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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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 通知 (中车改办20162号)及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皖车改20171号)精神和相关要 求,现就推进全 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 见。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成本、提 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 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

2、源多样, 人 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 尚在推进中,必须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 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 工作有序推进。二、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范围机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 下简称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 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 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其中,执行企 业会计制 度的事业单位、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 求实施改 革。(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

3、场化 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 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 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 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 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 管理规范。(三)基本原则1、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 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 参 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 确保改革 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 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 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 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 业工作不受影响。2、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 将应改单位

4、和符合参改 条 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 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开口子,不 留后门, 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 各 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 同 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完 善各项配套政策,切实搞好与事业单位工资及财务管理制 度 等相关方面的统筹与衔接,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4、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审核批复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市级机关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审核批复所属

5、事业单 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县(市) 、区、开发区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本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 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市) 、区、 开发区机关各部门负责审核批复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 实施方案,并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备案。三、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主要任务(一)改革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 业技 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本单位节支的前提下对参 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与党政机关车改补贴保障 区域范围一致)的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

6、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 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办法。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 公务交通费用。1、严格限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岗位和人员范围。 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经主管部门或 行业 主管部门批准,改革后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个别 特定 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所在单位应从严从紧核 定并 报本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批准。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 度。 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 门根 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 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 准的原则从严

7、确定。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 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 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 福利化改革倾向。根据经济社会 发展情况,建立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总数动态 调整机制。3、从严核定保留车辆。参改事业单位副厅职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 需要 选择保留实物用车,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和报销公务交 通费用。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 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 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 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 要的业务用车,保留的车辆 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 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 进行标识化管理,

8、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 车辆。与主管 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需要保留 1 辆工作 用车,用 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各参改事 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市机 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备案。(二)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参改单位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责任主体,可参照党政 机关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有关政策,根据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 作,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立足内部消化,合理分类安置,保障其 合法权益,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顺利实施。(三)规范处置取消车辆 各参改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按照市级行政事

9、业单位国 有资 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手续,市本级由机关事务管理 局统一处置。车辆处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市审 计局负责审计,市 财政根据审计结果安排经费。车辆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 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驻、设合肥市外的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 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是否执行驻在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政策,由其主管 部门确定。四、统筹推进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制度 改革工作(一)落实责任,分级推进。 县(市)、区、开发区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本区域事业单位公务 用车制 度改革工作,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确保节支的前提 下,制定本区域

10、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 施意见,实施意见应 对本区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 出要求,同时明确本区域事 业单位公车改革具体办法。(二)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县(市)、区、 开发区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别和单位类型众多,地区或部门间既有公 务出行保障方式各不相同,一些单位还存在工作人员身份不一等情 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中央、省和市公车改革办的有关文件和指导意见精 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 积极稳妥处理好 有关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如期完成,新 旧公务用 车制度有机衔接。五、认真做好组织

11、实施工作(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开发区应成立车改工 作领导小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事 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负责部署和组织本部 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工作,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 改革工作任务,督促落 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 实加强对本地区、 本部门车改工作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纪检监 察机构应全 过程参与车改工作。同时,各参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本 单位车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 施,严格按照要求做

12、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二)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市本级各参改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 定的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认真测算的基础 上,结合单位实际,于 2019年 3月底前制定完 成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市委、市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各部门所属事 业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由各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本级各参改事业单位须在方案 批复后3 个月内完成改革各项任 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汇 总,于 2019年 3月书面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

13、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备 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应当在 2019 年 3 月底前,将本地区事业单位车 改实施意见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19年 6月底前,市本级及所辖县(市)、 区、开发区事 业单位车改工作全面完成。(三)严格保留车辆管理 各参改事业单位要严格保留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管 理程 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 用于规定用途,要按照公车主管部门的管理规 定,落实好标识化、 平台化、信息化等各项要求。(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参改事业单位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 管理使 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

14、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 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的车辆,不得向其他 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 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 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 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 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纪检 监察机关要强化 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违反 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 责 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 督, 并将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配备及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 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 究制度,对违反本意

15、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 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合肥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一、关于改革范围有关问题1. 车改单位范围包括哪些 ?解答:车改单位范围包括市委、市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 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2. 市四大开发区是否属于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如何推进?解答:按照中央要求,我市四大开发区属于公务用车改 革范 围,应分别成立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的公务 用车制度改 革工作,同时,在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 导下,开展本区域 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确定、保 留车辆使用区域划定等车 改工作。3. 事业单

16、位中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如 何确 定?解答:参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实际,市直属事业单 位和 部门二级事业单位中副处级及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可 以确定为原 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4. 已经 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 解答: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实施意见进行规范。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时已经按有关要 求进 行试点规范的,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继续执行。参公 管理的事业 单位上一轮已完成车改工作,本次不再参加事业 单位车改,其事业 编制人员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解决公务交 通出行,具体参照本政策 解读第 8 条执行。二、关于公车改革节支问题5. 如何理解节约是事业单位车改的前提 ? 解答:节支是中央和省要求的公车改革 底线”公车改 革必须做到节约,每一个参改的事业单位都要对节支情况进 行测算。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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