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体发[2009]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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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贵 州 省 教 育 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黔教体发2009237号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佶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 知各市(州、地)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提出的“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建立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制度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083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检查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

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各地的实施方案请于200 9年10月30日前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附件: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联系人:严卫 联系电话:08515283676主题词:学校体育 督导 评估 通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印发附件: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

3、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督促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建立学校体育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督导评估的原则 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要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在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方面应履行的责任作为督导的重点,又要加大对学校在落实体育卫生工作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督导力度;既要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综合督导作为对下级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又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评估要

4、严格程序,重在自查整改, 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 督导评估主要包括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和体质状 况四个方面。 1,教育管理。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统筹教育管理职责,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中小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开足体育课,落实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定期组织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推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2条件保障。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师 资人员配备与培训工作;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卫生设施 设

5、备的配置,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卫生服务功能。 3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卫生 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卫生的督导制度和督导结果公 告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评价制度。 4体质状况。各地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视力不良率进行定期监测,提出 改进措施,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公告制度。 (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共设4个一级指标,ll个二 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一79分为合格,60

6、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督导评估工作的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检查评估细则(试行),每年组织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二)县级督查。县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制定出督查规划,每年完成对县域内三分之一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的督查。并据实写出督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市(州、地)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 (三)市级复查。市(州、地)在所辖县(区、市、特区)督查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抽样的办法,对所辖县(区、市、特区)督查结果进行复核,据此对各县(区、市、特区)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做出评价,并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省级抽查。省按年度对市(州、地)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五、督导评估结果的使用 (一)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导检查评 估结束后,要及时将督导检查评估结论向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 门和学校进行反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 (二)被督导单位应当自收到督导结论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教育督导机构。对确因客观因素而未能及时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 (三)督导评估结果要纳入评价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奖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附表:贵州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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