防用品保管:每班人员要保管好各种夜防用品,不准将工作用品带出学校。九、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十、我校夜防工作人员要热爱二中,对工作诚心尽责,要时时提高警惕,处处加强巡查,为创建波宁二中多作贡献。2022年二中夜防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二)一、根据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_)_号文件_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

3、(以下简称“_号文件”),制定本细则。二、指导思想:为落实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三、实施范围与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从_年_月_日起实施。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

4、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每学期考核一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进行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工资分配能体现激励功能作用,要向班主任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激发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五、考核内容及办法:参照_号文件精神,将考核分两块进行。1、教学人员(专任教师)的考勤、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成果和非教学人员的考勤、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履行、教育管理成果(以下均简称“前四项”)的考核,以记分形式参与

5、奖励性工资分配。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2、其它项目考核。内容包括值班、值周、代课、超课时、监考、评卷、早晚自修管理、培优补差、班主任考核奖、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核奖、竞赛优秀指导奖、九年级教育教学优秀奖等项目。本项以具体核定的金额计发,款项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先行列支。具体补贴奖励标准见附件四、附件五、附件七、附件八。六、“前四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前四项”考核结果的奖励总额等于本学期全校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其它项目列支总额。用于“前四项”奖励性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前四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计算公式为

6、:教职工个人“前四项”奖励性绩效工资_本学期全校用于“前四项”奖励性工资总额/本学期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_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七、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有关规定:1、在师德师风方面,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在学期内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前四项”绩效考核个人总得分的_%、_%、_%、_%、_%、_%、_%、_%。2、非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原则上低于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的平均值(考核方案见附件三)。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前四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7、(1)病假累计超过_个月及以上的,按学期工作日比例扣除;(2)事假累计超过_个月及以上的,以其请假工作日的两倍计算请假期限,再按学期工作日比例扣除;(3)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扣除10_%;(4)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5_%;(5)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扣除5_%;(6)违反效能行风建设被处理的,扣除10_%;(7)有“三乱”行为被查处的,扣除10_%;(8)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扣除5_%;(9)其它情形应扣发的,视情节酌情扣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前四项”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参与分配:(1)一个学期旷工达_个工作日的;(2)解除聘用合同的;(3)停

8、发工资的;(4)借用在教育系统之外的;(5)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6)其它情形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核定、发放。八、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得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它收入,坐收坐支,擅自发放津贴、补贴。2、学校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教育局审核,按规定程序以银行卡形式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九、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牵头,党、政、工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数不少于1/3。十、本细则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附件:一、阳罗二中关于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的决定二、阳罗二中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记分标准三、阳罗二中非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记分标准四、阳罗二中超工作量津贴及竞赛优秀指导奖等奖励标准五、阳罗二中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系数等有关说明六、阳罗二中专任教师工作量、行政干部兼课规定七、阳罗二中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泰顺县阳罗二中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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