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国土资源局职权流程图-(DOC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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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埇桥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及申辩权,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有听证权研究处理意见案源:自查、信访举报、转(督)办等等撤销立案立案、不立案初步调查调查取证 15个到 3个工 工作作日内 日内 违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转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不属我局执法范围2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通知听证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3个工作日内7个工作日后履行处罚决定结案 在规定的期限行政复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7个工作日内 2个月内 行政诉讼 3个月内 或不服行政复议15日内或行政复议不被受理,行政复议期满15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期期满

2、6个月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国土窗口收件规划股受理(实地踏勘、规划审查),规划股长签署意见(3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分管局长签署意见(2个工作日)形成用地预审意见对需要转报上级批准的预审项目,出具预审意见书(初审),转报上级预审不通过,说明理由并告知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局长签字审批(2个工作日)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矿区范围预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监督电话:3686028业主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附后)主办股室:矿管股:主办人员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1个工作日)主办股室审查,对内容符合要

3、求的,拟文,股长签字(20个工作日)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有关股室会审(10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7个工作日)业主缴交有关规费(1个工作日)通知业主领取采矿许可证(1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土地使用权确认行政确认事项流程图业主缴纳登记费用,领取登记证书业主填写土地登记申请,提交有关材料。(所需资料附后)由国土窗口受理,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1个工作日)地籍股内业审查,报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公告业务股室会审,签字(3个工作日),公告告

4、(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2个工作日)局长审核签字(3个工作日)转报区政府审核审批(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的,说明原因监督电话:3686028矿产资源储量初始登记流程图业主填写储量登记申请,提交有关材料。(所需资料附后)由国土窗口受理,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1个工作日)矿管股审核报件内容(4个工作日)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分管领导审核签字(2个工作日)局长审核签字(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68602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

5、类型、耕地补充方案等;(3)土地权属证明;(4)需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应提供项目平面布局、有权验资单位的资信证明;(5)股份制企业应出具董事会有关项目建设的决定意见;(6)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意见书;(7)矿产压覆情况、地质灾害评估意见等;(8)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9)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及相关图件,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须提供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平衡表、有关图件和调整说明);(10)法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登记)应提交的资料(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提交资料:1.土地

6、登记申请书(原件,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说明及申请事项书面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1)土地权属证明:征用土地方案及批准文件;农用地转用方案及批准文件;补充耕地方案及批准文件;供地方案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其它证明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3)土地勘测定界图。(4)房产证。 (二)、

7、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交资料1.转让双方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说明及申请事项书面申请书);2.转让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供双方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房给职工应提交地资料: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改房批准文件;与职工售房合同;房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楼层分户名单及共用宗地登记一览表;该幢楼不同结构楼层竣工平面图和总平面图;5、划拨土地变更登记:国有土地使

8、用证原件;变更后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属房改房上市变更登记还应提供房改房上市审批表。 (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提交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说明及申请事项书面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原件);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规划测量成果表(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应与政府审批件所引用的文号一致);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应与政府审批件所引用的文号一致);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配套费、菜田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凭证(原件);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原件);10.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拆迁许可证、拆迁方案(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11.原土地证书(原件)12.勘测定界报告(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或者政府批文中引用的测量成果)13.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四)出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交资料1.转让双方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10、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说明及申请事项书面申请书);2.转让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供双方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转让地块原土地证书(原件);5.转让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原件)6.属于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主管上级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原件);7.转让地块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文件(原件);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国土管理部门档案印章的复印件);9.土地增值税、契税缴纳凭证(原

11、件);10.转让地块计委立项批文(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及投资额完成情况说明;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五)集体土地登记提交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的要提交包括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农户申请的要提交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须提交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监护人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集体土地所有者要提交:原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权属界线协议书;其他证明文件。

1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要提交 :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相关合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他证明文件。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者要提交: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房用地批准书等;村委会证明;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他证明文件。(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等;(5)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交的其他资料: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应提供遗嘱和死亡证明,没有遗嘱的应提交有关权利人放弃权利的证明和村委会证明;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原农业户口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不一致的、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6)其他相关资料。(六)土地权利人

13、名称、地址变更登记提交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说明及申请事项书面申请书);2、 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原土地证书(原件);5、土地权利人名称、地址变更批准文件或证明(原件);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七)土地证书丢失补办手续提交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国家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和申请人土地证书丢失情况说明书面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原件);3、属于单位用地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等法人单位证明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5、登载土地使用证书补发公告的报纸(原件);6、原土地证登记机关审批登记的有关权源资料(加盖国土管理部门档案印章的复印件);7、其他有关资料。采矿权设立、延续、变更、延续应提交的材料(一)新设立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1、 采矿权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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