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详细的洗煤厂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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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煤厂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洗煤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一、 组长: 二、 副组长:三、 成员: 四、 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协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为劳动者定期更换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常使用;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洗煤厂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我单位存在的煤尘和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的发生。 1、自觉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2、定期联系安技部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3、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修。 5、定期发放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在上岗时佩戴。 6、认真贯彻

3、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职业病防

4、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

5、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第八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

6、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第十一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洗煤厂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预案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止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本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洗煤厂实际,本着“预防为

7、主,防患未然”和“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洗煤厂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预案。二、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和目标分布:根据洗煤厂各车间岗位存在的噪声、粉尘的种类、危害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工作区域为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目标:准备车间厂房和主洗车间厂房。涉及工作范围:选矸、破碎、筛选、风机房。洗煤厂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三、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洗煤厂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厂集控室。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生产部管理人员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厂,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紧急救援工

8、作。1、职责:指挥领导小组:(1)组织制定洗煤厂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预案;(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久远队伍,并组织演练;(3)检查督促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紧急救援命令和信号。(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4)组织职业病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紧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2、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救

9、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生产主管: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厂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受伤人员护送转院,组织物资和人员的运输工作及各项事务性工作安排;生产主管助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领导小组行使权力,发布有关信息;指挥部其他成员:按照指挥部领导小组安排,积极参与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四、紧急救援队伍的组成:洗煤厂各职能部门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紧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洗煤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救援队由全厂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在发

10、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统一安排救援队的具体工作分工。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处置:1、洗煤厂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为一般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设备发生故障,个人操作不当或个人防护用品不合格、损坏和使用不当。岗位人员未及时发现和汇报,没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局部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2、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厂集控室汇报,由集控室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生产主管助理接到汇报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原因,并组织抢修。根据事故

11、性质必要时向厂有关领导汇报并下达启动紧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 (3)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紧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必要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六、洗煤厂救援联络电话厂集控室: (内线) 厂办公室电话:七、有关规定和要求: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厂内所有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预案。2、各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防治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3、各车间针对在职业病危害方面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汇报和处

12、理。4、紧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5、本预案同时使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选煤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它相关法规1要求,根据洗煤厂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安排,结合选煤厂职业卫生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职业病防治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厂设专职职防人员,在洗煤厂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切实搞好防尘、降噪工作,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认真坚持除尘、降噪设施、

13、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做到定期检查、检修。5、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和上级职防所做好粉尘和噪声检测工作,以及对作业环境有害因素的定期卫生检测和评价。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接尘人员和接噪人员的各项健康查体工作。7、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全面搞好选煤厂职业病防治工作。8、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分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牌进行警示。9、创造条件认真配合好上级做好职业病人的诊疗康复和劳动保障工作。选煤厂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选煤厂胶带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一、一般要求第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第条 熟悉本岗位胶带输送机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的电气基础知识,了解一些常见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第条 熟悉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与有关岗位的联系信号,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第4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第5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动保护用品,戴好防尘口罩及耳塞。二、安全规定第条 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必

15、须设置安全保护板。如果输送机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人行过桥。第7条 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时,各重要工作地点,必须设置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的设置位置,一般应在走廊人行道一侧。第8条 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第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清扫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换托辊,禁止清理机架和滚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触摸输送带。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护遮板。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第10条 禁止任何人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上站、行、坐、卧、横跨。禁止使用带式输送机搬运工具或其他物件。第11条 禁止向滚筒撒煤、砂子、垫草袋等杂物。禁止带式输送机超负荷强行启动。禁止在运行中使用刮滚筒积煤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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