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电器失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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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井下电器失爆制度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线电缆等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设备的完好性能。(2)、设备的电气性能。(3)、设备的隔爆性能。(4)、设备的运转性能。凡是二证不全的电气产品严禁调入、投入使用。2、检查验收的人员必须具有防爆电气检查资质证书或机电助理工师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担任检查验收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担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安装结束后,由矿机运科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3、井下

2、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要加强对井下电器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按照防爆设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井下电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4、井下供电要做到三大保护齐全可靠,设备开关电缆敷设整齐,接地符合规程要求。5、矿机电管理部门要不定期的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督促井下单位对防爆电气的管理,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整改安全隐患,提高井下电器的完好率,消灭失爆。凡是地面修复的防爆电机,必须经过机电科防爆验收,并挂合格证才能下井,否则井口挂钩工有权拒绝挂钩下井。6、井下防

3、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8、加强矿灯管理和使用。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电、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打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9、认真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机电队要根据井下设备情况,

4、分点、分线、分片实行包机制,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并与经济挂钩,实行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10、各使用单位要爱护好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敲打电气设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11、加强井下电气维修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各单位技术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维修工学习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井下电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12、要加强井下电气维修工的思想教育。要让每一位员工充分认识到电气设备防爆的重要性、失爆的危害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13、要加大奖罚力度。凡是发现井下电气失爆,按公司有关文件进重罚。如果由于电气失爆引起井下重大伤亡事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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