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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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d.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导则报批稿2007- - 发布 2007- - 实施安徽省建设厅联合发布安徽省质量技术监视局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导则DB34/主编部门:安徽省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7年 月 日2007 合肥前 言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标准,指导和标准本省的建筑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厅建标函2007141号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厅

2、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本省建筑节能设计及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的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基上,制定本审查导则。本审查导则共分8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审查依据和安徽省气候分区,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内容,建筑节能热工设计审查,采暖、通风、空调节能设计审查,给水、排水节能设计审查,电气节能设计审查等。在本导则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历,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与主编单位进展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安徽省施工图审查主要起草人:王俊贤 程东海

3、 朱兆晴陈国林王 浩黄世山谢亦伟 王 慧 吴鹤鸣 刘 静 吴常军 金善贞刘朝永胡世权目 次1总则12审查依据和安徽省气候分区23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内容44建筑节能热工设计审查55采暖、通风、空调节能设计审查156给水、排水节能设计审查177电气节能设计审查198其它21附录A安徽省气候区划图22附录B安徽省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围护构造传热系数限值23附录C 特殊建筑类别的界定26附录D 特殊建筑部位的节能设计27附录E 节能设计一览表表式28附录F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表式291总则1.0.1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标准,指导和标准安徽省建

4、设工程工程的建筑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使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审查导则。1.0.2本审查导则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1.0.3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应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应同时满足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文件、规定的要求。1.0.4本导则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建设工程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 根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确保工程设计

5、质量。1.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导则进展认真的审查。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应提出纠正意见。1.0.6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设计问题,设计必须修改;否则审查不予通过。2审查依据和安徽省气候分区2.1审查依据2.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2.1.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局部(JGJ26-95);2.1.4住宅建筑标准GB50368-2005;2.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93,2002年

6、版;2.1.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标准 (GB50176-93);2.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2.1.8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07;2.1.9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7107-2002);2.1.10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94);2.1.1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43号2005,11);2.1.12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视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1.13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科200555号;2.1.14关于开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建

7、科200518号;2.1.15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工程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科2004174号;2.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办市200568号;2.1.17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 DB34/;2.1.18 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4/;2.1.19现行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标准、规程。2.2安徽省气候分区和建筑属性界定2.2.1安徽省建筑热工设计气候分区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安徽省分属寒冷A气候区及夏热冬冷B、C气候区。寒冷地区:宿州市及以北地区,包括宿州、淮北、亳州三市和所辖砀山、濉溪、萧

8、县三县全部及涡阳、灵壁、泗县三县大部约北纬33以北地区。其中毫州市、涡阳县、濉溪县、宿州市、灵壁县、泗县等县、市有少局部地区跨越气候区分界限局部,均按寒冷地区进展节能设计和审查。夏热冬冷地区:上述范围以南地区均属夏热冬冷地区见附录A。2.2.2热工设计原则寒冷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兼顾夏季防热,且应采取防潮措施。夏热冬冷地区: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要求,适当兼顾冬季保温。2.2.3设计工程的建筑类别,应按工程使用功能、建筑特征进展界定。特殊建筑类别的界定和特殊建筑部位的节能设计见附录C、附录D。3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内容3.0.1建筑设计说明应有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应明确节能设计执行标准、

9、节能目标,并有节能设计一览表表格式样可参照附录D。3.0.2设计说明中应有与节能设计专篇相统一的屋面、墙体、楼板、地下室外墙建筑构造及内外装修饰面做法。3.0.3门窗包括透明幕墙表应有与节能设计一览表相统一的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框料、玻璃品种、厚度和中空层尺寸等要求。3.0.4建筑节点构造设计,应有与节能设计相统一的构造大样。3.0.5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设计计算书。4建筑节能热工设计审查4.1节能规划设计审查4.1.1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朝向应符合本省气候特点,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朝向宜在南偏东150至南偏西150之间,不宜超过南偏东350或南偏西15。4.1.2居住

10、建筑间距,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地方规划部门另有规定时,应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4.1.3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注意做好环境绿化,并利用自然通风。4.2建筑热工规定性指标审查4.2.1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体形系数限值建筑类型气候区体形系数限值条式点式3层及3层以下46层79层10层以上居住建筑寒冷地区0.300.550.350.300.26夏热冬冷地区0.350.40公共建筑寒冷地区0.40夏热冬冷地区注:寒冷地区居住建筑按层数规定的体形系数,详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局部下同。建筑物体形系数不满

11、足标准规定时,应进展围护构造热工性能的综合评价以下均称权衡判断。4.2.2外墙1设计建筑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表4.2.2-1外墙传热系数数限值建筑类型气候区传热系数限值KW/K居住建筑寒冷地区0.504层0 .45(3层)夏热冬冷地区D3.01.50D2.51.00公共建筑寒 冷地 区甲类建筑0.500.45乙类建筑0.600.50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建筑0.70乙类建筑1.00注:1 D为热惰性指标;2 居住建筑中,寒冷地区热工指标引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局部,国家有新标准公布时,以新标准为准,夏热冬冷地区指标见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

12、区DB34/。公共建筑中甲类建筑、乙类建筑的类别划分见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第3.2节,也可见附录B.0.2。热工指标见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也可见附录B以下各表均同。2设计建筑内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表4.2.2-2内墙传热系数限值建筑类型气候区墙体传热系数KW/(K)居住建筑寒冷地区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1.2夏热冬冷地区分户墙、封闭式楼梯间隔墙2.0公共建筑寒冷地区分隔采暖、空调房间与非采暖、无空调房间的隔墙1.50夏热冬冷地区不 要 求3设计建筑地下室外墙的热阻应符合表4.2.2-3的规定; 表4.2.2-3地下室外墙热阻的限值

13、建筑类别气候区部位热阻RK/W公共建筑寒冷地区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1.50夏热冬冷地区地下室外墙1.20注:地下室外墙热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热阻之和。4外墙、内墙的传热系数限值应为包括构造性热桥在内的平均传热系数Km。居住建筑平均传热系数计算至少应以一个主要朝向南北的、窗墙面积比拟大的墙面进展加权平均,不宜采用一个开间进展加权平均。公共建筑应采用专用计算软件进展全楼墙体的加权平均;5建筑物墙体外墙、内墙热工性能不满足表4.2.2-1、表4.2.2-2、表4.2.2-3的规定要求时,应进展围护构造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墙体热惰性指标D不满足表4.2.2-1的规定要求时,应进展隔热性能验算。4.2.3屋面1设计建筑屋面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表4.2.3-1屋面传热系数限值建筑类型气候区传热系数KW/K居住建筑寒冷地区4层3层0.500.45夏热冬冷地区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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