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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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目录一、发展基础1(一)深化登记管理改革,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不断激发1(二)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社会组织发展态势持续稳健3(三)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规范5(四)夯实党的建设基础,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坚定正确6二、发展环境8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0(一)指导思想10(二)总体目标11四、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11(一)构建更加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11(二)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发展体系12(三)构建更有影响的品牌战略体系14(四)构建更加完善的培育扶持体系16(五)构建更加全面的综合监管体系17(六)构建更加有力的党建保障体系20五、规

2、划落实保障措施21(一)组织保障21(二)政策保障22(三)资金保障22(四)人才保障22(五)舆论保障23- 1 -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我市建设重要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3、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坚持“有序放开、有力扶持、有效监管、有固党建”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培育扶持体系,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全市社会组织年均增长9.78%,至2015年底共有社会组织6543个,其中社会团体250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020个、非公募基金会17个。2014年2月,我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一)深化登记管理改革,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实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2010年,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市一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与广东

4、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共建“广州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创新观察项目。2012年1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的社会组织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等八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2012年5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须前置行政审批外,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2014年10月,在全国省会以上城市率先制订出台政府规章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立法形式确认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改革成果,并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门槛,社会团体会员数量降低至15个以上,取消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开办)资金要求,放宽社会

5、组织住所要求,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年度报告等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制定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广州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指引、广州市社会组织注销清算指引、广州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和广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建成“一个门户、两个窗口、三个平台”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换届、年度报告等所有业务均可一站式网上办理,不断规范登记管理,简便登记程序。推进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全市80%的社会组织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的“五自四无”,全市性行业协会100%实现政社脱钩。试行“一业多会”,设立

6、更多的同类社会组织,放宽对社会组织营业范围的限制。加大对新申请成立社会组织中公务员兼职的审核力度,严控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兼职,禁止国家在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中兼任职务。(二)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社会组织发展态势持续稳健。打造培育平台体系。2010年,依托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采取无偿或低租的方法,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政策咨询、项目策划、业务培训、办公及后勤综合事务等服务保障。出台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投入1030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至“十二五”期末,全

7、市已建成30个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其中,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1个,区级培育基地10个,群团组织培育基地8个,街道(镇)级培育基地11个,入驻各类社会组织近1000个,基本形成了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市、区、街(镇)三级网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动市区两级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立项500万元对符合扶持范围的社会组织予以资助。番禺、南沙等区设立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实践平台,2014、2015年分别立项1600万开展两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通过综合评审确定216个资助项目,撬动社会配套资金2428

8、万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涵盖救助、帮困、为老、助残、青少年服务、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关爱等服务领域。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被南方日报社评为“20142015年度全省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2014、2015年,越秀区连续两年开展越秀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社会组织按照“成熟型社会组织”、“初创型社会组织”、“自组织团体”等三类进行申报参评,累计共投入115万资助28个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常态化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投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政资金14亿元,资金规模居全国首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2008年的9家发展至2015年底的365家。制定广州市民办社

9、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通过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形式,市、区两级共投入2.8亿元资助93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编制5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181家市本级社会组织纳入目录,向社会组织转移了29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率先开放社会组织公募权。2012年5月1日施行的广州市募捐条例,有序放开慈善组织公募权。除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过许可均可成为募捐主体。“十二五”期间,向广州市民政局申请开展募捐活动的组织161家,获得募捐许可的154家,申请获批率达95.7%。截至“十二五”期末,共有2449个项目获批依法开展募捐。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水

10、平。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加挂市社会组织服务交流中心牌子,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培育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成立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并将其作为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社会组织合作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重点培育扶持。成立国内首个由政府指导、高校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组织研究院,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产、学、研、建融合。开办广州社会组织讲坛,建立讲坛专家资源库,印发全年社会组织培训计划,重点培育我市社会组织管理人才,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编辑出版社会组织培训教材丛书,帮助社会组织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促进规范化管理。(三)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社会组织

11、综合监管体系,出台“1+4”系列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程序规定、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建立广州市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合力。创新推进省市共同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完善民政、公安、国安等部门案件调查互助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穗活动与本市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监管。创新综合监管手段。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对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的社会组织

12、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实现从重登记轻管理到发展与规范并重、从登记管理机关单独监管到全社会共同监督、从例行书面检查到重点现场抽检的转变。2014、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参加年度报告率均达到96%以上。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18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在全国首创常态化评估、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联合评估、市区(县级市)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委托评估、等级评估与年度抽查同步关联、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等评估模式,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创”。至“十二五”期末,全市538个社会组织

13、通过评估,其中,56个获得5A等级。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及时纠正社会组织的违规行为,指导监督社会团体规范换届行为,“十二五”期间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416宗,共撤销社会组织 294个,其中社会团体7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17个;责令改正社会组织 11个;警告社会组织 105个;限期停止活动社会组织2个,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4个。(四)夯实党的建设基础,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2010年,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立,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区(县级市)全部成立区(县

14、级市)社会组织党工委。2013年,改设为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工青妇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2013年,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由财政保障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落实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和党组织启动经费。至“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组织共有党员15890名,建立党组织1323个,党的组织覆盖率94.7%,党的工作覆盖率100%。开展品牌党建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设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中心,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政府之间增进沟

15、通理解、促进资源共享、提高信息传递效率搭设平台,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教育和组织生活提供资源。指导各类型社会组织党组织根据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对号入座”开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细则。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市建成28个具有行业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加强预防腐败工作。2013年,市民政局、市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了217家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两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制度,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二、发展环境 “十三

16、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是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作用定位、发展方向和总体目标,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扶持发展、规范管理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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