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整体改革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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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整体改革的论文浅论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整体改革的论文论文关键词:政府干预社会性管制整体改革 论文提要:政府社会性管制改革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为此,必须完善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健全社会性管制的行为主体,设置社会性管制的合理目标,构建“适度型”社会性管制式,综合运用强制型和激励型管制方法,强化安全、健康、环境管制,实现对管制者的有效管制。 政府管制也称为政府规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公共政策目标,由具有法律地位的政府管制机构,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政府管制按管制

2、性质和内容一般可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两大类。经济性管制“主要是指政府对企业在价格、产量、进入和退出等方面的决策进行限制。”会性管制是指为保障全体公民的安全、健康、卫生和防止公害、保护环境及确保教育、文化等社会福利而对社会经济主体各种特定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的政府干预。 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结合点而社会性管制改革又是管制革的一大重点。目前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改革明显滞后,社会性管制本身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当前我国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问题,禁而不止的煤矿矿难问题,层出不穷的假酒、假药和有毒食品问题等的存在,反映了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职能的缺失和社会性管制能力的不足,不利于社会

3、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转变以gdp为中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传统做法。把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解决国民健康、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基本问题上来,这些问题都属于政府社会性管制职能的范畴。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政府社会性管制改革步伐,完善社会性管制职能政府社会性管制改革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在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整体改革,应从以下七个方面协调推进。 一、完善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 政府社会性管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决定着政府社会性管制职能的有效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健康、环境、安全、

4、教育、文化等领域的社会性管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应当说,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涵盖健康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内容的政府社会性管制法律体系。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从政府社会性管制职能的现实需要上看,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与社会性管制的广泛性、深人性和重要性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坚持修法与立法并重,细化相关法律条文,建构系统规范的法律法规群体,增强法律的惩处力度和可操作性以完善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法

5、律体系。 完善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还有利于增进政府管制的合法性。“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着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该得到承认。”就是说,“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皖善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依法规范政府在配置社会资源、控制市场冲突、维护公共秩序、增进社会福利等方面的职能和行为,从而维持和强化社会成员对政府社会性管制的认同和支持,这意味着政府管制合法性基础的巩固。因为“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即社会公众认为政府的管理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如果“缺乏同意,政府就只能依靠高压手段。” 二、健全社会性管制的行为主体 管制行为主体

6、状况直接决定着社会性管制水平。要完善社会性管制职能,必须健全其行为主体。 第一,构建新的社会性管制主体体系。传统上,政府行政机关是唯一的管制主体,其管制内容不分巨细、管制手段单一的特点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需要。随着社会日益复杂化,政府压力不断增大,必须考虑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在这种背景下,将部分管制职能由中央政府下放给地方政府,由行政机关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要使非政府公共组织同相应的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一起,构成新的具有合理分工的社会性管制主体体系。 第二,解决好各管制主体之间的工作机制问题。 一是合理安排各主体间的权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哪些管制职能由

7、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履行,哪些应下放给地方;哪些管制由行政机关保留,哪些交给其他公共组织。二是确定管制主体问的协调沟通机制,特别是当管制权存在交叉时要有明确有效的协调渠道,如定期会议、联合办公等。 第三,建立和完善各管制主体之间的分权制衡制度。在管制活动中,由于政府集准立法权、执行权、自由裁量权、准司法权于一身。管制机构问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很可能出现寻租现象,使管制者成为被管制者的俘虏使社会性管制偏离社会福利目标。为此,可借鉴西方国家行政改革中实行的“行政三分”原则,即将社会性管制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由不同的部门来实施,以实现分权制衡,从而防止某一环节的偏废或腐败。同时,要注意

8、解决好管制体制改革中地方和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维护各管制主体之间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设置社会性管制的合理目标 与其他管制手段一样,社会性管制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因素:一是管制方法。在社会性管制中,政府多是通过命令和控制来直接配置资源这导致社会性管制容易严重干预被管制企业的运行乃至影响到企业的微观管理。二是管制成本。实践中,社会性管制往往是以具有货币价值的产品为代价(成本),来增加不具有货币价值的产品(收益)。比如法律强制要求更清洁的空气和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必然会提高企业活动的私人成本或降低生产率的增长速度。除了这些可计算的经济损失之外,社会性管制更大的成本来自对企业自由意志和行为的限制,来自对

9、一般竞争的依法限制。除了被管制方遵守管制政策需要付出成本外。政府管制本身也需要巨额成本。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成本包括立法成本、司法成本和旧制度的终结成本等,其管制的综合成本相当高昂,并且管制越是浩繁细密,成本就越是高昂。 因此。在设置社会性管制目标时必须权衡各种关系。权衡是政府管制的核心要求。政府管制并不仅仅是尽可能地降低某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同时还需要衡量管制过程中的资源配置效率,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达到政府管制的目标。应该寻求一种符合社会最佳利益的管制,既要考虑管制有益的一面,也要权衡管制的成本和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还应符合经济效益的要求。以实现经济的良眭运行和社会

10、的和谐发展。所以,社会性管制的合理目标,应该使环境、安全、质量、卫生等维持在社会可接受的水平之上。从而既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又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四、构建“适度型”社会性管制模式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同时面对着计划经济时代“全面管理”、“过度管制”、“管制主宰”的遗留影响和市场经济带来的新问题(既包括由市场机制本身缺陷所造成的市场失灵,也包括由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配套制度、机制暂时缺失所造成的市场失灵)。因此,如何在“市场失灵”与“管制失灵”的双重困境中确定管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模式,显得尤为重要。确定社会性管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模式,就是要在加强与放松管制之间作出选择。然而,无论是加强还是放松

11、管制的做法,都无法单独达到管制的目标,统领社会性管制改革的方向。啤实上,两者之间是个巨大的连续体我们要做的便是在其间选择二者的最优配置比例。一方面,基于对社会性管制在行政管理中重大意义的认识,必须积极发挥其应有作用也就是要加强管制;另一方面,如果管制数量浩繁巨大,内容细致庞杂,超过维持一定监控水平的需要,反而会抑制社会活力,阻碍社会发展,破坏社会和谐,因而必须控制管制水平或者放松管制。权衡以上两个方面,政府社会性管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模式应是松紧结合,构建“适度型”管制模式,逐步完善其整体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而言,在某些领域、某些层面上适度地加强在其他领域、其他层面上温和地放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

12、为的原则:凡是市场可以解决的,应当尽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凡是通过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政府不应进行干预:凡是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形式进行分配的事项,政府不再进行审批。对于那些政府应该有所管理、却不需要管制尤其是不必审批的事项,就必须转变管理方式如降为核准或备案。同时要尽量充实政府的引导、调控、监督、咨询和其他服务职能,防止过度管制倾向的产生,陷入“管制崇拜”的陷阱,这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中国要引起特别注意。随着煤矿事故、食品中毒、重大环境污染等恶性事件的不断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污染防治等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技术性和偶然性因素,但政府社会性管制的不

13、得力也是重要原因。对那些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政府必须有重点地加强管制。在具体管制环节上,也要改变传统的被动检查工作模式坚持主动预防、关口前移的原则逐步实现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监控。以尽可能地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五、综合运用强制型和激励型管制方法 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和途径,是政策目标与政策结果之间的桥梁。社会性管制过程中政策工具的运用是否适宜直接影响管制绩效影响社会福利的增进程度。以往为实现社会性管制政策目标经常采用的工具如行政许可、标准设立、监督检查等,基本上都属于强制型的政策工具。而激励型管制政策工具则是放弃强迫企业服从的传统方式,转而利用市场机制,为被管制者提供选

14、择和行动的机会,引导、激励被管制者主动服从管制要求,从而实现管制政策目标因而又称为市场化的政策工具。 与强制型政策工具相比市场化政策工具对于被管制者而言具有两个突出的优点:市场化工具使企业和其他被管制主体能以成本最低的方式达到监管目标:市场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创新和技术革新实现这些目标。府通过税收、补贴、排污权交易、押金返还等市场化政策工具。提高或降低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成本,从而对被管制者提供充分激励,以鼓励被管制者作出政府所希望的行为或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行为,进而实现社会性管制的政策目标。与强制型政策工具相比,激励型政策工具还能更好地解决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竞

15、争不足以及设租、寻租等问题在改善企业服务方面效果也比较明显。目前我国社会性管制领域仍然以强制型工具为主,市场化工具的运用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在国家实行绿色gdp后,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市场化工具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有必要加大市场化政策工具的,运用范围和力度,综合运用强制型管制方法和激励型管制方法,增强企业服从管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以确保政府管制政策目标的如期实现。 六、强化安全、健康和环境的管制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活质量,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需求增长,同时对于安全、健康、环境等问题,也有了更多、更高的认识和要求。但对于安全、健康、环境等重大问题,很多情况下公民个人所能承担的责任是非常有限甚至无能为力的,必须依靠政府加以协调和解决。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受托者、代表者和管理者。政府行为的最大目的应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政府社会性管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安全、健康和环境管制。这种管制正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是对和谐社会微观基础的巩固。 安全和健康管制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发展中,人是生产中的主体,是市场中的消费者,更是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目标是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和发展人的能力。如果人的各种需要中最基本的安全和健康需要都得不到保障,以人为本就无从谈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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