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斧”研究与莫维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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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斧”研究与莫维斯理论 1. 何谓“手斧” 手斧(hand-ax),因其形似斧且便于手握而得名。手斧通常是一种石核工具,但时代较晚者也有用石片加工的。手斧的基本形状呈梨形,即一端略尖,一端略圆; 两面大部分经过加工,而圆的一端常保留原石料自然面以便手握。手斧虽形似斧, 但“手斧是多用途工具,被用来挖掘根茎、加工木头、刮兽皮,并特别用于宰杀大、小猎物和割剥兽皮。许多考古学家不仅试验用它割裂羚羊的尸体,也用它切开河马和大象的皮,这都非常有效” 。手斧起源于东非的旧石器早期文化。在奥杜韦峡谷,最早的石器是距今180万年前的砾石工具,大约在距含140 120万年前,出现了少量的手斧。有学者认为:手斧

2、是“从奥杜威文化的技术中产生是无疑的,但由于最早的手斧是粗糙制作的有锯齿形刃口的产品,它明显是由砍砸器发展而来的” 。手斧出现之后,向欧洲扩散,广泛存在于欧洲旧石器时代的阿布维利期、 阿舍利期及莫斯特期诸文化中,是最具典型的石器之一。在西南亚和南亚的一些地方,也曾发现过为数不多的手斧,可知西方的手斧文化也曾向东扩散。 2. 莫维斯理论 谈到手斧,常常会联系到所谓的莫维斯理论。19371938年,美国考古学家莫维斯(H.L.Movius)考察了东南亚上缅甸的安雅特文化(Anaythanian)和印度尼西亚的巴吉丹文化(Patjitaaiian)之后,认为这两种文化同巴基斯坦的索安文化(Soan)

3、及中国的北京猿文化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它们一起代表着一个与西方阿舍利文化平行发展的独立文化传统。40年代,莫维斯提出了旧大陆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存在着东、西方两个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区:一个是东方的砍砸器文化传统,另一个是西方的手斧文化传统。“这两个多多少少同时代的石核工具传统.能够被定义如下:西方的典型特征是双刃、两面(修整)的切割工具或手斧;东方的典型特征是单刃的切割工具或砍砸器”(Movius,1948)。 对于莫维斯的学说,中国学者们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3. 中国“手斧”的研究中国有没有手斧?长期以来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早在50年代,贾兰坡先生就认为,在周口店15地点和丁村等地存在着

4、手斧 ;裴文中先生等也发表了在距丁村不远的沙女沟发现了“似手斧”(裴文中,1958)。之后,手斧的发现陆续有所报道。至今为止,据有的学者统计,在中国发现的被认为是手斧的标本共69件 。上述“手斧”主要分布在广西的百色盆地,长江中下游的汉水上游、湖南澧水流域和安徽水阳江流域,黄河中游的晋豫陕交界地区。其中,长江流域及其发南地区占了绝大多数,如广西百色盆地共发现了38件,占已知总数的55%。8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手斧问题及莫维斯理论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戴尔俭认为:中国境内的旧石器分布较广,发现地点与数量较多, 面貌上有一定差异的文化也较丰富多样,因此在东方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较广的代表性。 中

5、国的情况表明, 远古东方的旧石器文化不论其中在空间上和时间上会有怎样的差异和不平衡现象,从总的来看,是明显地具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的。在这里,数量上占优势,应用上广泛多样的是各种类型的石片工具,砍砸器工业始终是很突出的,这是东方砍砸器文化的显著特征。因此,实际上应称砍砸器/石片石器工业,并构成一个砍砸器/ 石片石器文化系统。中国虽然发现有“手斧”(蓝田、匼河、丁村等),但其数量微乎其微, 似乎没有理由说,这些零星的手斧能标志着来自西方的影响。因此,与其把这些寥若晨星的“手斧”与西方的手斧相提并论,不如看成是两面工具中的一种较为特殊的类型。就世界范围而论,砍砸器工业无疑是最早发展和最有生命力的,它

6、几乎遍及古人类所占领过的所有地区,并最长久地绵延于旧石器时代以至更晚,而手斧文化却未能远及东南亚和中国 。黄慰文论述了在陕西蓝田涝池河和平梁、乾县、汉中梁山,山西丁村、沙女沟,河南三门峡,广西百色盆地等地发现的9件中更新世初期以来的手斧。认为中国不缺少手斧,在材料比较充分的丁村、梁山和百色的石器中,都以砍砸器、石球、大尖状器、手斧等大型工具为主,刮削器等小型工具只占次要地位。东亚、南亚其他地区也不缺少手斧,在朝鲜半岛的全谷里,巴基斯坦的索安文化,马来半岛的淡边文化中,也都发现有手斧。中国及东亚、东南亚其他地区存在一批含手斧的、工具组合与欧非手斧文化相似的石器工业的事实,表明旧石器初期存在东西方

7、文化交流的可能性。手斧在这里某些旧石器初期工业中扮演着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东亚手斧的发现逐步填平东西文化上的“鸿沟”,表明两大地区文化交流早在旧石器初期可能已经存在。因此,把旧石器初期世界划分成两截然不同的文化圈的观点不符合事实 。 林圣龙认为,在中国手斧研究中,一个问题是缺乏关于手斧的严格鉴别特征或标准。人们常常只是根据器物的形态的相似性和是否两面修整来判断的,故而产生不同的意见。综合国外专家们的认识,他将手斧的鉴别特征归纳为:手斧是一种大型切割工具,一般长在100毫米以上;通常两侧对称,围绕器物的周边有连续规整锋利的刃(有时跟部例外);截面比较薄,纵截面和横截面通常成稍稍扁平的双凸或透镜体

8、形,或是比较薄的平凸形;制作典型或比较精致的手斧,先粗制成雏形,然后进行去薄和最后成型,器物的两面三刀面广泛修整。依据上述鉴别特征,林圣龙对黄慰文等讨论的涝池河、平梁、乾县、梁山,丁村、沙女沟、三门峡、百色等地发现的9件标本进行了再研究,认为这些标本中没有可靠的手斧 。稍后,他又对百色的28件标本进行了研究,认为有4件应归入砍砸器,1件可能是似镐石器,其余23件似应定为石核斧 。据此,林圣龙认为:这也许能证明,在中国旧石器文化中,手斧即使不是完全缺乏,也是极为稀少的。因此,就中国的材料而言,莫维斯的理论仍然是适用的。 从环境与文化的关系方面考察,由于第四纪青藏高原的隆起,在旧大陆的东、西方之间

9、形成了天然屏障,使东亚地区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地理单元。又由于横亘中国南北的秦岭的上升,南方成为的别于华北的自然地理单元。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广大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和岭南一带,更新世的大部分时间内处于较为稳定的暖湿的热带、亚热带森林环境中。在这种环境中,以适应森林中劈砍、挖掘的各种类型的大型砍砸器、尖状器为主体的砾石石器,作为稳定的传统相对独立地发展、演变,一直持续到更新世结束乃至更晚,期间看不出来自旧大陆西侧的多少影响。中国所谓的“手斧”,主要分布在南方砾石石器文化中,华北的南部虽有少量分布,但已属这类遗存分布的边缘地区。尽管学者们对这类石器的定名、功用乃至所反映的文化现象有不同的看法。但就总体而言,无视大量的作为主体特征的石器的存在,仅仅用这些极少量的两面加工石器(“手斧”)试图说明东、西方文化的关系,无疑会遇到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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