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90222203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依据xx省教育厅有关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及xx市教育局有关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基础标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标准。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要求、交通情况等原因,根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享受一个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施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法。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标准。全

2、方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用方法和公开录用结果。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告制度、通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经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经过多个路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县教育部门设置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置咨询服务台,明确专员负责,公布联络电话。坚持严格实施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标准。各招生学校严格实施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坚持“三个一致”的标准。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出计划

3、数的,严格实施“三个一致”标准,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其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和其父母的房产地址一致;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假如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能够逐步放宽年纪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需控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于放宽年纪入学,学校必需公开规范办理,公告措施、步骤和入学年纪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激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纪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小学历届毕业生或无学籍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对于本学区内无学籍或历届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三、入学措施农村公办学校农村义务教

4、育公办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入学学区。小学学区由乡镇中心校根据行政区域的设置划分,学生父母凭户口簿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学校只有一所的,实施全覆盖,两所及以上的,由乡镇中心校统一划分学区,学生本人凭户口簿、小学完成证书、学籍表等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城区公办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学区划片入学。详细入学措施以下:1.城关街道、城东街道和城南街道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口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2.凡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儿女,依据

5、相关要求提供正当的证件,由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务工或经营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家长的书面申请;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务工协议、工资表原件、复印件及在城区企业务工,自劳动协议签署之日起,需按相关要求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提供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在城区从事出租车行业的需提供和出租车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营业执照、营运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县户籍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本县户籍须提供在城区居住的正当证实。初中还需提供小学

6、完成证书和学籍表。3.凡符合要求的城区居住人员儿女,提供正当证件,由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报名登记时须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家长书面申请;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和城区居住人员儿女的法定监护人,务必在2021年8月10日到12日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所在学区学校核查后对初核名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姓名、户口簿地址门牌号、务工有效协议及相

7、关交费凭证、房产证等证实。对提供材料不清,无法确定或所在学区学校认为有必须时,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学生法定监护人及相关方面应该主动配合。对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由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办学校免试入学是法律给予全部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标准,适合用于全部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法,优先满足当地学生上学需求,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法招生,严禁统一考试招生或变相考试招生。禁止超出教育部

8、门核定的招生计划,禁止超班额招生。根据公、民办学校相同对待的要求,民办学校招生应和公办学校同时进行,不得提前或推迟。特殊群体1.残疾适龄儿童入学。标准上,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有送其到一般学校就读愿望的,一般学校应该依法接收。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含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部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确保做到“全覆盖,零拒绝”。2.现役军人儿女入学。对驻临部队军人儿女优先安排到驻地学区学校入学或安排到教育质量很好的学校就读;对xx籍军人儿女优先安排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或就近就便

9、安排到当地教育质量很好的学校就读。军人儿女入课时提供军人证件及户口簿。3.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儿女入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儿女在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事业、企业招聘或引进人才儿女入学可参考实施。4.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的儿女入学。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件要求,需招商局出具证实并持居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5.渔民儿女根据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6.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要求办理: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县城区

10、,另一方在本县城区工作,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县城区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2.城区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学区入学或指定学校入学;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3.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对于2021年以后户口挂靠在城区某一亲友处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孩子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收义务教育。4.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孩子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

11、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5. 新购房屋已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正当有效的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立案证实及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小区证实等凭据,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6.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区低保家庭儿女,需向现居住地小区提出申请,由小区提供有效证实,连同户籍、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安排在户籍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7.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四、实施步骤制订方案。1.成立领导组织。成

12、立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2.制订方案。由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订。3.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全方面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底数,并进行公告。4.下达招生计划。县教育部门依据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当年毕业生数等原因,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进行公告。5.公告方案。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教育网等相关媒体公告招生入学方案,各招生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张贴。办理入学手续。1.城区公办学校摸底登记。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主动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登记,学校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

13、营业执照原件、务工人员劳动协议及相关交费凭证原件,并妥善保管。学校初审。学校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核查,证件有异议的提请相关部门给予确定。学校公告,并处理遗留问题。所在学区学校依据摸底、审查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和初核名单。对材料不吻合及证件有异议的,报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对象确定、公告。各所在学区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给予确定,名单报县教育局,并在县政府网、教育网、学校公告栏给予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天,接收群众监督。通知书下发。各招生学校对公告无异议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2.农村公办学校8月10日16日,学生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等到所在学区学校进

14、行登记;8月17日22日,学校初审公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天,接收群众监督;8月23日,发放入学通知书。3.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学生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完成证书、学籍表等证件到已批民办学校申请登记。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读一所民办学校。确定招生对象。学校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经过随机派位等方法确定招生对象。公告。对确定的招生对象,报县教育局,并在县政府网、教育网、学校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天,接收群众监督。发放入学通知书。各民办学校对公告无异议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名。学生或监护人持

15、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学籍办理。各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办理工作。六、相关要求1.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xx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详细落实,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对招生学校收取的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给予认定;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完善招生入学机制。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法选拔录用学生。禁止招收择校生。禁止跨学区招生。禁止学校违规预收学费。禁止设置关键班、快慢班和多种形式的试验班、特色班等。禁止生源学校及老师向招生学校提供包含学生花名册、成绩册、家庭住址、住宅电话和家长手机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和买卖生源有偿招生。3.加强学籍管理。学籍的关键功效是统计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经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经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