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预防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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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避免机制探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科人们一般觉得,少年刑事司法是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最有力的手段,也是挽救未成年人罪犯最有效的措施。然而在法律制裁之外,仍然有其她约束手段规范着未成年人的行为。建立家庭避免机制就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4月份,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科制作了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状况调查表,至4月份,共向办理的31宗案件中46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放了调查问卷,对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接受法制教育等几种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查。通过度析调查成果,我们发现多数青少年犯罪与其家庭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

2、因素,建议建立家庭避免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青少年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与家庭成员关系不融洽。青春期是“人生的第二次诞生”,心理学家称之为“第二次危机”。由于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子女与父母之间会逐渐形成心理代沟,导致家庭成员之间感情冷漠、关系紧张,甚至严重对立。由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缺少良好的沟通渠道,孩子得不到对的的引导,一旦有外界不良信息的诱导和社会不良青年的拉拢,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被调查者中,有21名未成年人与家人关系不融洽,占46。家庭健全的5人,其中有13人不与父母居住在一起,占37。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被调查者中,未成年人父母的文化限度普遍不高,社会地位也较低。其中

3、父母一方有正式工作的只有1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的父母为无业、农民、或是下岗工人。由于家长的文化限度不高,管教孩子的时间少,加上工作上的不顺心,往往在教育方式上,或是简朴粗暴,或是过度宠爱,或是放任不问。3、家庭自然构造不健全。父母双亡、父母单亡、父母离异、父母再婚或是父母一方被劳教、服刑等状况,导致青少年家庭构造的不健全。家庭构造的不健全,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往往布满着吵闹、厮打,子女得不到应有的亲情和温暖,就容易染上某些不良习惯或结交某些不良朋友,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被调查者有14人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占被调查总数的3。二、建立青少年犯罪家

4、庭避免机制势在必行青少年是祖国的将来,家庭的但愿。然而,据记录,我市青少年犯罪的人数始终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减少青少年犯罪,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避免体系。犯罪避免工作是“明天”的事业、综合的事业,一定意义上说是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事业。我们应当从“执政兴国”的高度增强避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和急切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从而发明有助于治安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国内已经建立了一套避免未成年人沾染劣迹和对已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有效的社会教育的应对体系和司法干预制度。国内的少年法庭和11月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避免未成年

5、人犯罪法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对青少年犯罪的避免是一种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建立起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避免机制,才干建立起标本兼治的避免载体,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攀升的趋势。三、建立青少年犯罪家庭避免机制的措施和睦的家庭环境、得当的家庭教育,对孩子良好品质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对的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有效地避免犯罪心理的滋生和犯罪行为的发生。联合国第三届避免犯罪及罪犯解决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为此,我们建议家长从如下几种方面着手,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避免机制

6、,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一)父母应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结识。 1、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婴儿呱呱坠地时犹如一张白纸,是没有是非善恶观念的,核心在于后天的引导。为人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要树立教育孩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关怀她们的成长。父母作为孩子人生的引路人,就应多与她们沟通。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过。家长要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蔼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家庭教育是一种隐形教育,父母的习惯、品德修养对孩子的成长起着深刻的影响,孩子最初的思想行为方式就是从模仿父母的言行举止开始的,

7、家长对孩子的影响身教胜于言传。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行为作风,都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行为的参照模式,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有位学者说的好:“孩子的行为,往往带有家长的影子。”因此家长要做到三省吾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良好的言行举止为孩子树立模仿的楷模,避免自己的不当言行误导孩子。3、关爱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孩子应有爱心和耐心,常常观测和理解她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怀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她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某些谴责;多一分爱惜,少一分冷漠;多某些理解,少某些专横。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父母的爱,所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人。”对出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

8、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粗暴式的教育方式,更容易导致孩子形成暴力个性。合理的家庭教育应当注意如下几种环节的把握:一是鼓励。当未成年子女体现较好时,应及时表扬,必要时可以用某些小的物质奖励,使其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承认,有一种成就感。二是交谈。父母应当让自己成为孩子的朋友,倾听她们的诉说,不要人为地制造心理上的不平等。三是限制。对子女浮现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管制约束,要告诉她们什么事情坚决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要让她们懂得法律规定是做人做事不可突破的底线。(二)父母要力戒宠爱孩子。父母教育方式不当,过度宠爱纵容,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久而久之,就会养成子女骄横任性、

9、贪图享乐、唯我独尊等不良习惯。这些恶习一旦养成,如果遇到外界的诱因,极易导致违法犯罪。这方面的例子诸多,教训也是深刻的。去年,我院办理了一起抢劫案,17岁的魏某参与了四起抢劫,第四起未遂,被公安当场抓获。她父母得知儿子参与抢劫难以置信,由于她们的孩子平时要什么给什么,孩子开的汽车以及银行卡上一万多的零花钱,都是她们积极给的,和同龄孩子相比零花钱已经够多的了,她怎么还会去抢钱呢?魏某的爸爸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在提审魏某时,办案人就其参与抢劫的因素进行了讯问。魏某交代,父母平时就很宠爱她,由于家里条件好,也不让她去找工作。她平时喜欢上网,看了某些警匪片,交了某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她们喊去抢劫,自己觉着

10、挺刺激的,就跟着去了。魏某的父母懂得儿子犯罪的因素后,懊悔莫及,始终觉着她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事事都顺着她,不想去上班就让她成天地闲在家里,没想到儿子竟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三)单亲家庭更应注重孩子的心理教育。据有关专家记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占40%以上。由于对心理和身体正处在成长阶段的青少年来说,父母离异很容易在她们内心产生一种心结,心灵蒙上阴影,形成孤僻、自卑、厌世、冷漠、固执、抑郁、无情等心理,成长过程极易偏离正常方向。例如,我院办理的董某(女)强奸案就非常典型。董某(1岁)从小父母离异,其被判给爸爸,但始终跟随妈妈生活。爸爸再婚后更是对其不管不问,董某从小就在心里埋下

11、了仇恨的种子。董某长大后,学习成绩不好,就辍学参与了一种模特培训班。为了谋生,她还到城区的一家洗脚店打工。一天,一种客人让她帮忙简介一位“处女”,她思考之后,想到了同村的李某,而最后让她坚定找李某的因素,就是李某家和她爸爸家是邻居,如果事发,她爸爸就会受人家的指责,在村里抬不起头来。成果,一切如她所愿。但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因犯罪而受到了刑事惩罚。父母离异给相称一部分孩子的生活状况和身心发展带来了悲观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觉得,“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决定因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如果离异父母能本着对子女负责的态度,在经济上,积极承当起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精神上,予以子女更多的理解与关爱;在做人

12、方面,为子女树立一种宽容、坚强的楷模,我们有理由相信,父母离异给子女带来的阴影终将融化,并且,随着子女的成年懂事,反倒会对父母当年的行为予以理解与尊重。因此,我们呼吁单亲家庭的父母,要比别人多付出某些爱心和耐心,多存有一份责任心,更加关怀自己孩子的成长。要加强和孩子的沟通交流,给孩子营造一种温馨的家庭氛围;要加强和学校联系,为孩子发明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教子不力的家长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马克思曾说“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目前国内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给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导致的损失,由其父母承当民事补偿责任。但很少状况下会去追究其父母的刑事责任。这种状况也导致了某些家庭对子女

13、教育和监管的不力。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某些国家的做法,例如,英国就规定“孩子逃学、父母坐牢”。一位妈妈由于女儿常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因此,我们建议,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青少年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予以训诫甚至拘留。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惩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目前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四、检察机关要充足发挥在建立家庭避免机制中的作用1、不断创新办案机制。(1)广泛建立“未成

14、年人犯罪案件审查科”,针对未成年人承受能力差、易产生逆反心理等特点,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参与办理案件;(2)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定期进一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宣传法律知识;(3)坚持“四必查四必清”办案法。办理每起案件,都要向未成年犯调查清晰犯罪因素及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向监护人和亲友调查其家庭状况、生长环境、性格特点;向所在学校、社区调查其一贯体现;向公安办案人员调查破案、抓获通过及其归案后的思想变化。2、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和网络家长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的启蒙教师,家庭教育具有长期效应。但家庭毕竟不是教育机关,许多父母缺少教育知识和经验

15、,因此,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在社区建立家长学校,结合在办案中积累的案例,对家长进行法律、心理学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她们结识到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楷模作用,耐心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家长沟通在教育孩子方面浮现的问题,引导家长采用对的的方式、措施指引其子女安全度过青春期。目前,枣庄市已成立家长网上学校。检察机关应充足发挥网上家长学校的网络资源优势,向广大青少年朋友及其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3、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法律知识。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为更进一步地宣传青少年犯罪避免,检察机关应当联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制作有关法律节目、专栏,将某些鲜活的案例警示给

16、大众百姓,扩大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同步,通过新闻媒体,为广大群众直接解答法律常识,协助其解决在教育孩子上浮现的疑问。4、引入心理征询制度。目前诸多青少年生理上早熟而心理上晚熟,思考问题简朴而自私,自我控制和约束管理能力极差,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种重要因素。检察机关应与教育专家、心理征询师等联手,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生理特点和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心理援助、心理矫正和法制教育。截止到目前,我们已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2名犯罪嫌疑人,1名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获得了家长的高度承认。我们打算把这种行之有效的做法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5、对青少年犯罪后的家庭教育加强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沟通交流,警示其在孩子违法犯罪后要对孩子加强教育和监管。郑某一案,就是一种典型的例子。郑某刚满十六周岁,盗窃室友60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期间,又参与抢劫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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