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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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责任暨规章制度汇编手册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党校目 录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各处室工作职责资料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制度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学习日制度第二部分 考核奖惩制度业务工作年终考核实施办法科研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监考人员奖惩责任制度第三部分 教学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受聘外出授课管理办法教务处档案管理规定集体备课制度关于教学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关于教学课题入库制度的规定第四部分 主体班次工作关于主体班学员廉政建设的规定主体班考试考查制度关于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班、短训班的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主体班学员管理制度关于主体班教案审查程序的规定第五

2、部分 学历班次工作关于学历班次教学管理的规定学籍档案管理规定教材管理制度学籍管理规定监考人员选聘培训制度考试制度班主任工作规定关于学员作业和批阅作业的规定考务管理规定关于学历班教案评审标准第六部分 科研工作省委党校调研课题组织实施办法教师外出调研和课题审报管理办法第七部分 行政后勤工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财物管理制度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食堂管理的制度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的规则关于加强校内卫生管理的制度关于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管理制度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信息化管理制度第八部分 领导班子及思想政治工作党委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谈心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领导班子学习日制度党校领导干部

3、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建创先争优制度关于增强党性 坚持民主集中制度的规定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制度发展新党员无记名投票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关于加强组织纪律性的规定一 岗 位 职 责各处室工作职责办 公 室1、负责全校性的文件起草、党委会议记录,组织全校性的会议及大型活动等。2、负责督促落实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的事项。3、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督办和文书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4、负责文件的打字编印、分发、归档工作。5、负责党校党委和学校领导人印章及以学校名义开具的证明信

4、、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6、负责政工、人事、劳资、老干部、信访和职工思想工作。7、负责承办全校性的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学校电话的管理和礼堂、接待室、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安排好校领导同志及各处室的外出办公用车。8、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9、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全校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10、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教 务 处1、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做好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班级管理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2、在各班次开学前,做好课程表、教材等准备工作,开学后,会同有关处室做好教案检查、新课试讲等工作。3、根据需要安排调课,监督教学计划执行情况。4、按照我校考试制度要求,于各班次结业

5、前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评。5、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组织好观摹教学、教学竞赛和教师的学习、培训与调研。6、按规范要求建立和管理教学档案;每学期结束前做好各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7、做好报刊和图书资料的征订、管理工作。理 论 室1、组织督促教研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及时提供科研信息、科研动态。2、起草科研计划、提供科研参考题目并督促落实。3、负责校刊的组稿、审稿、编辑、组版工作和组织校级理论研讨会。4、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审、统计及登记审核工作。5、搞好科研年度总结,探索总结经验。教 研 室1、组织教研室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和

6、政策水平。2、组织教研室教师搞好业务学习、教学研究,充实和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3、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和学校的具体工作安排,完成讲授、教研、教改等方面的工作。4、开展教学改革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观摩活动,交流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5、督促与检查教师的教案6、会同有关处室,组织教师参加科研活动,完成各项科研任务。业 教 处1、学习贯彻省院和分院干部业余教育的各项指示和规定,做好业教工作。2、做好招生、新生入学考试,新生的录取工作。3、做好学员的注册、交费、转学、退学、复学等学籍管理方面的工作。4、做好学员的期中、欺末考试,组织好学员的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工作。5、做好学员的正常

7、管理,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员面授到课率。6、做好教材的征订、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总 务 处1、 搞好财物管理,严格执行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预决算,用好预算内外资金,搞好财务分析,做到帐目清楚,报表及时。2、搞好物资采购与管理,根据预算要求有计划地采购物资保证供应,固定资产、家具用具等主要物资要做到进出库有帐,并定期检查核对,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向主管人和使用部门提出,追究责任。3、搞好食堂管理,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加饭菜品种,严格成本核算。4、搞好医疗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管好卫生、搞好医疗、抓好计划生育工作。5、办好教职工福利,多为

8、教职工排忧解难。6、抓好校园建设、校园绿化和校内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校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资料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资料室的管理,提高期刊资料的利用效率,制定资料室管理制度。一、管理人员责任1、按学校要求及时征订期刊资料,及时将期刊资料按中图法进行分类上架管理。2、定期分门别类编印期刊资料目录索引,供教学和工作人员查阅参考。3、协助教学和工作人员查找资料,提供信息。4、坚持按规章制度办理借阅手续。二、借阅规定1、资料室的资料只限于在资料室内查阅,如需带出,需办理借阅手续,每次借阅资料不得超过5本,借阅期不得超过半个月,每种资料只能续借一次。2、资料室内要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抽烟、吃

9、零食。3、借出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按510倍价格赔偿。4、借阅资料必须带借阅卡,否则不办理借阅。三、资料室只对本校人员开放,校外单位或人员借阅资料须经校领导批准。 图书室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妥善使用馆藏图书,更好地为教学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图书管理人员职责:1、根据学校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及时采购图书。不得采购与本校工作无关的图书。2、及时将购进的图书登记造册上架,并进行分类管理。3、及时向全校人员公布新书目录及主要内容,协助借阅人员查找所需要的图书。二、借阅规定:1、借阅人员须持借书证借阅。2、借专业书每次可借5本,与专业无关的每次只能借阅1-2本。3

10、、专业书籍借期为2个月,最多可续借1次。其他书籍借期为一周,过期不还者,按每天每本0.1元收取费用。特殊情况酌情处理。4、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折角,涂画、污损、剪裁,否则按赔偿制度处理。三、无论到期与否,图书室有权根据学校要求收回,对违反借阅规定者,有权停止借阅。四、采购图书的费用须经校主要领导、图书管理人员签字方可报销,报销时要一并出示购买清单和发票。五、图书室只对本校职工开放,外单位人员如需借阅须经校领导同意,图书管理人员按时收回。六、图书赔偿规定:1、借阅者如在图书内圈点批注的按原书价50%赔偿,如影响其他人阅读的按80%赔偿。2、借出的图书凡被剪割、污损、毁坏或丢失的,一般情况按原书2

11、-3倍赔偿,添购困难的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绝版书按原价的8倍赔偿,成套书按全套价格2倍赔偿,丢失精装本按原价的2-5倍赔偿,并购买简装本以抵顶。阅览室管理制度为加强阅览室管理,提高报刊利用率,更好地为党校教职工服务,特制定阅览室管理制度。一、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教学和其它工作需要及时征订报刊。2、及时将报刊进行分门别类上架管理。3、按月装订阅览报纸,按年装订期刊,并送资料室库存。4、加强日常管理,严把出入手续,做好登记。二、阅览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吃零食。2、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整洁。3、不准在室内存放杂物。4、室内读物

12、自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5、不得私自将报刊带出室外。6、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搬动以免损坏。7、借阅图书每次限1-2本,借期为1周。三、赔偿制度:1、在阅读书刊上圈点、批注、污损等,可视情况,按读物原价20%-50%赔偿。2、剪割读物者按读物原价5倍赔偿;丢失者按10倍赔偿。四、阅览室报刊只限于读者室内阅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须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由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为10天。五、阅览室只对校内人员开放,外单位人员如需阅览或借阅须经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管理并办理借阅手续方可。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常规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3、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教职工在工作日内应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制度,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如因公、因事、因病外出请假,都要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请假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第二条 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以外,还享有婚假、事假、病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第三条 各处室主任负责本处室人员的日常考勤,并按月将出勤情况汇总报办公室。第四条 教职工请假超过半天(含半天)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1、教职工请假须按程序提请相关领导批准。2、教职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各处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3、处室主任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两

14、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4、请假期满必须向核准领导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班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第五条:旷工问题的处理规定:(1)教职工未请假擅自离职的、请假未准离职的或请假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连续迟到三次,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的年终扣除5个考核分值;超过一天的年终扣除10个考核分值;三天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须在第一时间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六条 各种假期的规定 1. 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2. 事假 事假是教职工因家务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3. 婚假 婚假是因教职工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十八天奖励假期。4. 产假 产假是女教职工因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实行晚育的女教职工,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5. 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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