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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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3篇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第1篇市交通运输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根据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导向,以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主要目标: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系统轮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

2、,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文明和公正;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二、主要任务(一)轮训准备1、轮训人员范围本次轮训对象为全市所有持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轮训职责分工法规科负责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因地制宜、分级培训的原则,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局持证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3、确定轮训机构。根据部培训方案关于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后勤服务等要求,选择由地市交通运输局推荐并经省厅统一确认的培训机构作为本次轮训的承

3、办机构。4、明确轮训师资。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师资培训的教员作为主体,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的师资由省厅政策法规处选定,执法业务培训课程的师资由省厅各行业管理部门选报省厅认定。5、编写轮训教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教学大纲。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教案由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写,执法业务培训课程教案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写。(二)全面开展轮训各单位按照轮训职责分工和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1、轮训计划。各单位要填报3年轮训具体实施计划表(附件1),将轮训

4、的组织部门、轮训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信息,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局法规科,经综合平衡后形成全市轮训总体计划。2014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20%,2015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60%,到2016年10月全面完成。2、轮训方式。轮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丰富培训形式,综合采用老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及军事化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轮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轮训内容和时间。轮训内容严格按照部培训考试大纲,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体能与军训等。每期培训面授总课时为8天。4、轮训教材。公共课程使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统一编写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

5、列教材。执法业务课程教材由省厅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选用。5、轮训考试。每期培训完成教学任务后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厅法规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考试不合格的,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暂扣、注销执法证件或限期调离执法岗位。6、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册及考试成绩书面汇总,进行公示后上报备案审查。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录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三、实施步骤(一)轮训准备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省厅制定轮训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师资,选择培训机构,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各单

6、位填报本部门的轮训实施计划表。(二)轮训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各单位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效推进轮训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书面向上级部门报告年度轮训具体进展情况。期间,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轮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各单位对执法人员轮训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单位轮训情况组织总结验收,评比表彰轮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

7、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轮训做为近三年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轮训任务。法制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轮训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轮训工作顺利开展。培训费应在合理测算成本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收取。(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将轮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市局也将把轮训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范围以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2016年底,对没有参加轮训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省厅统一予以注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第2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

8、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我局2015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方案及局党组会议精神,特制定2015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第一期:2015年7月7日7月9日,会期3天;第二期:2015年8月(具体时间待定);培训地点:市委党校综合楼八楼会议室。二、培训人员第一期参训人员共计204人,第二期参训人员共计166人,名额分配如下:(一)市城管执法一大队(第一期127人,第二期128人,含协勤人员);(二)市城管执法二大队(第一期13人,第二期12人);(三)市城管投诉指挥中心(第一期5人,第二期5人);(四)市环卫处(第一期8人,第二期8人);(五)市政

9、工程处(第一期6人,第二期6人);(六)通川区城治办及辖区办事处城管人员(第一期38 人);(七)达川区城管执法分局(第一期2人,第二期2人);(八)市局机关(第一期5人,第二期5人);各涉及单位请于7月2日下午16:00时前将第一期参训人员名单报局人事科。三、培训内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综述;数字化城管案件受理、派遣等业务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知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及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解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例剖析;行政审批及管理相关知识;市政及环卫管理业务知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日常规章制度。四、责任分工(一)综合组责任单位:人事科组 长:向

10、红梅组 员:陈 敏 张志佳 江声亮负责相关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单收集、培训场地布置及日常工作统筹。(二)教务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组 长:郭 彪组 员:杨兴胜 郝小虎负责培训课程安排、授课教师联系、培训指南拟定等。(三)督导组责任单位:监察室组 长:李尚早组 员:李清国 戴 勇负责人员签到及培训现场纪律督导。(四)宣传组责任单位:办公室组 长:沈雄平组 员:杨万勇 龚 姜 叶正航负责领导开班讲话材料、培训工作宣传、图片采集及新闻报道等。(五)后勤组责任单位:装备财务科组 长:徐 琴组 员:赵 巍 李俊江负责培训场地联系及相关经费保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谭政治任组长,副局

11、长王鸿钊、机关党委书记张宏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装备财务科、人事科,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宏兼任。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培训和业务工作,将此次执法培训工作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及时、高效、高质量完成。培训班的开训典礼由市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二)严格培训管理。局纪检组要派专人对培训班实行全程跟踪督察,及时通报学员遵守纪律情况,对违反培训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进行全局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三)扩大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

12、对执法培训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四)合理调配工作。各单位要将培训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把培训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服务意识的有效载体。参训人员,无论是部门负责人还是普通职工,都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记录,无故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要通过参加培训活动,迅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达到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目的。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第3篇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及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政办29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政办29号文件的通知(政法字36号)、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

13、印发的通知(依法行政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好“环境创优”六场攻坚战,为四个基本路径中的“依法治市”提供法律保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

14、问题。三、培训范围(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四、时间安排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培训内容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六、培训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四)各单位将准备参加的人员,务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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