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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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颐杰鸿丰钢构有限公司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公寓管理,切实做好职工住宿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和谐、健康、人文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住宿员工。第二章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三条职工公寓是为解决公司员工住宿,非常住员工加班住宿或午间休息的场所。第四条职工公寓房间定员标准:1、公司班子成员每人一间标准房;2、外聘的中层干部每人一间标准房;3、非外聘公司中层干部每两人一间标准房;4、公司一般员工每四人一间标准房;按上下铺床位布置,每人一个床位。第五条职工公寓房间物品配置标准:1、公司班子每人配标准双人床1张,标准床垫一个,床头柜1个,双门衣橱1个

2、,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2、外聘中层干部配标准双人床1张,标准床垫一个,床头柜1个,双门衣橱1个,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3、非外聘公司中层干部配置双层床2张,棉垫各一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4、公司一般员工每房间配3张双层床,另两个床位整齐存放个人行李物品,棉垫各一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注:每个房间配笤帚、簸箕、拖把各1个,除簸箕外,笤帚、拖把以一年为周期,按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劳保管理员有权根据上述物品的使用程度给以延期更换)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职工公寓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实行公寓化管理模式。第七条员工入住审批流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查

3、合格后或人力资源部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向办公室开具住房通知单,办公室予以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办理。第八条收费管理: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水、电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一般员工的水、电费及纯净水桶押金由个人承担,水、电费由水电费管理员汇总分担至个人,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第九条职工公寓的水、电、暖房屋设施等正常维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第十条职工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床上用品的清洗。住宿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禁止在公寓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泔水桶、走廊、楼梯、卫

4、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清理;个人室内、床上用品的整理与清洗由个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入住人员根据值日安排随时清理。日常被褥叠放要整齐,物品无乱搭乱挂现象,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蛛网。第一条宿舍内严禁私扯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条职工公寓门厅内、楼梯间、走廊等公用部位,禁止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寓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清除。损坏公寓内公共物品,按价赔偿。第十三条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文明住宿,按时作息,和睦相处,不做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事,严禁未经许可容留外来人员露宿;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

5、禁止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不良行为发生,严禁常驻人员无故夜不归宿,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程度进行处罚。第十四条公寓内公共浴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洗浴人员须服从管理。洗浴人员要爱护洗浴设施,节约用水,遵守秩序,文明洗浴。第十五条职工公寓门卫安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房间内安全由住寓人员个人负责,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随手关门上锁。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应按员工手册规定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违反本办法,由办公室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按规定索赔损失。发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吵架、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问题,交办公室保卫处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七条考核管理规定:一、损坏公寓内公共

6、物品,照价赔偿,损坏下列物品按规定价格赔偿或处罚。双层床340元/张;学习桌200元/张;日光灯架50元/个;日光灯管10元/个;电源插座15元/个;电源开关15元/个;窗玻璃50元/块;地面砖50元/块;墙面损坏50元/处;水龙头15元/个;入户门500元/个;窗扇100元/扇;饮水机200元/个;二、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向窗外乱扔东西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在宿舍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四、禁止在公共浴室内洗上衣、裤子、床上物品等大件衣物,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五、不得乱扔洗浴用品包装物等,废弃包装物等应放入垃圾桶内,违者每

7、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六、洗浴完毕须关闭水源,节约用水,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七、禁止在浴室内打闹、嬉戏,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八、故意损坏浴室内公用设施,按损坏程度处以50-200元罚款。九、宿舍内私扯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十、宿舍存在“长明灯”,人走饮水机、电视机电源未关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十一、职工公寓门厅内、楼梯间、走廊等公用部位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十二、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十三、未经许可容留外来人员露宿;酗酒、打架斗殴、吵架,不按时作息,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每发现

8、一次罚款200元。因打架斗殴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十四、常住人员无故夜不归宿,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500-1000元不等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十五、赌博,吸毒,传播淫秽,除没收赌资、毒品、淫秽物品外,处以500-1000元不等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十六、不服从领导,对领导无理取闹,影响领导工作或休息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不等,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上述违规行为公司鼓励举报,对举报者给以罚款额的50%奖励。对类似“长明灯”现象、宿舍内公用物品损坏等,分不清责任人的,由宿舍内的人员共同承担。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公司成立宿舍管理检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实行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与年底评比评优工作挂钩。第十九条公司宿舍管理检查委员会由公司班子、各部门负责人、保卫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第二十条有关考核罚款由被处罚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自觉缴至办公室保卫处,收取的罚款统一交至财务部入账管理;逾期不缴者,由保卫处汇总交至人力资源部协助,加倍从其工资中扣除,财务部配合办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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