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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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_和_的法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_和_的法律。参考答案:刑事责任;刑罚2. 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2日,陈某听说邻村柳某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向柳某询问。柳某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扎上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疼而死。”柳某答应了陈某整死马某的要求,两人签了合同,其内容为柳某

2、用“邪法”将马某整死,陈某先交300元,等事成后再交2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付给300元。之后,陈某领着柳某暗中指认了马某,让柳某照马某的外貌捏面人。一周后,柳某因赌博被抓,公安从其身上搜出杀人合同,即将陈某和柳某一起拘留。对被告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分别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这个案件考查刑法中的迷信犯。所谓迷信犯,是指行为人出于迷信、愚昧无知而采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危害的手段、方法,企图实现其主观犯意的行为。在各国刑法中,迷信犯通常是不可罚的,但对其理由则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是因为不存在犯罪故意,有人认为是客观上不存在

3、危险性,也有人认为是缺乏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定型性,从而没有发生未遂的可能性。其实,在迷信犯的场合,行为人主观上虽有犯罪意图,但客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任何危险性,缺乏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不能作为犯罪论处,迷信犯依然属于思想犯罪的范畴。 迷信犯与工具不能犯都是未达犯罪既遂,且未达既遂的原因都是因为行为人所使用的工具、方法或手段与其预期的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现买的、真实的因果关系,因此极易发生混淆。但买际上二者在认识基础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迷信犯对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是建立在超自然、不真实的基础上的,而工具不能犯对上述关系的认识则是建立在现实、真实的基础上,只是由于实施行为时

4、疏忽大意才未发生其预期的危害后果。在我国刑法中,迷信犯不属未遂犯,自然也不属作为未遂犯一个种类的不能犯;然而在日本,迷信犯却被包含在不能犯的范畴之内。 迷信犯实施的行为在任何时间、场合,都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即使行为人根据他的认识实施了该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刑法不处罚迷信犯。陈某和柳某约定“杀人”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陈桌虽然有犯罪故意,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买凶行为),但由于柳某所实施的行为是迷信行为,根本不可能给马某造成任何伤害,不能产生危害马某的结果,因此,两人都不构成犯罪。上述行为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是属于对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导致危害

5、结果的发生,但行为人误认为这种手段可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迷信犯因为其主观上极端愚昧无知,行为在客观上也没有危害性,故对其应认定为无罪。 3.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A.撤销B.撤回C.收回D.撤销或者撤回参考答案:B4. 根据博弈论,如果两人因逃税而被捕, 只考虑口供的情况下,当两人同时认罪会受怎样的处罚?( )A、 减根据博弈论,如果两人因逃税而被捕, 只考虑口供的情况下,当两人同时认罪会受怎样的处罚?( )A、 减轻处罚并得到报酬B、 减轻处罚但不能得到报酬C、 得到报酬并获释D、 全部获释正确答案:B5. 甲食品厂与乙超市签订一份食品买卖合同,约定

6、甲于2002年9月20日前10日向乙交付食品。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甲食品厂与乙超市签订一份食品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02年9月20日前10日向乙交付食品。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若甲食品厂所在地洪水泛滥成灾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B若甲食品厂所在地洪水泛滥,致甲须推迟1个月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C若甲食品厂所在地洪水泛滥,致甲只能如期交付80%的食品,则乙得解除合同D若甲食品厂迟延至约定期限前一周尚未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AB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A属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属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错,因甲已履行了主要债务;D错,因甲尚未催告乙于

7、合理期限内履行。6. 欲盛则费广,费广则赋重,赋重则民愁,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因此,欲盛则君丧。欲盛则费广,费广则赋重,赋重则民愁,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因此,欲盛则君丧。正确答案:该推理为假言联锁推理(重言蕴涵式)。推理形式为:如果p则q;如果q则r;如果r则s;如果s则t;如果t则u;所以如果p则u。推理形式有效。前提1“欲盛则费广”前提2“费广则赋重”前提3“赋重则民愁”前提4“民愁则国危”前提5“国危则君丧”结论“欲盛则君丧”设p代表“欲盛”设q代表“费广”设r代表“赋重”设s代表“民愁”设t代表“国危”设u代表“君丧”7. 结果选择说结果选择说正确答案:1963年柯里(Brai

8、nerd Currie)教授提出了“政府利益分析说”(Govemmenta Inter-ests Analysis)认为解决法律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对“政府利益”进行分析。他直截了当地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说成是不同国家的利益冲突。他将法律冲突分为真实冲突(true conflicts)、虚假冲突(false conflicts)和无冲突(unprovidedfor case)。真实冲突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两国或两州以上法律均具有适用可能性且各国或各州均具有适用其本国法或本州法的政府利益即其法律追求的政策均因适用其法律而有所增进。虚假冲突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所涉及的各国之间表面上存在着法律冲突但

9、有的国家对适用其法律有利害要求其他有关国家并不存在此种利害要求也就是法律规则上的冲突并不反映实际利益的冲突。无冲突则是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有关各国对适用本国法律都没有政策需求或利益要求。他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冲突法案件都是以“虚假冲突”的形式出现即在冲突的双方中只有一方有政府利益。所以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如果只有一个国家有合法利益就应适用这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其中一国为法院地国则无论如何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使外国的利益大于法院地国的利益;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而法院地国家为无利益的第三国时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也可以适用法院行使自由裁量以后认为应适用的法律。1963年,柯里(Bra

10、inerdCurrie)教授提出了“政府利益分析说”(GovemmentaInter-estsAnalysis),认为解决法律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对“政府利益”进行分析。他直截了当地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说成是不同国家的利益冲突。他将法律冲突分为真实冲突(trueconflicts)、虚假冲突(falseconflicts)和无冲突(unprovidedforcase)。真实冲突,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两国或两州以上法律均具有适用可能性,且各国或各州均具有适用其本国法或本州法的政府利益,即其法律追求的政策均因适用其法律而有所增进。虚假冲突,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所涉及的各国之间,表面上存在着法律冲

11、突,但有的国家对适用其法律有利害要求,其他有关国家并不存在此种利害要求,也就是法律规则上的冲突并不反映实际利益的冲突。无冲突,则是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有关各国对适用本国法律都没有政策需求或利益要求。他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冲突法案件都是以“虚假冲突”的形式出现,即在冲突的双方中只有一方有政府利益。所以,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如果只有一个国家有合法利益,就应适用这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其中一国为法院地国,则无论如何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使外国的利益大于法院地国的利益;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而法院地国家为无利益的第三国时,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也可以适用法院行使自由裁量以后认为应

12、适用的法律。8. 公民参与合伙关系,( )出资。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参考答案:A9. 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能解散,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进行清算。A由陈某B由林某的妻子C由债权人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白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10. 民事法律事实可以

13、分为( )。A.事件B.行为C.义务D.责任参考答案:AB11. 留置权人有权取得留置期间标的物产生的孳息的所有权。(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李某(男,45岁)因刘某(建筑包工头)拖欠其工资500元,遂到刘某家里索要,刘某不给,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男,45岁)因刘某(建筑包工头)拖欠其工资500元,遂到刘某家里索要,刘某不给,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冲进刘某家的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架到刘某脖子上,逼迫刘某交出钱财,刘某被迫将随身携带的200元钱交给李某,李某拿了200元后离开。后李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元。请对法院的判决进行评析。附:

14、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截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主要客体是侵犯了公私财产所

15、有权。这是我们国家刑法理论中通说。按照我们国家刑法通说理论,抢劫罪保护的犯罪客体显然是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是财产的安全占有性。 在本案当中,由于建筑包工头刘某拖欠李某工资500元,李某遂到刘某家中索要,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冲进刘某家的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逼迫刘某交出随身携带的200元钱。从案件的陈述事实来看,刘某随身携带的200元钱的损失不应当是刑法中抢劫罪所保护的犯罪客体,也就是说,李某并没有侵犯刘某的财产所有权,因为200钱本身就是刘某拖欠李某工资的一部分,不存在侵犯刘某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所以,法院以抢劫罪的罪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在定罪方面是不妥当的,量刑自然无从说起。 当然,根据抢劫罪所保护的是财产安全占有的学说,李某的行为可以构成抢劫罪,但是即使李某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法院依照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判处12年有期徒刑,也是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因为李某冲进刘某的厨房拿出菜刀的行为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根本不属于“入户抢劫”。自然没有加重处罚的余地。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即抢劫罪所保护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李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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