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89678573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8.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_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创新基金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

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了加强创新基金管理,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特作如下规定: 一、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二、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三、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 五、创新基金面向在

3、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其支持的项目及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 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 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其 企业人数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

4、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 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 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 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六、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 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 七、创新基金不得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单纯的基本 建设、技术引进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 八、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 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

5、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 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 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 元。 (二)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 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 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 (三)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 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 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

6、方式。 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 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具体办法另行制 定。 九、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审议和发 布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审议创新基金运作的重大事项,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会同财政部审 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向国务院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 十、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参与审议创新基金 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分两批将创新基金经科学技术部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 心专用帐户,同时对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

7、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 家组成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 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 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 十二、组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 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 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评估、评审、招标 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管理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委托或者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

8、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 作; (五)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 十三、科学技术部每年发布创新基金支持重点和工作指 南。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 供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 见。 十四、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 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 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十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创新基金项目评估、招 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

9、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 定项目承担单位。 十六、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 并负责程序性审查,送有关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评审 或咨询;符合招标条件的,须进行标书制定和评标选优。 十七、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技 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申报企业的经营 管理水平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 意见。 十八、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和评估、评审意见,提出 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科学技术部和财政 部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科学技术部会同财 政部审定批准后,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合同,并据此办理 相应手续。 十九、科

10、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每年分批向社会发布创新基 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对未通过程序性审查和经评审、评估、招标后明 确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当在项目受理之日起四个月 内,书面通知申报企业。 二十一、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财政部确定。科学 技术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财政部监督。 二十2、管理中心用于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招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费用,实行预决算管理,报财政部审 批后从创新基金利息收入中列支。 二十3、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应当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年 度执行情况;管理中心应当向科学技术部报送年度预决算及 执行情况。科学技术部每向财政部报

11、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 况。 二十4、因客观原因,企业需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销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 核,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十5、已签合同项目经管理中心批准撤销或者中止,企业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如数上缴管理中心。 二十6、管理中心提出有关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的实施 方案,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1、在开发区内新办的经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由郑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扶持基金(以下简称扶持基金)按年度给予企业相当其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

12、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其余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其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金额的资金扶持。 2、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重点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由开发区扶持基金按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企业增值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80金额的资金扶持。 3、对持有河南省科研单位资格证书的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以符合有关合作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最高不超过35。 5、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生产的设备及仪器,经管委会批谁,可实行快速折旧

13、。 6、高新技术企业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奖励,可以折算为股份或出资比例。科技人员获得奖励的股份或出资比例的收益,再用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的,经批准,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1)新辦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自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從第三年開始減按15%徵收。 (2)在高新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高新區內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三十萬元以下的,暫免

14、征收企業所得稅。 (4)對於高新技術產業開發、生產的設備及儀器,經過批准,可以實行快速折舊。 (5)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及國有、集體企業控股並從事工業生產經營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新设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现两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率优惠。按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