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施意见与阶段性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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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施意见与阶段性工作总结( 多篇范文) 汇编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施意见着力在深化阳光计生行动上下功夫,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实现“阳光计生”、“法制计生”、“民生计生”、“和谐计生”,通过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幸福指数和健康水平。二、目标任务力争在今年,全市各级人口计生行政、服务机构和30%以上的村(居、社区)成为示范点,将按照“先示范带动、后全面推进、再巩固提高”的思路,精心策划、统一部署,圆满完成“省级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三、实施步骤(一)

2、第一阶段:抓好示范乡镇的基础创建工作。工作内容:市人口计生局认真总结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评议、维权监督和“ 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工作,对照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项措施,在部分乡镇、村(居、社区)完成示范点创建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并召开现场会。完成时限:年 8 月底前。(二)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各乡镇“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第1页共17页工作内容:各乡镇按照全市“阳光计生行动”推进会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全面启动乡(镇)和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完成乡(镇)本级和 30%以上的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完成时限:年 10 月底前。(三)第三阶段:做好创建全省“基层

3、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迎检工作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创建示范点的经验,力争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确保所有乡镇行政、技术服务机构和80%以上的村(居)达到“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完成时限: XX年 3 月底前完成。四、任务和措施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就是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根据我市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推动“阳光计生行动”的开展。(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使“阳光管理”落到实处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4、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在现有基础上对政务公开的“硬件和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行“阳光管理”。着力解决群众的知情难和计生干部职工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使群众真正得到服务,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第2页共17页(二)广泛开展监督评议,使“阳光维权”落到实处以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推动“阳光计生”。要完善主动监督评议制度,开展好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工作。积极参与和运用政风行风评议结果,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切

5、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必要时要进行专门答复。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三)不断延伸便民链条,使“阳光服务”落到实处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达到 90%以上。五、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人口计生局成立实施“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指导

6、协调全市“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第3页共17页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将工作动态、经验做法通过政务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市人口计生局。(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切

7、实加强对“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一是严格实行政务公开评估制度。每年上级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自查与抽查、跟踪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实施“阳光计生行动”纳入年度计划,并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精心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三是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要重点推进群

8、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第4页共17页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5页共17页阶段性工作总结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县政府: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8.

9、1%,城居保参保率达到96.5%;全县60 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全部领到了养老金。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保费收缴一是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前提。 XX年 9 月 6 日全县启动大会召开以后,我们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印制了宣传明白纸 11 万份,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 , 随时解答参保群众疑问。各乡镇(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下乡包村,深入农户,与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政策讲解,并通过制作宣传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10、同时,每个业务经办人员做到“四讲清”,即讲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性质,让广大群众明白这一国家惠民政策不同于其他的商业保险;讲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保费筹集标准和原则,让群众明白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讲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享受待遇的前提和条件,帮群众算好经济账,让群众明白参保的好处;讲清城乡居民社会养 1第6页共17页老保险办理流程,让群众明白如何参保。一时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成为全县热议的话题,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保费收缴。保费收缴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

11、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分包乡镇(处),采取下乡督导、电话督促等方式,指导各乡镇(处)按照经办规程,调动各个方面积极因素,合理安排保费收缴工作。各乡镇(处)组织力量进村入户,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由易到难的工作方法进行保费收缴,首先鼓励农村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参保范围。截止 XX年 12 月底,全县共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33079913元,其中新农保收缴保险费 32377052 元,城居保收缴保险费 702861 元。二、开展信息采集,做好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参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关系到后期档案管理的规范和完整,是保证试点

12、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为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我县更快速更有效的推进,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先期开展试点。选择中高和安格庄两个村作为试点村,先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试点规范信息采集程序,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参保,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县的展开积累经验、打好基础。按照省厅要求, 9 月 30 日,中高、安格庄村按时完成了信息采集和首批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二是强化协调,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第7页共17页积极和信息采集公司协调,根据各乡镇(处)保费收缴工作进度,结合各地区位分布情况,本着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原则,安排信息采集公司进驻各行政村。信息采集组进驻之后,县管理中心与各乡镇(

13、处)和信息采集组分别保持联系,及时处理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做好业务指导。根据易县 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实施办法,县管理中心按照分包责任制要求,分头参与并指导各乡镇(处)开展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督促各乡镇(处)组织参保人员照相,及时提供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填报相关材料,按照工作步骤和程序开展工作。截止 XX年 11 月底,已全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三、认真整理核对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信息数据整理核对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根据各乡镇(处)信息采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和档案整理的完成情况,分三批召开阶段性调度培训会,

14、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讨论解决办法,指导各乡镇(处)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与核对。一是整理参保登记明细表,为建立个人账户提供依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指导协理员将信息采集形成电子数据进行整理,并制成参保登记明细表,下发至各村,由村协办员核对每个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户籍性质、住址、缴费档次等参保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为导入省网打好基础。二是核对票据。为保证每个参保缴费居民的权利,确保个人账户准确无误,下发了关于最终确定 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和缴费数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乡镇(处)、村两级经办人员对缴费票据逐人逐票进行核对,做到人口信息登记表、参保登记明细第8页共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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