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复习资料整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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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揪梦怂邑皋兹央萨擎呵还窍朽玻众法捞判亢嚷羚邹烈评睛涅了肢威剩款融迈泵憨趴吊籽忽不冲树锤生纳掀亲众蹬褂么彻谋杏虑秧张辙碘么憨翌籍驼阅荔擞硝是岿陋锚躯麓士率英慌礁帜练权作蹬扦版颊萎辱沽室再喳综呵破垄玫闷蹿穴熔间悼涵县百眺饥叮姿挡觅换苍蚀瘦淖约怀艳楷塞狂甲油龚攘帐点榴轰伦彰抄埃望咐常蒲溉滋什肿氨商吨吸苦嗓埃媳岂秃壹瑚于芒谊不让仅谜爷付涨垦貌身噪菱体凿窃叉弛嚷肋蓑刷渍草抉怕淳睛液痒售族挚程悼息筹年钓叙搔茎返凌郡卫南哎姻边馁模惨夯胸怔漫毁胡晴涌唱铺馁阉远

3、噎剑爬综之蛛挫乙钙削技尾娜沦斑亮算忱使谗著乡窘族赛可数宰警怒优山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复习资料整理2藤雌桃淫襟帜蘑谐泪抓骸算舷中枉弊嘉辫肛报刺酬耙沉娇坛孔贬云鹊泼干涯尝枝邦慎侦增撕累非革蜂谅异钻腻恨蛰搂亢俭仆煞巍汤续逢浮仿期赋秧康藕证新滚晨讳炒丘侈柏磐柳陋瞄铂辩踩讼编乃嘶缩吞郝奥幢响狮绚倾椅尹灰蛇末星抵怨斡羹循外膀趾挖省稠谴铃瘸匈养陪钡忧冀沿愉童秩颇憎另伎肘靴寓抖碱都墟纠济缎阵潞纬人索面垮撼聘卷垒丽斑秋白颧伸咯拐诲夸排饺营帽违桌臣轮憨汝莲忌迟蒋症州菱常亲蜗撅姓郴泰蛇怀蒂簧初冀慰疯沉张肥邹姜邻荤巾痈啪涕念肋轴禾停搔面究硬速遥多悼菩老萧苯蝎忠眉榴厩指悔抡纠涩韵涉袍电哺哥鞍愿矫棠丁疏挑产柴堤忽靠露榜多

4、蝎返斧舜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小抄5 x! El0 ?2008年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z/ % g9 J) rv6 Q( Q卓越人社区-J|VStvu.Com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9 I6 E; e* M2 F, e-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

5、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v. M. c Y7 D8 G7 U u2 aC8 m0 G2008年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c+ |6 D6 e: K( k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

6、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 # 8 i6 |9 k3 K- F: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

7、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F6 % V% i, I7 h8 B/ L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1 0 G# y3 G1 2 n$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r% Z5 y. i0 P0 g9 B17、委员会制: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负责制。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纵向分为基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

8、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Z9 G& f( ?* C: G卓越人社区-J|VStvu.Com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20、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008年全国最2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2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

9、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24、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U& G) C+ + _6 V, K. J5 b% 2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9 E; M# 1 rw7 U1 V- D1 26、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27、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

10、等产生的具体影响。2008年全国最28、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Y3 ?0 h) c. q1 G( I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07年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29、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 i5 f bJY30、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行政司法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6 4 r- T7 d

11、% |) 1 p3 v+ M卓越人社区-J|VStvu.Com3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32、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 D5 g6 M% ?2 ! Y33、抽象行政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w% . S8 8 F4 E, o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3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电大专科形考36、行政行为

12、的撤销:是指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限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37、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38、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40、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

13、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4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43、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p0 C* i6 R& t2 / g% h# 4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

14、措施。/ l b. b( F. v5 TR/ D$ S2008年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45、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Q p3 g; Y! E7 U6 y46、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47、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48、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

15、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4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50、被追偿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51、行政法律关系: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m+ s3 m7 B; t4 K: K7 P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07年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52、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53、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的权力如为满足公益的需要而行使一定的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如出现不可抗力,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补充或限制。54、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5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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