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站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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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站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协议声明:文化共享网体系网站为授权人经营项目之一,版权归授权人所有。不得在未经文化共享网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复制或泄露给其他任何人。本合同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于年月日签署。双方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1、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1.1 “文化共享网体系”指授权人发起的由全国管理总裁、区县级总经理加盟组成的区县服务体系。1.2 “文化共享网总经理“指在文化共享网服务体系中,按照加盟合同的约定并在授权范围内,遵纪守法、自愿参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人;经营的是文化共享网体系的

2、服务项目(非经书面授权的加入者概与授权人无关);“区县文化共享网总经理”不是授权人的佣金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文化共享网总经理”未经特许,无权以授权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授权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负担费用或承担义务。本合同中也指被授权人或者乙方。1.3 文化共享网体系所提供的运用手册是授权人授权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使用的运作指南,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不断修改,以网上的最新版本为准。“特许经营手册”的拥有权与版权属授权人所有,授权人有最终解释权。1.4 “本体系知识产权”是授权人深入研究与总结经验后,收录在“特许经营手册”,并由授权人不断修订,为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

3、提供各类服务和经营管理技巧,包括产品、有关知识、品牌、有关业务等内容,所有权归授权人。1.5 “产品”指根据本服务体系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1.6 “品牌”指“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和其他有关标识,包括公司的标识和设计,以及其他受版权法或商标注册或其他方式所保护的可辨认材料和广告宣传手法,尤其是有关标识和名称。1.7 “有关业务”是指所提供的所有服务。1.8 “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是指经授权批准而建立的全国性综合文化分站。1.9 “授权地区”是指双方同意、合同中列名得行政地理区域。1.10 “经营权”是指授权人在授权地区按期限授予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的区域经营所有

4、权。1.11 “权益金”是指被授权人为了获得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身份加入的权利所须付给授权人的费用。1.12 “保证金”是指区县文化分站为了获得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的资格并自愿为买家在网上的交易安全和售后质量提供担保所缴纳的费用。保证金可一次性缴纳,也可根据交易情况随时增减,但保证金总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2、经营权的授予;授予人谨此授予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下列权利“2.1 兹授予为文化共享网 省(市、自治区)县(区、县级市)文化共享网总经理,授权业务区域县(区、县级市),享有文化共享网服务体系在授权地区的经营使用权,只能在杯授权的区域内自主开展业务,未经授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在规定地域之外寻求

5、客户。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年内有效,合同到期后,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有优先续签的权利。2.2 在合同期内及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内,未经授权人书面同意,文化共享网总经理无权将经营权或者部分再授权予第三者。3、权益金及其他收费3.1 权益金:为了获得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身份和加入的权利,被授权人须付给授权人元得网站使用费(合同期内不在追加收取),作为授权人对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的扶持,授权人对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提供无限量空进,被授权人需一次性付清授权人实际权益金。3.2 被授权人需向授权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履约保证金在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放弃或取消代理权后无息全额返还。(合同另

6、附其他相关本条款的除外)3.3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人将网站权益金及相关条款中规定的保证金汇至授权人指定账号。自本协议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被授权人为缴交相关费用本协议自行作废。4、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4.1 保证整个文化共享网服务体系的安全、正常运行;并保证在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没有违规行为的前提下,确保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的正常运行。4.2 开通前培训:开通前培训须在授权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培训课时与人数有双方商定,培训所涉及的开销,包括参训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自行负担。授权人将如实记录、公布、保存会议出勤参与情况等信息;被授权人不得无故缺席。4.3 开

7、通后培训:授权人有义务为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再培训,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应给予积极配合。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与交通费由文化共享网总经理负担。4.4 提供针对不同项目的“运营手册“。在合同期间内,授权人应发给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项目“运营手册”一套。同时,授权人应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修改“运营手册”。“运营手册”仅供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参考,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应根据当地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自己的运作方法。4.5 提供咨询:就本体系和有关业务的经营事宜为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提供意见和指导。4.6 在认为有必要的前提下,视察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的运营情况。4.7 改进:合适的时候

8、设计并实验有关本体系的改进方法,为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提供适当的指示以实现这些改进建议,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必须予以分配。4.8 负责文化共享网服务体系无形资产的整体运作,确保品牌知名度和信誉度的快速提升。4.9 为被授权人经营的分站提供网站建设维护、网站升级。4.11 负责总站的广告宣传和推广,被授权分站的广告宣传和推广由授权人协助被授权人完成。4.12 在不影响被授权人收入的情况下,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新业务。5、被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5.1 经营保证:为保证文化共享网区县分站能够合理、有效的开展本体系网站,为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应在业务成熟时适时开设办公场所等条件以便更好经营。5.2 可按照

9、自己制定的会员制度,负责所经营分站的各项管理。5.3 按照授权人统一制定的论坛管理制度负责所经营分站的论坛管理。5.4 协助授权人推广时,应依授权人统一规划的品牌形象和标准进行宣传与推广,具体包括网页内容、宣传资料、业务名片等。5.6 应提供真实的身份及地址资料给文化共享网总部,且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因此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由被授权人独立承担。将分站转让给第三方及发展第三方为自己代理商,须征得文化共享网总部同意且授权。5.7 不得擅自超出授权人授权的代理运营区域,以文化共享网名义惊醒任何经营活动;计划在授权区域外以文化共享网名义举办活动等,必须向文化共享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

10、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该区域本已开通文化共享网分站,必须同时取得该地区分站总经理同意。5.8 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不得冒用文化共享网总部名义进行授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如因被授权人违反上述规定给授权人带来的所有法律由被授权人全部承担,并赔偿给授权人相应的损失。5.9 保证其所入驻文化共享网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因被授权人经营所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由被授权人独自全部承担,且不得向授权人追偿。5.10 不得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结束后一年内运用授权人所运用的经营模式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如若发现,授权人将追究其法律而及经济赔

11、偿。5.11 与加盟商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必须完全履行完所有合作条款;如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被授权人全部独立承担;同时,授权人有权向被授权人追究由此给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5.12 须保证工作手机的正常使用,并及时查阅授权人所发布公告/通知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后台总部公告”、“站长手机短信”。“文化共享网运营管理总经理QQ群”、“文化共享网技术编辑QQ群”),因未查阅或未及时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被授权人自己承担。5.13 由授权人统筹组织的全国性营销活动,须权利配合及参与,特殊情况下不能参与须以书面形式向文化共享网总部提前申请。5.14 应合法使用授权人知识产

12、权、商标名称和标志。5.15 应不使授权人知识产权的“营业名称”、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遭到损害。5.16 必须只以授权人规定的“营业名称”开展本体系的有关业务。5.17 只有在经营“有关业务”的时候才能使用授权人的“营业名称”或商标品牌,而且不采用任何其他类似或者容易产生混淆的授权人的营业名称和品牌。5.18 不得以任何名义注册授权人的营业名称和商标。在加盟期间,被授权人自己注册的“文化共享网”有关的通用网址、网络实名、中英文域名、商标等知识产权都归授权人所有。5.19 信誉:应不断保持与提高“营业名称”与品牌信誉。5.20 须独立承担从事“有关业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开销及税务。5.21

13、确保有关业务在国际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有人值勤,保证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服务。6、一致性:6.1 为确保有关业务的推行,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在服务理念、企业文化、团队使命方面应与文化共享网总部体系保持一致,以维护文化共享网的荣誉。6.2 深入各行政机构、机关团体、企(事)业、门店、社区、乡村等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有条不紊地从事有关业务,须以真诚的态度赢的客户的信任。7、信贷:7.1 被授权人在授权人的授权之外,不得以授权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自居。7.2 被授权人不得以授权人的名义借贷。7.3 除了授权人根据情况所规定的条件之外,被授权人不得随意向客户给予承诺。8、限制:8.1 保密限制:除非已

14、获得授权人的书画批准,否则被授权人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有关业务”、“本体系”情况和有关资料。8.2 营业限制:除非已获得授权人批准,否则被授权人不得以其他名义名称从事与“有关业务”类似,或具有竞争性的业务。9、办公地址:9.1 被授权人必须自己负担办公场地费用。9.2 被授权人应保持办公场所的装修得体,加强整个体系的声誉。9.3 办公场所内不得不道德或非法用途。10、工作人员10.1 不以不道德的方式获得人才:合同双方在此同意并声明,除非获得授权人或其他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不聘请授权人或其他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的工作人员,包括诱理智或雇佣,除非有关人员已经离职超过一年。10.2

15、 衣着与外表:确保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从事“有关业务”的时候,穿着打扮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面对面、心贴心”、亲切有礼的服务。11、非股东或代理人11.1 本合同并为将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定义为授权人的股东、代理人或雇员,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全权代授权人作承诺或借贷。11.2 在授权人实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时,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有权成为授权人组建的股份制公司的一员,享受优先参股的权利。12、若出现以下情况,授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12.1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欠款。12.2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在接到授权人的书面(包括电子邮件)的指示或网上公告的7天之内,虽未动,却未完全纠正其违法行为。12.3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有严重的违约行为已无可挽回。12.4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三次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涉及的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违约行为。12.5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以停止在授权地区内经营“有关业务”作为威胁。12.6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为妥善维持工作正常开展而影响到文化共享网整个服务水平和荣誉。12.7 文化共享网区县总经理即将清算或由于不能偿还债务而遭其债主扣押财物或被勒令停业或非法庭强制执行其产业。12.8 授权人不断接到有关文化共享网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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