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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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指南一、促进首店经济发展(-)引入品牌首店项目1 .申报主体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商业载体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店、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高品质酒店、园区等。2 .申报条件各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申报。另外还应满足:(1)企业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3)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4)对照品牌首店、旗舰店说明(附件11),商业载体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南京设立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江苏首店和旗舰店,不同类型首店符合一种条件即可。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5)商业品牌首店开设时间为20

2、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运营稳定,业绩良好。引入的品牌门店需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南京依法纳税,平均月主营业务收入20万元以上。3 .支持方式引入全球首店、亚洲首店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引入中国(内地)首店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引入江苏首店、旗舰店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引入餐饮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照以上奖励标准的50%执行。单个商业载体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4 .申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附件6),另根据不同类型首店情况,在申报材料附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品牌首店门面照片、经营照片各一张;(2)品牌列入

3、相关榜单的证明材料;(3)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首店(旗舰店)证明,或品牌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开设为某级首店(旗舰店)的新闻报道截图等;(4)国外品牌在全球知名消费城市开设3家(含)以上门店的详细地址、营业照片、联系电话;获得国家级媒体平台或知名时尚媒体对该品牌宣传报道的截图等;(5)互联网品牌上一年度线上零售额IOOO万元(含)以上的证明材料;获得全国性媒体平台或知名时尚媒体对该品牌宣传报道的截图等;(6)品牌旗舰店店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该品牌在南京全部店铺清单及各门店面积证明材料,门店举办与旗舰店定位匹配的新品发布活动方案及新闻报道截图,获得全国性媒体平台或知

4、名时尚媒体宣传报道的截图等;(7)项目单位与品牌方签订的不低于2年的入驻协议复印件;(8)品牌首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业以来相关发票、销售记录、票据流水等能证明主营业务收入的材料。(二)品牌首店运营企业项目1 .申报主体在南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品牌首店、旗舰店的运营企业。2 .申报条件各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申报。另外还应满足:(1)企业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3)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4)对照品牌首店、旗舰店说明(附件11),知名品牌在南京设立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江苏首店和旗舰店,不

5、同类型首店符合一种条件即可。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5)商业品牌首店开设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运营稳定,业绩良好;(6)品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纳入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3.支持方式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4,申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附件6),另根据不同类型首店情况,在申报材料附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品牌首店门面照片、经营照片各一张;(2)品牌列入相关榜单的证明材料;(3)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首店(旗舰店)证明,或品牌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开设为某

6、级首店(旗舰店)的新闻报道截图等;(4)国外品牌在全球知名消费城市开设3家(含)以上门店的详细地址、营业照片、联系电话;获得国家级媒体平台或知名时尚媒体对该品牌宣传报道的截图等;(5)互联网品牌上一年度线上零售额IOOo万元(含)以上的证明材料;获得全国性媒体平台或知名时尚媒体对该品牌宣传报道的截图等;(6)品牌旗舰店店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该品牌在南京全部店铺清单及各门店面积证明材料,门店举办与旗舰店定位匹配的新品发布活动方案及新闻报道截图,获得全国性媒体平台或知名时尚媒体宣传报道的截图等;(7)品牌开业以来相关发票、销售记录、票据流水等能证明主营业务收入的材料。(三)首秀首发活动

7、项目1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京举办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的企业。2 .申报条件各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申报。另外还应满足:(1)企业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3)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4)首发、首秀活动举办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5)对照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评价指标(附件12),总分在80分以上。3.支持方式根据评价指标计分,对符合条件前10名的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场租、搭建、宣传推广)的30%给予奖励。排名15名的最高奖励30万元;610名的最高奖励15万元。相关首发、首秀活动在重

8、点商圈、全国和省级示范步行街举办的,在现有奖励基础上增加20%o4,申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Y附件6),另在申报材料附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首秀首发活动方案及现场照片两张;(2)品牌列入相关榜单的证明材料;(3)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首发首秀活动证明,或品牌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号发布的首发首秀活动新闻报道截图等;(4)首秀首发活动费用(场租、搭建、宣传推广)相关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各类媒体对该首秀首发活动宣传报道的截图等;(6)首秀首发活动审批报备材料复印件。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苏炜电话:二、2023年春节放假

9、期间“菜篮子”市场保供项目(-)申报主体春节放假期间(2023年1月21日27日)持续经营保证“菜篮子”商品供应并纳入市级重点监测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企业等。(二)申报条件企业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贸市场申报持续营业项目仅需满足在南京区域内注册);2 .同一项目当年未获得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3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4 .财务与管理体系健全,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5 .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三)补贴标准1 .对蔬菜日均到货量超过500吨的批发市场,每家给予20万元补贴;2 .对供应本市,肉品

10、日均供货量超过10吨的流通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补贴;3 .对“菜篮子”产品日均供应量超过5吨的生产、加工及流通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补贴;4 .对春节放假期间持续营业,保障节日“菜篮子”商品基本供应的农贸市场按照经营面积给予分层奖励,对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IOOO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对经营面积1001-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经营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四)申报材料涉及补贴标准1至3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 .2023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信息表(附件4);2 .南京市财政专项

11、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相关信息系统导出清单或销售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涉及补贴标准4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 .2023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信息表(附件4);2 .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所在区商务部门出具的春节放假期间持续营业证明;5 .农贸市场春节放假期间营业照片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一律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联系人:市商务局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王媛娴电话:三、2023年春节放假期间餐饮服务奖励项目(-)申报主体春节期间正常营

12、业、为市民提供优质特色餐饮服务成绩突出,积极参加2022中国南京美食节等各类餐饮促消费活动的餐饮企业。(二)申报条件企业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注册地在南京符合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2 .企业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为市民提供优质特色餐饮服务,积极参加2022中国南京美食节等各类餐饮促消费活动;3 .承诺遵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禁捕退捕、禁塑限塑、欠薪治理等社会责任;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三)支持方式以统计部门核实的2023年1-2月餐饮企业销售额为主要依据最终将对不超过50家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补贴。(四)申报材

13、料1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餐饮业X附件8),并上报加盖公章扫描件;2 .餐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9),并上报加盖公章扫描件;3 .企业参加2022中国南京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情况资料。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区商务局收集汇总上述三项材料后,填写“春节期间优质服务餐饮企业奖励资金初审推荐表”(附件10b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谢仲电话:四、老字号保护和创新发展项目(-)支持重点1 .支持老字号企业经营场景提质升级。企业新建或改造门店,建设原址老店、博物馆、史料馆、品牌展览馆、非遗展厅等,支持内容为装修改造、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2 .支持老字号品牌提升。加

14、强品牌宣传推广,支持内容为商标、专利等的注册、续展、认证等相关费用。3 .支持老字号营销模式和渠道创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开展电子商务等,支持内容包括直播场景化改造、直播软硬件及相关信息化设备购置、快闪店搭建等。4 .支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鼓励建设老字号集合店,支持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和软硬件设备购置等。结合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到社区布点发展。5 .支持老字号商品和服务研发创新。开展弘扬传统文化等文化创意项目,支持内容包括产品包装改良设计、企业整体形象升级、新产品及文创产品设计研发等。(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为南京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老字号企业。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5、,特色鲜明,企业信誉和发展前景良好的老字号企业,并且独立核算、内部管理规范。3 .具有与其经营服务范围相对应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运营相关资质。4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5 .申报的项目有利于老字号文化传承和创新性发展,项目已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6 .遵守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良好。7 .开展拓展老字号国内外市场相关的整体宣传、展示、推介等活动。(三)支持方式根据项目投资额、发展远景以及带来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量,甄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扶持。(四)申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b另在申报材料附件中提供项目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3月1日期间已发生费用相关结算凭证复印件及明细汇总表。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黄雅珍2023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万元填报单位:(公章)序号项目类型区属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摘要/建设内容联系人/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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